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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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2022-05-19 09:25: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6篇

第1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到,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供大家参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依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点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点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行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展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108届4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1项重要改革举措。依照中央提出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的要求,为进1步指点和增进各单位有效展开内部控制建立与实行工作,切实落实好《指点意见》,财政部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展开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1、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展开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早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展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1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进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展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外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的地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行工作。

  2、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应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2)坚稳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重视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触及内部权利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触及金额较大、产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产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行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4)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取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根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3、工作安排

  (1)组织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于2016年7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实行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展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2)展开评价。各单位应当于2016年9月底前,依照《指点意见》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根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展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可根据本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进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干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种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中单独说明。

  (3)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1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1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行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照,通过对照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1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兼顾计划和催促指点。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比较,全面推动所辖单位展开内部控制建立与实行工作。

  各中央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构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份向财政部报告。

  (4)总结经验。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部门)展开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获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行的典型案例等。

  对具有较高推行价值和鉴戒意义的典型案例,财政部将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扬报导,并将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交换。

  4、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行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调和、进度跟踪、指点催促、宣扬报导、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2)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当依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展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催促其调剂改进;对在评价进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1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干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调和解决。

  (3)加强宣扬推行和经验交换。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扬推行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延续宣扬报导。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换会、现场工作会等情势,推行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第2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2018版)

二〇一八年十月


前 言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于2012年11月印发了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定期评价报告,为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了方向性要求。

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时代”要求,为保障本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健康运行、主动预防和管控风险、保护干部职工队伍、构建“依法科学决策、权力运行制约、过程监督检查、结果容错问责”全过程管理体系,按照“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设计思路,在系统梳理重要经济业务环节与流程、切实了解内部管理需求和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的基础上,细化风险控制措施、明确各节点职责分工及操作要求,初步形成了本《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作为经济和业务活动的日常性指导工具,用明确的权责分配、业务流程图、风险控制矩阵等展现形式直观地反映了内部管理的规范要求和重要设计,旨在统一控制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方便业务操作、提升工作实效。

内部控制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本手册也将随着本单位内部控制广度与深度的推进,持续改进、不断优化。


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单位概况

工作职责

一、中心学校负责人要加强学习内部安全治理工作。成立校园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集2次安全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研究分析各自辖区内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确定的防范措施必须组织实施,跟踪监督落实。

二、完善并落实各项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建立校园基础设施定期排查制度,落实整改制度及信息流通制度与上报制度,建立应对各类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制定校园安全保卫方案,按规定配备年富力强、品行端正、训练严格的保卫人员。严格门卫管理,对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加强校园管理。

三、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教室、师生宿舍、校园围墙、用电安全等情况,学生必经道路等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该拆除的及时拆除,该补休的补修,确保隐患的随发现随处理。

四、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村干部会议、群众大会等,加强对村民、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强化村民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增强村民自救、自护、自卫能力。

五、全面落实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防范措施。派出所会同司法所部门级各村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周边的治安环境治理工作,高度关注学生到校和离校途中重点路段安全,坚决杜绝学生下河游泳,确保学生校外安全。

六、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联合对全镇范围内的食堂进行长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食堂的米面粮油蔬菜肉蛋奶等原料的进货渠道正规合法,台账清晰明了,建立限期整改、责任落实制度,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安全,保证全镇师生的饮食健康与生命安全。

七、司法部门要认真学习上级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贯彻落实到位,做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校园安全知识巡回讲座、家长会等形式普及法律常识、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民众及师生的法制观念,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自我防范意识。

八、承办兴宁区教育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 单位组织结构

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负责全校性的指挥与管理,在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各项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 制定学校发展计划,确定学校奋斗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三) 组织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拥有教育教学决策权、指挥权、财务审批权、教职工的管理权。

(四) 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做好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积极赋予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监督管理学校的权利。

(五) 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按章管理学校。

(六) 建立学校中层机构,加强中层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 明确部门职责,发挥机构的功能作用,主持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全面计划、组织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

(八)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承担学校安全责任。

(九)管理学校的教育设施,合理安排学校设备购置、保管、使用、维修等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十)协调学校和外部的各种关系。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主要负责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工作,其职责是: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在本校贯彻执行。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学校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
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调查分析师生的思想动态,培养骨干、抓好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政治稳定工作。

(四)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抓好“三会一课”,按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
加强团结,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教育党员和教职工服从校长的领导和指挥,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学校各项工作。

(七)领导和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保证教职工的民主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职权。

(八)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学校内部党、政、工、青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九)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十)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副校长的工作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分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按教育规律组织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团结,依靠教职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平、文化业务素质及教育教学能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设一支知识化、专业化、稳定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1、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齐各门课程。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收益。

2、具体组织实施各类培训工作,引导、激励教师认真学习,转变观念,不断改进教学办法。

3、领导教导处开展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和教育教学计划,检查督促课程标准的实施和教学计划的执行。

4、领导、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加强各类教育基地建设。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坚持勤俭办学,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
管理和利用教学资源;
搞好校园建设;
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
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6、领导和组织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主持制定思想教育工作计划、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发挥教导处、共青团、少先队和班主任的作用。

7、配合党组织,支持群众组织展开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促进家庭、社会、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工会主席职责

工会是党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社会支柱,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护者。工会按照“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原则,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职责是:

(一)准确把握好自己在学校工作中的位置,积极、主动配合学校行政,组织教职工搞好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从群众组织的角度,开展有工会特色的各种活动。

(二)根据上级工会精神,结合教职工的意愿讨论制定工作计划;
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指导工会小组工作。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计划地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四)因地制宜,开展适合教职工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

(五)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向党和政府反映教职工的意愿,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协调各种矛盾。随时深入群众,发现问题,主动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积聚。

(七)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协助学校行政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八)发挥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通过表彰、奖励,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

(九)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账目公开,开源节流。

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课程计划和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教育发展方向、教育理论、动态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负责教务行政、教学过程管理与业务指导,“两基”资料建设等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具体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及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教学、教研计划的执行,组织实施对班主任、科任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本校辖区内的教师进行校本培训或组织教师参加市、区有关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五)根据教学计划,提出配置各年级各学科教师的要求,协助校长聘任教师并负责校风、学风建设及教学宣传工作。

(六)负责建立校级教研网,并组织实施教师赛课、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评审、教改试验研究与成果推广工作。

(七)组织开展艺体教育、诚信教育、《守则》 《规范》教育、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健康检查。

(八)负责实验器材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添置计划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开展工作督查。

(九)负责建立、保管教师业务档案工作与学籍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学科知识竞赛、统考成绩统计及其分析工作。

(十一)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对口负责区教育校教育科、教研室、招生办、仪器站等科室和其他部门安排的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制定总务年度计划及总务工作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考核总务人员岗位执行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做好总务工作总结。

(二)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负责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三)负责对总务处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质量。

(四)负责编报学校年度预算、决算和各项统计工作。

(五)负责学校后勤、危房改造、基建维修和校产的管理及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六)负责组织物质采购,配合教导处购运教材、簿本及教学仪器设备,并加强物资保管,健全发放手续,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财账清楚。

(七)负责办理教师工资发放、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企业管理工作。努力增收节支,多方筹集资金,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

(九)负责学校食堂、卫生防疫、学生住宿的管理和饮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十)对口负责区教育校对口科室和区财校、统计校、地税校、劳动校等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乡镇学校政务、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负责学校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负责学校文秘,信访、目标考核、人事统计、印章管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联络接待工作。

(五)负责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工作。

(六)负责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安置,教职工调配,协调支教等工作。

(八)负责协助党、工、团、妇等群体组织开展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的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工资福利、奖惩工作。

(十)负责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决策作好参谋。

(十一)对口负责:区教育校办公室、人事科,区教育督导室、教育工会和区人事校、人才交流中心、编办、职改办,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党、政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校长、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团员和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全面负责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定团的工作计划。

(三)协助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做好青年职工及学生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青年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

(四)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和团员干部培养,主持展开学校团委会和全体团员大会,协调学校各部门与团支部及支部内的工作。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工作。

(五)负责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全校性德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六)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总结支部工作,定期向党支部及上级团组织汇报。

(七)领导并组织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少年学生中的核心作用。

(八)负责做好优秀青年团员加入党组织的“推优”工作。

(九)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

少先大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党团组织有关指示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期末撰写工作总结。

(二)、加强少先队队部建设,做好队员发展、编队、选举、奖励、处分等工作。

(三)经常了解少年儿童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健康等情况并及时向党团组织和学校行政反映。

(四)主动向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宣传少先队的性质、任务、作用,以取得社会支持和帮助。

(五)负责对中队辅导员的聘任、培训、学习工作。经常了解中队辅导员工作情况,指导各中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六)培养少先队活动骨干,培养他们热心为集体服务的优良品质,教给他们工作方法,对旗手、鼓号手和墙报委员等给以基本技能训练,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特长,关心儿童全面成长。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目标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管理体制中的重要一环,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教代会要制度化,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工作目标如下:

(一)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讨论通过学校的基本规章制度。对学校各种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制度,进行参与讨论、表决和监督。

(三)讨论决定集体福利事项。对教职工的住房分配、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准则和办法,创收分配方案及其他有关教职工医疗、食堂等福利制度进行讨论,作出决定。

(四)搞好评议干部工作。根据干部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德、能、勤、绩)等进行全面评议,并在可能条件下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五)大力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进行行政领导和教学、教研的指挥。不干预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积极支持校长富有创造性地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议;
教育和发动全体教职工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个别教职工无组织无纪律的不良行为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和教育;
对校长在工作的失误和不足之处,及时善意地指正,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手册说明

一、编制目的与意义

为规范本单位内部管理,建立“设计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保证经济业务安全、稳健、有效运行,特编制本手册。

强化内部控制,有利于合理保证本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等五大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编制原则

本手册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主要编制依据,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单位内部各层级人员,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管理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管理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管理职责

根据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办公室牵头负责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各部门开展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编制手册、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有支持、配合内部控制建设职责,共同做好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

主管单位纪检组及会计人员作为本单位日常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力量,从各自工作职责出发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定期牵头负责组织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人事、综合行政管理、专业职能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四、内部控制框架

(一)风险评估:内控控制的起点,为风险防范提供方向

风险评估是按照一定的方法与程序将单位所涉及的风险从单位层面、业务层面两个方面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为单位内部控制指明了方向、规划了基本控制路线,是内部控制建设的起点与落脚点。

(二)单位层面控制:经济业务活动赖以存在和运行的基础

从内部控制工作管理组织、运行机制与权责分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及其人员管理、会计工作管理及内部控制信息化等五个方面,为所有业务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内部“土壤”环境。

(三)业务层面控制:内部控制的核心,内控措施的具体化

针对单位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及合同控制等重要经济活动,从业务环节、目标、风险、管理权责分配、审核审批权限、操作要求以及具体控制流程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汇总控制措施相关文档及资料,体现业务工作的规范性要求。

(四)评价与监督: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

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评价与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所有内部控制设计情况以及执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反馈,查找和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自我完善。

上述四大部分构成一个完整闭环,形成以风险评估为导向、单位层面控制为基础、业务层面控制为核心、评价与监督为保障的内部控制“生态”系统,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辅相成,共同构筑起支撑本单位各项业务有效运行的内部管理体系。

五、其他说明

(一)名词解释

1.内部控制: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2.风险(Risk):一旦发生,会对实现控制目标可能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事件或条件)。

3.问题(Issue):已存在的,有质疑或争议的观点或事项,议而未决的观点或事项,或者,有对立看法或异议的观点或事项。

4.缺陷:内部控制无法合理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包括设计缺陷(缺少必需控制,或现存的控制并不合理及未能满足控制目标)和运行缺陷(设计合理及有效,但在运作上没有被正确地执行)。

(二)使用与更新

1.本手册在本单位各部门分工协作下编制而成且经签发后生效,以下发当年年份为版号进行控制(如2018年下发的手册为2018版,2018年内修订的版本号为2018 V1.0版,以此类推)。

2.手册中流程编码及流程图符号含义如下:

序号

图标与标识

操作名称

说明

1

职能带

表示职能部门

2

分隔符

表示流程中的主要环节

3

连接线

用来连接两个工作步骤;
表示层层步骤在顺序中的进展;
连接的箭头表示一个过程的流程方向

4

准备/开始

流程的开始

5

进程

记录此控制点的工作内容简述

6

文档

表示以文本形式存在的文件、制度、表单等,内容为文件、表单的全称

7

判定

判断/决策的标志。用来表示过程中的一项判定或一个分岔点。

8

预先定义

的进程

子流程。

即:套取的其他流程

9

风险

业务风险点

10

控制措施

关键防控措施

11

终结符

流程的结束

12

通过或

不通过

逻辑符号

描述流程的逻辑

3.本手册将根据单位内外部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职责内容和管理模式的改变而适时更新。

结合每年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本手册的修订工作。各部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意见单》交办公室汇总整理,经内部控制专题会议讨论批准后进行对应完善与修订。

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意见单

部门:

提出日期:

修改章节、内容、修订依据:

部门负责人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三)内部控制固有校限性

内部控制无论如何有效,都只能为单位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不能提供绝对保证。其固有校限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决策时,人为判断可能出现错误和因人为失误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

2.人员舞弊,即控制可能由于两个或更多的人员串通或管理层不当地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而被规避。

3.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人员素质不适应岗位要求也会影响内部控制功能的正常发挥。

4.成本效益问题。控制环节越多、措施越复杂,相应的控制成本就越高,同时也会影响业务效率。当实施某项业务的控制成本大于控制效果而产生损失时,就没必要设置控制环节和措施,这样某项小错弊就可能发生而得不到控制。

5.时效性带来的校限。随着实际的推移,业务活动可能不断发生变化,原来完善的控制措施可能会逐渐失效。此外,一些临时控制可能不及时、不系统,从而影响内部控制的作用。


第二章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识别、评估与实现目标相关的风险,从单位、业务两个层面对风险进行管理,从而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控制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制定等风险管理过程为单位内部控制指明了方向、规划了基本控制路线,是内部控制建设的起点与落脚点。

第一节 风险评估概述

一、风险评估定义及意义

风险评估是本单位为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对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管控风险以确保单位目标实现的过程。具体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四个业务环节。

实施风险评估有利于用系统的眼光看待本单位运行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弊病等潜在问题,并采取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风险规避和风险转移策略来减少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

二、风险评估程序与步骤

风险评估工作一般按照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一)组建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

通过组建风险评估工作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二)设定目标,识别风险

通过设定经济活动目标,收集风险评估初始信息,识别单位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事项。

(三)分析、评价风险事项

组织风险评估,对风险事项的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分析评价,确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排序。

(四)选择应对策略,制定管控方案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单位重大及重要风险应对策略,制定对应管控方案,落实组织等资源、细化控制措施。


第二节 风险评估内部控制

一、风险评估组织及职责

本单位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派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组成。在每年末结合单位目标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识别、分析与评价,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专题会议审议,以促进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改善与提高。

同时,当单位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须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并报告。

二、风险评估环节及内容

(一)目标设定

风险导致单位的经济活动偏离其既定的目标,实施内部控制为纠正脱离目标的偏差、确保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控制目标总体上与内部控制整体目标一脉相承,是五大内部控制目标在各经济领域的体现与细化。

(二)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对经济活动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风险事项,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具体见附表1。

1.单位层面

(1)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
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2)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
权责是否对等;
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3)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执行是否有效。

(4)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
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业务层面

(1)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
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
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
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
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4)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
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5)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
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
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三)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指在风险识别基础上,运用定量和定性方法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单位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然后对风险进行排序,确定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对重要风险予以特别关注,避免重要风险可能给单位带来的损失。

(四)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就是在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基础上进行风险排序,制订整体策略(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是最常用的四种风险应对策略,可以单独或综合使用)和风险控制措施。

三、风险评估报告

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提请单位领导班子关注重要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风险应对策略和具体应对措施。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风险评估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风险评估活动组织情况

包括风险评估活动的工作机制,风险评估的范围,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资料和证据等情况。

(二)发现的风险因素

单位层面:单位内部控制组织结构是否健全、内部控制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设情况、关键岗位职责分离和轮岗情况等。

业务层面:预算执行重大差异、资金、资产管理薄弱环节、政府采购风险、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风险等。

(三)风险分析

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影响程度对发现的风险事项进行分析,然后进行排序,指出重大及重要的风险事项,提醒单位领导班子重点关注。

(四)风险应对措施建议

提出风险应对措施的建议,包括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实施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加强关键岗位人员职责及其任职资格管理、完善改进业务流程、强化控制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等。


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单位层面内控控制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工作管理组织、运行机制与权责分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及其人员管理、会计工作管理及内部控制信息化等要素,是本单位内部控制的顶层设计,为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存土壤”,直接决定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运行,对单位内部控制整体效果的发挥和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根本影响。

第一节 内部控制工作组织

本单位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岗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财务后勤岗、统计考核和投资审核岗和服务岗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一、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

作为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负责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审定内部控制报告。 

二、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

作为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牵头与推动机构,具体负责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协调各部门开展业务梳理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组织建立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四)协调解决内控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六)定期整理内控建设成果并组织实施;

(七)做好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内部控制执行机构

内部控制工作贯穿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本单位内部各层级的全体人员。各内设机构作为内部控制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对本部门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流程梳理、风险评估;

(二)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三)认真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落实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

(四)做好内部控制日常执行与相互监督等其他有关工作。

四、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机构

驻纪检组及审计人员作为本单位纪检监察与内部监督力量,其内部控制工作职责有:

(一)检查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

(二)组织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三)指导各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四)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及督促各部门整改。

第二节 运行机制与权责分配

一、运行机制建设

(一)决策(议事)机制

1.校务会

(1)凡属本处“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和工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都应由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有关教育协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城区教育协作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研究拟订城区教育协作的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域教育合作工作并督促检查;
牵头组织城区乡镇重大教育交流活动;
负责配合城区教育局对来访的接洽工作;
牵头负责乡镇内外教育科研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建立和管理乡镇教育教学资源库,组织开展有关教育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教育项目立项和储备工作;
参与乡镇教育类重点项目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5)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处理本单位工作中一些专门问题的会议。

(二)决策执行

1.分工组织落实。经校务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或者按组织程序向对应主管部门提出;
但在集体未改变原决策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落实反馈。对决定执行的重大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进展情况,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三)监督管理

1.校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决策事项,并要求和督促所分管的部门或单位严格执行。

2.涉及重大经济事项的相关材料须按要求履行程序后,方可加盖党工委章或公章;
资金支出须按规定履行程序后,办公室方可拨款报账。

3.严格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干部任免、奖惩、财务支出、工资调整及政策等重大事项,依规进行公示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负责纪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决策。

(一)决策准备

1.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由分管校领导牵头负责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组织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涉及社会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听取意见,扩大群众参与度。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应事先征求驻校纪检组的意见。

2.酝酿沟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校班子成员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
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分管校领导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3.决策提议。校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校主要领导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除遇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会前告知。有关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书面送达领导班子成员,并保证其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实施

1.会议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必须回避。

2.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一般先由分管校领导或责任部门单位介绍、汇报情况,并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会议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因故未到会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3.末位表态。校主要领导在其他会议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

4.会议表决。会议决定多个重要事项时,应逐项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次决策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
对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意见分歧较大可报请上级组织决定。

5.如实记录。办公室或组织人事处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的表决方式、领导班子成员的发言、表决意见以及主要理由、表决结果等情况应当详细如实记录,对不同意见应特别载明。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

6.组织旁听。校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和服务对象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三)决策执行

1.及时传达。校领导班子作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分管校领导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人员传达。涉密事项、敏感事项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传达。

2.分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3.执行决策。校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当坚决执行,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策的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策。因实际情况变化导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程序提请校领导班子重新进行决策。

(四)监督检查

1.校党工委对本单位各部门、校所属各单位(企业)制定和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工作负总责。

2.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校党工委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校党工委要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和风险防控情况作为每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4.严格督查。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事项性质不同,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催办和反馈,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校党工委报告。

5.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经济活动归口管理

业务模块

归口部门

配合部门

归口职责

预算业务

办公室

各部门

预算业务的全过程牵头管理工作。

收支业务

办公室

各部门

收入业务的统一管理及全过程牵头管理;
支出业务的资金保障与审核把关等。

采购业务

办公室

各部门

采购需求汇总与审核、采购预算与计划申报、采购活动实施及采购资料备案等。

资产业务

办公室

各部门

资产配置与使用管理、清查及实物台账管理、资产处置管理等。

合同业务

办公室

各部门

合同统一管理、编号、盖章、授权书、台账和归档管理等。

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及其人员管理

一、关键岗位责任制及不相容职责

本单位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与审核审批、审核审批与执行、执行与信息记录、审核审批与监督、执行与监督等,推动形成内部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良好运行工作机制。内部控制各关键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预算管理关键岗位

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隶属部门

直属上级

预算管理岗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

1.组织制定预算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规定和细则,报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2.负责本单位预算日常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年度预算编报工作,明确预算编报的政策依据、标准和具体要求;
指导并组织各预算主体进行预算编制。

3.对各科室编制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评价、协调和平衡,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4.对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并编制本单位的总预算,上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5.负责对经批复下达的年度部门预算进行内部分解、细化经济开支事项,确定预算执行规则,并审核各业务部门预算指标执行申请。

6.制定预算考核方案;
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7.监督科室预算的执行。对各科室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汇总业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及追加方案,审查追加预算的合理性,并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9.负责检查和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将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各科室;
草拟本单位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10.承办预算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管理

(1)会计

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隶属部门

直属上级

会计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

1.非税收入的会计、报表编制、台账统计、收入分析及征管系统维护。

2.非税收入票据及档案管理。配合财政厅开展非税收入检查。

3.稽核工作、票据及帐表审核。审核票据、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审核会计系统中的电子凭证、会计报表、账簿。经费支出、合同内容审核。审核合同中涉及财务操作、费用支出内容;
审核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负责组织本单位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组织审核、汇总、上报及公示工作。

5.会计电算化管理。监督本单位系统财务电算化操作,负责用户设置、授权等管理工作。

6.税收管理。负责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审核、报送工作。

7.审核支出事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业务事项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是否合规合法,所附单据应当能够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支出报销金额的准确性。

8.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9.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出纳岗

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隶属部门

直属上级

出纳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

1.资金收付。对日常报销、项目经费及中央财政资金等单据进行签批手续合规性、完备性审核后办理收付工作。

2.负责本单位现金、支票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负责现金、支票接收、开具、保管工作;
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申立、核销及日常管理。

3.保管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或备查账簿,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4.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5.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采购管理关键岗位

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隶属部门

直属上级

采购管理岗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

1.初步审核采购需求、招标文件、采购方式、组织形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意见。

2.审核本单位内部预选供应商资质要求,会同对口业务部门建立本单位内部预选供应商库,审核本单位内部预选供应商预中标情况。

3.审核本单位所有符合政府采购(招标)目录的项目相关事项。

4.组织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及验收工作;
负责组建自行(组织)采购评标、验收小组,组织评审/验收工作并拟定综合评审/验收意见。

5.负责采购文档的归档与报备工作。

6.监督检查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协调处理采购纠纷。

7.督查、指导采购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对采购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8. 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采购工作。

(四)资产管理关键岗

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隶属部门

直属上级

资产管理岗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定,组织拟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资产新增及维(修)护等采购预算与计划,并负责推动、落实资产采购工作。

3.负责办理资产的购建、验收、领用、维修、调拨、移交、处置等相关审批事宜。

4.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册,编制资产编号、资产台账及卡片等实物档案资料。

5.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不定期检查,提出盘点(盈亏报废等)处理建议。

6.督促整改资产管理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促进资产的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合同管理关键岗位

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隶属部门

直属上级

合同统一管理岗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

1.组织制定、完善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2.负责示范合同文本的制定、修订及推行工作。

3.参与本单位合同的谈判工作。

4.审核、监督本单位各类合同,建立合同评审电子台账和分类合同台账。

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风险因素提出评审意见。

6.统筹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进度跟踪、履约情况分析及问题处理等风险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合同风险管控措施并监督实施。

7.负责合同法律纠纷的处理。

8.负责对各科室合同管理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合同管理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

组织人事处应根据关键岗位职责要求,明确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人员任职资格和能力;
定期针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其及时了解和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自觉更新和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同时,通过制定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职业道德准则等多种方式,明确什么行为是可接受的、什么行为是不可接受的以及遇到不当行为或发生利益冲突时应采取什么措施,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使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职业道德要求;
定期检查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道德要求的遵循情况,对发现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及时加以惩戒。

根据各岗位业务特性,明确轮岗周期,积极推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人员的轮岗,不具备轮岗条件的,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进行监督,培养和保护干部职工。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和能力主要有:

(一)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

会计、出纳、内部审计人员:

1.具备必要的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掌握会计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3.严守工作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政府采购管理

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大校意识;

2.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熟悉办公常用资产或设备的基本参数;

3.熟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办公设备采购的工作流程,能够准确把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政策标准。

(三)资产管理

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

2.具有较高的资产实物管理能力,熟悉各类资产或设备的基本参数和使用年限;

3.熟练掌握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四)合同管理

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基层项目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经济法律知识。


第四节不相容职责分离管理

1、预算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至少包括:

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审批;

预算的审批与执行;

预算的执行与评价;

2、收支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至少包括:

开单、收款和会计核算;

支出的申请与内部审批;

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

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出纳和会计);

3、采购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至少包括:

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

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

采购执行与监督;

4、资产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至少包括:

采购、资产验收与保管;

票据的保管与使用人;

出纳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所需的全部印章;

5、合同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至少包括:

合同的拟定与审核;

合同的执行与监督;


第五节 会计工作管理

校办公室是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门基础设施、装备计划的编制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制定校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校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监督;
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校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收支核算;
负责校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履行本部门经费管理责任,对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按计划合理合规使用,节约支出,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校财务工作执行校校长统一领导,副校长协管,办公室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经济业务活动实行授权审批控制,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校长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校财务管理要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校财务专职人员必须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机关财务岗位要按照“钱账分管,互相牵制”规定设置,根据管理需要,可设置核算岗位、审核岗位和稽核岗位。

综合岗职责:保管财务专用章;
对原始凭证审核;

主管单位会计代理会计核算;
编制汇总表、登记总账、明细账等;
编制会计报表和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及财务预、决算表;
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
提出修改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意见。

报账员的岗位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保存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是对单位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固定资产控制、合同控制等经济活动直接相关的风险点及关键控制要素的设计与描述。

作为内部控制建设的“脊柱”,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控制方法,将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和履职活动有机融合,促进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落地,对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

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

一、业务管理概述

(一)预算定义及组成

预算是本单位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行使事业职能的需要而编制,经办公室综合计算、全面平衡、审核汇总后,报经本单位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复的涵盖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及资金收支的综合计划。

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预算管理环节及目标

预算业务管理主要包括预算项目的编制与审核、预算编审,预算指标分解、审批与下达,预算执行与分析,预算决算与绩效评价等环节,旨在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预算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和相关岗位在预算管理过程的职责、工作流程、操作标准及要求等,提高单位可控制资源的统筹管理水平和综合使用效率。

(三)预算管理组织及职责

预算业务涉及到内部各部门,预算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控制的主体及其职责主要有:

1.决策机构:预决算领导小组

校成立预决算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预决算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编制,按时按质完成。预决算编制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前,必须经预决算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校长签发报送。

负责审议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政策;
负责管控预算控制总体目标;
负责对预算编制方案、预算数据、预算批复、预算指标分解及预算考核方案的审批;
决定年度财务决算等重大事项。对项目预算采取专家论证或技术咨询,确保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2.预算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综合岗

负责组织制定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政策,并报经预算专题会审批;
负责指导各部门进行预算编制,对其编制的预算数据进行审查、评价、协调和平衡,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负责审核汇总单位预算和决算;
负责监督各部门预算的执行,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3.执行机构:部门各业务人员

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并提供与预算编制相关的基础数据及有关信息;
按照预算批复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预算并对预算项目全过程负责;
预算执行中根据实施情况提出需要追加或调整预算的意见。

4.内部监督机构:纪检组、统计考核岗

负责本单位预算管理机制的日常监督,对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各关键业务环节控制

第一节 单位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一条 预算编制

(一)预算的编制应根据财政要求实行“两上两下”的管理体系,遵循“合理安排、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编制单位预算。预算应当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二)预算编制依据:

1、国家及地方财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

2、本级政府的要求以及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3、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单位预算收支范围;

4、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5、单位制定的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

6、单位定员、定额标准。

(三)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室牵头主办,相关责任部门分工协作。预算编制一般应遵循“上下结合、分级编制、上级审定、逐级下达”的程序进行。

(四)各部门根据对下一预算年度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年度发展目标、预算指导文件的要求并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收支预算表。

(五)各部门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预算表上报财务室。财务室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进行审查、汇总、调整,编制年度预算草案。

(六)财务室对于结余资金分为基本经费净结余和项目结余,其中上年基本经费净结余要编入下年的部门预算中,重新安排使用,对已实施完毕的项目或两年未启动的项目结余要编入下年度部门预算中统筹使用。

(七) 预算编制方法及时间

1、本单位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本单位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

2、本单位预算编制由单位预算管理岗完成,年度预算要在预算年度的1月份前编制,并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预算审批

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对财务室提交的单位年度预算草案进行审核、讨论、进行审批;
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主管单位审核汇总,经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相关上级部门审批。财务室预算管理部门根据相关上级部门批复调整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对财务室提交的调整后的单位年度预算草案进行审核、讨论、审批,将审批通过的预算管理草案报相关上级部门。

第二节 单位预算的执行与分析

第三条 预算的执行

(一)经财政局审核批复的年度预算下达后,财务室按批复的预算进行分解下达。

(二)单位各部门将预算作为预算期内全部业务活动的基本依据,并根据月度预算于每月编制次月部门月度资金计划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室汇总;
审批未通过的重新编制。

(三)财务室对各部门的部门月度资金计划表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单位部门月度资金计划表,报送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审批通过后的部门月度资金计划表作为各部门的预算执行依据,财务室以部门月度资金计划表为依据进行资金的支付,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控制。

第四条 预算的分析

(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室及各预算执行部门都要对差异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整个经营活动加强控制。

(二)各部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按月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以实际发生的收支情况为对象,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差异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并写出文字说明,于每月25号前报财务室;
财务室汇总各部门预算执行差异分析表,编制单位预算执行差异分析表,每季度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三)每季度召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以便全面掌握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建议,纠正预算执行偏差。

第三节 预算调整与追加

第五条 预算调整

(一)本单位严格执行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如遇到国家、省/自治区出台有关政策,或单位因管理体制等政策因素影响,确需调整基本支出预算的,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
如果当年发生增(减)人增(减)资,财政部门统一办理预算追加(减)手续;
如果年初没有离退休人员,预算执行中发生离退休人员经费,财政部门依据人事部门有关批件随时办理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二)本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发生项目变更、终止事项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

第六条 预算追加

(一)预算下达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年度内不予追加预算,确需追加预算的,应结合本单位结余资金情况,优先动用其结余资金,结余资金不足以安排时,可按照相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预算。

(二)当年新增项目申请在上年结余项目资金中安排的,若有上年结转项目未执行完毕的,新增项目一律不安排。

第七条 预算追加与调整时,应由需求部门编写预算调整追加申请表,提交财务室汇总后完成预算调整追加方案,其中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请相关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追加预算。

第四节 预算决算

第八条 预算决算

(一)财务室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编制决算草案的具体事项,包括决算编制的原则、要求、收支科目、编制方法、报表格式、报送期限和程序等,向本单位各部门部署决算编报工作。

(二)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财务室应当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清理核实全年收入、支出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的对账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应纳入本年度核算的收入与支出。

(三)决算数据应当以核实后会计数据为准,由各部门会同财务室根据全年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及分析说明,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上报相关上级部门。

第五节 绩效考核与监督

第九条 绩效考核

(一)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实施预算考核,不断完善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预算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上级部门下发的《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并出具预算考核报告,由预算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及党委会审批后,报相关上级部门;
人事部门就考核结果做出的奖惩内容提交财务室执行。

第十条 预算监督

(一)预算是否符合国家各项预算管理规定。

(二)各项财务收支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三)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和存放。

(四)预算资金是否切实按照预算规定使用。

(五)各预算责任部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健全等。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18年10月8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2、业务流程控制

(一)流程目录

一级编号

一级流程

二级编号

二级流程

三级编号

三级流程

描述方式

责任部门

制度

控制卡片

业务流程图

YS

预算管理

01

预算编审与批复

办公室

02

部门三年预算规划编制流程

办公室

03

预算分解流程

04

预算追加调整

05

预算申请与执行

办公室

06

决算管理流程

办公室

07

预算绩效管理流程

办公室

(二)管理流程图及相关说明

1、预算编制与批复流程

预算编制及审核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业务经办人

各部门业务主管根据申报指南和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编制预算项目申报表

《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业务需要改善和审核本部门的预算项目申报表。

《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

3

副校长

根据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审核《单位下年度预算表》,确保预算与目标、计划相匹配。

《部门项目预算表》

4

校长

根据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审核《单位下年度预算表》,确保预算与目标、计划相匹配。

《部门项目预算表》

5

校务会

根据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审核《单位下年度预算表》,确保预算与目标、计划相匹配。

已审核通过《部门项目预算表》

6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相关人员汇总所有单位预算、平衡收支情况,核定各单位预算控制数,审核下达与预算控制额度

单位预算控制额度

7

预算管理员

根据预算控制额度,重新编制二上单位预算表(含项目预算表和基本支出预算)。

二上单位预算表

8

办公室综合岗

综合预算控制额度、下年度目标、计划,审核单位二上预算表。

二上单位预算表

9

党工委会议审定

审定预算控制额度、下年度目标、计划,审核单位二上预算表。

二上单位预算表

10、11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审核所有预算单位二上预算,形成财政预算初稿。

财政预算初稿

12

人大审批

区政府人大会议审批。

部门预算批复稿

预算编制及批复主要风险点分析

流程

关键环节

风险点

主要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预算编制及批复

提出新增需求、评审新增项目

提出的新增需求不真实,虚报人员、资产、业务工作内容,新增项目未经过科学论证和评审。

1、建立财政补助人员和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需求审核;

2、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制,对于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事项,需先进行项目评审。

提出新增需求的业务部门或预算单位

按规定的预算编审程序进行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编制粗糙,不符合工作实际

1、召开预算编制会议,全面把握预算编制政策,细化预算编制;

2、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

3、加强预算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核。

预算编制部门

预算批复

预算不进行内部批复,导致预算执行力度不足,预算约束力弱化。

单位将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和审批下达。

预算管理委员会

2、部门三年预算规划编制流程图:

部门三年预算规划编制流程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各部门业务主管根据申报指南和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编制部门三年规划预算表

《部门三年规划预算表》

2

办公室

综合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改善和审核本部门的预算项目申报表。

《部门三年规划预算表》

3

副校长

根据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审核《部门三年规划预算表》,确保规划与目标、计划相匹配。

《部门三年规划预算表》

4

校长

根据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审核《部门三年规划预算表》,确保规划与目标、计划相匹配。

《部门三年规划预算表》

5

党工委集体会议讨论

根据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审核《单位下年度预算表》,确保预算与目标、计划相匹配。

已审核通过《单位项目预算表》

6

预算管理员

将审核通过的《部门三年规划预算表》上报财政

向财政申报三年规划表

7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相关人员汇总所有单位预算、平衡收支情况,核定各单位预算控制数,审核批复。

关键流程和风险控制点说明:

1、按照部门三年规划要求,参考本年预算,合理规划部门三年规划;

3、预算分解流程

预算分解流程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节点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预算管理员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批复表,和二上申报的预算,分解各部门内部预算,并发布到给部门。

《内部分解预算》

2

综合岗审核《内部分解预算》,并分发给各部门。

《内部分解预算》》

3

单位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改善和审核本部门的预算项目申报表。

《内部分解预算》

4

校务会根据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审批《单位下年度预算表》,确保预算与目标、计划相匹配。

已审核通过《内部分解预算》

5

将审核通过的《部门三年规划预算表》上报财政

向财政申报三年规划表

关键流程和风险控制点说明:

2、保证在财政批复的本单位预算内能及时准确地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以保证相关项目能按计划执行和落实;

3、保证分解的预算总额不能超过财政批复的对应的项目的预算总额。

4、确保批复预算的专款专用,不坐支不挪用。

4、预算调整与追加流程

预算分解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报账员

业务部门在预算执行中遇特殊紧急或突发情况,在预算不足的情况下,按规定的预算追加调整程序,提出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

《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单》

2

综合岗

综合岗核实实际需要,审核《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单》是否合理合规。

3

副校长

业务分管领导审核《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单》是否合理合规性。

4

校长

审核《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单》是否符合相关财政政策及对应的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

《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单》

5

校务会集体会议讨论

审核《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单》是否符合工作目标要求和实际需要,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

已审核通过《内部分解预算》

6

预算管理员

将审核通过的《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单》上报财政

7

相关部门

财政及人大审批通过并批复后,才可以执行。

风险控制点分析说明

(1)业务部门在预算执行中遇特殊紧急情况,在预算不足的情况下,应按规定的预算追加调整程序,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

(2)办公室负责人收到经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的预算追加调整申请后,对预算追加调整申请进行金额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交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3)单位分管领导依据办公室出具的审核意见,在财政批复范围内,审批预算追加调整申请。

5、预算执行流程

流程说明

(1)部分业务由有关制度规定可以由业务部门直接执行并直接进入借款报销环节,可以不申请预算指标,其余业务需要进入预算执行申请环节;

(2)办公室综合岗对业务可行性进行审批;

(3)办公室会计对预算申请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4)单位分管财务领导按照不同金额对预算指标申请进行决议;

(5)其中按规定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进入相关采购流程;

(6)完成单位内部预算执行审批程序的事项,依据预算批复和相关经费支出规则,进入资金支付流程。

预算执行环节主要风险点分析

流程

关键环节

风险点

主要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预算执行

预算支出管理

没有按照批复的预算安排支出、超预算指标安排预算支出

1、业务部门申请支出事项必须有预算指标,再履行预算支出审批手续;

2、无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事项应先履行预算追加调整程序;

3、明确单位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

单位负责人、预算临到小组,办公室,预算执行机构

预算收

入管理

没有按照规定足额收取收入并相应上缴财政

建立收入监控机制,按照进度组织收入并及时上缴

收入执收部门,办公室

预算执行

效果管理

没有进行预算执行分析,没有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可能导致预算执行进度偏快或偏慢

1、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运用信息系统对业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2、建立预算分析机制,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单位负责人,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执行机构

6、决算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1)办公室对年度会计核算数据和预算批复数据进行准备;

(2)办公室编制预算决算情况,并作为预算绩效考评的基础信息;

(3)业务部门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形成相关报告;

(4)办公室和业务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5)领导班子上会讨论并审核;

(6)上报财政备案审核;

(7)办公室根据结果制定下年度预算编制基础。

决算环节主要风险点分析

流程

关键环节

风险点

主要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决算编制流程

决算编制

决算与预算存在脱节、口径不一,难以及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导致预算管理的效率低下

1、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格式、要求进行决算编制;

2、决算报表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审核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3、加强决算数据分析,收集数据资料,分析预决算差异原因,撰写预算结果报告;

4、将分析报告反馈各业务部门,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办公室

7、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流程图

预算绩效评价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报账员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对达到绩效评价的项目,需要编制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预算想的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

综合岗

核实实际需要,审核《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是否达到项目的绩效目标。

4

副校长

审核《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绩效目标和财政要求。并编制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及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5

校长

审核《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是否符合相关绩效目标和财政要求。

《项目及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6

校务会讨论

审核《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单》是否符合工作目标要求和实际需要,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

已审核通过《项目及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7

报账员

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及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上报财政

8

财政相关部门

根据项目和实际需要,组织第三专家对项目及单位预算绩效进行评价,形成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并作为下年度预算编制依据。

编制《项目及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预算绩效管理环节主要风险点分析

流程

关键环节

风险点

主要防控措施

责任主体

预算绩效评价流程

预算绩

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绩效目标脱离实际,绩效监控不到位,绩效方法不科学,评价结果流于形式

1、建立绩效管理制度;

2、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符合客观实际;

3、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要形成评价报告;

4、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并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开,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评组织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 收支业务控制

一、业务管理概述

(一)收支业务定义及组成

本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支出包括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所有资金耗费和损失。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代收)非税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取得的、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并应当上缴财政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

(二)收支管理环节及目标

收入管理旨在建立以总账为核心,包含指标、计划、资金收付、账务等在内的全流程控制体系。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认真编制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减少财政资金沉淀、挤占或延误,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支出管理分事前申请审批、借款审批、经费报销或支付审批等四个环节,明确各项支出的范围、开支标准与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规范费用报销程序与要求;
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果,保证支出行为真实的合理性、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支出管理的高效性;
对收支情况及时分析与报告,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收支管理组织及职责

收支业务涉及到内部各部门,预算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控制的主体及其职责主要有:

1.决策机构:校务会

负责审议、审定年度本单位支出预算;
负责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审批;
负责听取收入、支出状况的报告;
负责审定单位内部支出范围、支出定额及支出标准;
组织单位收入、支出的监督工作。

2.收支统筹管理机构:办公室综合岗

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单位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理顺财务关系,维护单位经济秩序;
负责组织编制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
负责按照项目用途及预算批复等经费支出安排将各类预算资金分解下达到各部门;
负责各项收入统计、核算、上缴,确保所有收入纳入单位财务管理;
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资金提取、收付、保管和转账业务;
负责日常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4.执行机构:部门各业务人员

为制定各项收支管理规章制度提供建议,编报收支预算及月度用款计划,严格执行单位内部预算、月度用款计划及各项收支管理规定,定期、及时办理经费报销、提请资金支付。

5.内部监督机构:驻校纪检组、统计考核岗

负责对单位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票据管理等财政资金收支工作的日常监督,对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受理有关资金收支的举报、展开调查,并向有关机构进行汇报。

2、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业务控制目标

1、各项收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单位应收款项的情况清晰,落实催缴责任,确保应收尽收;

3、各项收入均及时足额的收缴并上缴到指定账户,没有“账外账”和“小金库”;

4、票据、印章和资金等保管合理合规,没有因保管不善或滥用而产生错误和舞弊;

5、各项收入得到正确核算,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二)、各关键业务环节控制

第一节 收入管理

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务部门要定期与单位各部门收入执收部门对账,严格票据管理,对于所有收入都要开具正规票据,开票和收款由财务部门负责,并且开票和收款分离,财务人员要对收入和票据定期核对,加强往来账的清理和检查。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四条 收入是指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条 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六条 单位收入分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八条 事业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十条 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一条 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收入确认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确认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将资金直接拨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户银行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认补助收入。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设置“财政拨款收入”总账科目,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科目下设“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个明细科目。财政补助收入年终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细帐。

第十二条 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事业收入的确认

核算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取得的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金,不能直接计入事业收入,应根据上缴方式的不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由单位集中后上缴财政专户。根据经过批准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方式,行政事业单位收到将财政专户返还款时,再计入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的核算

单位应设置“事业收入”总账科目核算事业收入业务。设置“事业收入”科目按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明细科目,在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确认事业收入,年终余额按规定将“事业收入”科目余额转到“事业结余”科目。

第十三条 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

核算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属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用自身组织的收入和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若是指定专项用途并需单独报账,不能作为上级补助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的核算

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登记实际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数,年终结账时,将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科目无余额。

第十四条 其他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其他收入核算的确认

其他业务收入,例如: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确认。

(二)其他收入的账务处理

单位设置“其他收入”科目,用来核算拨入经费和预算金收入以外的收入,其贷方登记其他收入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冲销转出数,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年终结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十五条 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科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类收入价格确定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单位行政事业收入价格确定管理。

第十七条 对其他收入价格确定管理,根据经济规律要求,成本控制前提下,编制项目预算,形成项目报价,并报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后通过,规范对其他收入价格确定管理。

第二节 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 票据由财务部门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二条 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三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部门使用,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

第三节 单位收入的监督

第一条 任何部门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包括废旧物资出售或其他现金收入等都必须交回财务室,不得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能贪污挪用,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条 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应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第三条 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应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节 借款管理

第一条 借款程序:由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借款人、借款人所在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按财务报销审批权限经办公室主任或所领导审核后办理。单位工作人员借款,须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财务备款,并最迟在三个月内结算完毕。逾期没有结算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办公室财务下发催促结算通知,并对下次借款严格控制,直至拒绝办理借款。

第二条 现金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据。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

第三条 支付借款时,应由借款人出具借款单,写明用途,并由借款人签字,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取。

第四条 旅差借款在回来一周内报账,对欠公款者,在次月工资扣除。

第五节 报销管理

第一条 报销程序: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凭证,经报销人、报销人所在部(室)负责人签字和会计复核后,按财务报销审批权限由校长领导审批后凭据报销。

第二条 报销审批权限

(一)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由校长审批签字。

(二)单笔支出1000(含)元以上,由校长签字后,再由分管本单位副区长签字。

第三条 报销相关规定

(一) 差旅费支出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处级以下(含处级)工作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需经单位主管校长批准。

(二)会议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会议费支出标准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核定。临时召开的会议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会议费报销应附会议通知、会议预算、消费发票和消费账单。

(三)公务接待要从严控制。重大接待活动要制定接待方案和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标准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核定。

(四)车辆燃修费实行单车核算。车辆在市内加油一律使用加油证,在指定加油站凭证加油,定期结算;
车辆离开市区执行任务需要加油,凭发票据实报销。车辆维修须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凭维修明细和发票报销。

(五)出国(境)费用支出实行事前审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应在事前落实费用来源,并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履行资金来源审核手续。出国(境)费用报销应附出国(境)任务批件、省财政厅用汇申请和外汇核销批件、外汇兑换水单和国(境)外支出票据。

第六节 支出业务控制

第一条 支出业务控制内容

1、分工与授权控制

对支出业务岗位职责、权限范围、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控制,避免支出审批与管理中违法行为发生。

2、基本支出控制

做好人员编制管理、工资及津贴补贴的发放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薪资的发放形式、金额等;
对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支出数额,支出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控制;
做好对单位基本支出情况的财务分析和评价工作,加强单位对基本支出结余资金的管理。

3、项目支出控制

对申报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进行控制;
对项目审核的专业人员组成、审核内容、依据等方面的控制;
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执行、调整、核算的控制,以及对项目实施方案,领导机构、责权权限等方面的控制;
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控制;
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实施的实际绩效。

第二条 支出业务控制目标

1、各项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开支范围和标准。

2、各项支出符合规定的程序与规范,审批手续完备。

3、各项支出真实合理。

4、各项支出的效率和效果良好。

5、各项支出均得到正确核算,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七节 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支出包括财政补助支出和非财政补助支出,按项目管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要求是按年初预算执行,即按预算安排的收入进行支出管理,不能超预算进行支出,尽量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申请支出的事项必须有预算,申请支出的部门按照单位内部授权的审批权限进行逐级报批,财务部门进行预算指标的审核,对无指标和超指标的支出不能提出申请,审核审批后,按规定开展支出业务。

第二条 为了保证支出的事项和事实相符,付款的票据根据支出事项性质的审批权限由不同审批人进行审批,审批后报账员按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凭证财务部门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并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第三条 基本支出预算资金管理

1、基本支出预算资金管理范围为纳入我校基本支出预算的财政预算拨款资金。

2、基本支出审批程序

报销: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凭证,经报销人、报销人所在部(室)负责人签字和会计复核后,按财务报销审批权限由校领导审批后凭据报销。

3、报销审批权限

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由校长审批签字。

单笔支出1000(含)元以上,由校长签字后,再由分管本单位副区长签字。

4、主要基本支出开支标准及报销相关规定

车辆燃修费实行单车核算。车辆在市内加油一律使用加油卡,在加油站凭卡加油,定期结算;
车辆离开市区执行任务需要加油,凭发票据实报销。车辆维修须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凭维修明细和发票报销。

出国(境)费用支出实行事前审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应在事前落实费用来源,并报分管领导履行资金来源审核手续。出国(境)费用报销应附出国(境)任务批件、省财政厅用汇申请和外汇核销批件、外汇兑换水单和国(境)外支出票据。

第四条 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1、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范围为纳入全馆项目支出预算的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财政专项资金。

2、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项审批、单独核算,并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支出范围使用。

3、各部(室)所发生的符合省财政厅核定的支出范围的专项费用一律从专项资金中列支,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议费、课题费、项目评审费、专家咨询费等。

第八节 公务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务卡,是指单位职工持有的、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公务卡由单位职工个人持有、保管和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

卡”实名制。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职工个人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条 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

(一)公务卡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在公务刷卡消费尚未报销之前,刷卡消费行为仍属个人行为。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及时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但不得向单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经济、法律等一切责任。

(二)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应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并由财务室通知发卡银行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

(三)公务卡由持卡人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由本人设置密码。公务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及时向银行挂失和补办,并通过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务卡消费使用范围

  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书报杂志订阅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服务购买支出等公务性支出。

单位职工应尽量在具备刷卡结算条件的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不断减少现金结算的公务消费。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四条 公务卡支付与报销管理

(一)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

(二)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及时将公务消费的正规原始发票及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交到财务室办理公务卡报销相关手续。

(三)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将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

(四)确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方式委托校其他人员填制借款单,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及时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

(五)会计人员对持卡人签字确认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报销审批凭证及报销单据等进行审核后,出纳人员登陆公务卡支付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予以报销。

(六)出纳人员将公务卡支持系统所生成的公务支出明细表和汇总表与支出报销单进行复核确认,统一办理还款手续。

(七)超过还款日还款的责任: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等;
因单位归还款项不及时引起的,由单位承担利息等费用。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

担,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

  2、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不符的;

  3、持卡人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

  4、因持卡人个人原因,未能在公务卡免息期内申请报销,所造成的罚息和滞纳金等;

  5、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盗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

  6、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消费。

  第六条 持卡人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对恶意透支、拖欠还款等所产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负责,单

位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第九节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除直接使用现金结算业务外,其它收付业务均通过银行办理结算。财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条 银行账户由财务根据需要提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设。

第三条 单位只允许开设一个基本户,银行账户只供收支。

第四条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由会计和出纳员分别保管。印章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第五条 出纳员应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第六条 财务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第七条 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它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和主管领导审批后,出纳员方可进行收付结算。

第八条 建立健全支票领用登记制度。财务必须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登记支票领用的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签发人等事项。

第九条 因业务需要领用转账支票的,凭领导签批的“借款审批单”到财会部门申领支票,并在支票上注明支付限额,同时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

第十条 支票领用后,应在3天之内报销,以便出纳员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支票如在3天之内没有使用,应及时将未使用的支票交回。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允许签发空白支票,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第十二条 领取支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或被盗,在积极查找的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迅速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发生损失的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转账业务,要办理U盾及密码保护,并且要经常查阅账户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银行联系,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第十节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我校财务印章分两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人名章。

第二条 我校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我校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
我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

第三条 财务印章是我校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研究所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四条 财务印鉴实行分开管理,会计负责管理财务章,出纳负责管理法人章。

第五条 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外借;
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 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校负责人同意。

第六条 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七条 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

第八条 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1、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是否准确;

2、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4、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二)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时

1、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与计划、合同、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3、有无经办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有无校负责人审批签字;

4、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差错;

5、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扣款项。

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章。

第九条 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校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第十条 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校负责人,经印鉴管理相关流程销毁处理。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8年3月25日

三、业务流程控制

3.1收入登记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季度用款计划,提交预算会计审核。

《部门用款计划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单位预算批复数和预算执行情况,核实各部门实际需要,汇总各部门《部门用款计划申请单》,形成单位用款计划表。

《单位用款计划表》

3

副校长

审核《单位用款计划表》与预算批复数、执行数是相符、能否满足业务需要。

审核意见

4

校长

领导会议审批《单位用款计划表》、预算批复数、执行数等是否符合工作需要。

审批意见

5

财政管理部门

审核《单位用款计划表》是否在该单位预算批复数可用额度内,否符合相关财政政策及对应的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等,批复支付方式和用款额度。

授权额度或直接拨付。

6

办公室报账员

收到拨付通知单、编制收入登记单。

《收入登记单》

7

主管会计

审核收入登记单,并记账。

8

结束

结束流程

关键风险控制点

1、保证用款计划数不能超过单位可用预算,控制超预算申报用款计划。

2、为保证工作推进进度按计划高质量,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3.2非税收入管理(不适用)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业务需要和非说收费项目标准,编制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交非税收入缴款人到出纳或银行缴款。

《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

2

非税收入缴款人

非税收入缴款人到银行或出纳收银处缴款,取得收款回单。

《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收款回单

3

非税业务办理

凭缴款人交回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收款回单或系统查询已缴款后,办理非税业务。

4

办公室会计

审核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收费项目、标准,统计本月非税收入报表,记账,并将代收非税收入缴入财政指定非税账户。

非税收入汇缴单

5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本月非税收入报表》、非税收入汇缴单,核对项目及收费数量、标准。

审核意见。

6

办公室出纳

按非税收入汇缴单,将代收非说收入转入财政指定账户。

7

会计

审核转账底单,并记账。

8

结束

结束流程

风险控制点

1、控制单位非税收缴按审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收非税收入收缴。防止乱收费、超标多收费情况发生。

2、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指定账户,防止财政资金在各单位滞留和沉淀,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及时使用。

3.3执行方式申请流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1.1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书面工作通知,依据预算标准要求提出相应工作申请,写明事情缘由、工作计划、经费估算金额及对应预算指标等内容。

《支出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1.3审核申请事项开支范围及支出标准、是否有预算指标等内容进行审核。

专项业务经费部分则不需要该步骤。

3

副校长

1.4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

4

校长

1.5在授权范围内,对事前申请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审核意见。

5

校务会

1.6对“三重一大”事前申请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给出审议意见。

6

结束

风险控制说明:

事前未经严格的核准分析、适当的审核审批,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支出事项发生,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3.4借款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借款单,提交相关审核审批。

《借款单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核借款单。

《借款单申请单》

3

会计

审核《借款单申请单》,用途、借款金额与业务工作、报销标准是否匹配。

审核意见

4

校领导/会议审批

审批《借款单申请单》、超额后有领导会议审批。

审批意见

6

办公室报账员

根据领导审批借款单支付款项给借款人。

《借款单》

7

会计

审核借款单,并记账。

8

结束

结束流程

风险控制点:

1、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控制借款风险。

2.5报销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业务发生时取得票据,编制报销单,提交相关审核审批。

《报销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审核报销单。

《报销申请单》

3

主管会计

审核《报销申请单》,检查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核对报销标准和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审核意见

4

副校长

审核《报销申请单》、检查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核对报销标准和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4

副校长

在授权服务内,审批《报销申请单》、超额后有校务会领导会议审批。

审批意见

5

领导会议决策

超额后由校务会会议讨论审批。

审批意见

5

办公室报账员

根据领导审批报销单支付款项给报销人或冲报销人的借款。

《报销单》

6

会计

审核报销单,并记账。

7

结束

结束流程

风险控制:

1、检查票据的有效性,防止假发票报销。

2、按各类报销标准(如差旅费报销标准、会议费报销标准、培训费报销标准等)、审核控制超额报销,导致财政资金流失。

2.6直接支付管理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类型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和其他支出。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直接支付申请单,提交相关审核审批。

《直接支付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审核直接支付申请单。

审核意见

3

校领导

审核《报销申请单》。

单位审批意见

4

财政相关部门

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5

代理银行

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5

办公室会计

单位会计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付出款项的凭证,记账。

《报销单》

6

结束

结束流程

2.7授权支付管理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业务部门经办人根据业务需要提出授权支付申请单,提交相关审核审批。

《授权支付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审核授权支付申请单。

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审核授权支付申请单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核《授权支付申请单》。

单位审批意见

5

办公室出纳

审批确认后,出纳向财政零余额代理银行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授权支付指令》

6

代理银行

审核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支付底单

7

主管会计

单位会计根据《支付底单》作为付出款项的凭证,记账,减少授权额度。

《报销单》

8

结束

结束流程

2.8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管理

流程说明:

1、银行账户开立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主管会计

根据财务工作需要提出授权支付银行账户开立申请表,提交相关审核审批。

《银行账户开立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银行账户开立申请单》、确定开户银行、开户类型、用途、预留印盖、支付方式、联系人等。

审核意见

3

校长

审批银行账户开立申请单

单位审批意见

4

校出纳

根据审批意见到对应的银行,领取银行开户相关资料交银行审批开设账户。

5

开户银行机构

代理银行审核账户设立资料,报人民银行审批授权,开出银行账户开立证书。

6

财政部门

上报财政部门备案。

7

结束

结束流程

2、银行账户变更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会计

会计根据财务工作需要提出银行账户变更申请表,提交变更内容,由相关领导审核审批。

《银行账户变更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银行账户变更申请单》、确定变更内容是否符合工作需要。

审核意见

3

校领导

审批银行账户变更申请单

单位审批意见

4

校出纳

根据审批意见到对应的银行,领取银行账户变更相关资料交银行审批。

5

开户银行机构

代理银行审核账户变更资料,报人民银行审批授权,更换银行账户开立证书。

6

财政部门

上报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备案。

7

结束

结束流程

3、银行账户销户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主管会计

会计根据财务工作需要提出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并将账户资金按要求转入单位基本户,相关资料交由相关领导审核审批。

《银行账户销户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银行账户销户申请单》、确定变更内容是否符合工作需要。

审核意见

3

校领导

审批银行账户销户申请单

单位审批意见

4

报账员

根据审批意见到对应的银行,领取银行账户销户相关资料交银行审批。

5

开户银行机构

代理银行审核账户销户资料,报人民银行审批授权,作废对应银行账户开立证书。

6

财政部门

上报财政部门备案。

7

结束

结束流程

风险控制说明:

确保单位的账户信息、用途、预留印盖、支付方式等有效可控,分人保管和授权、保证账户资金安全。

2.9票据领购与核销流程(不适用)

流程说明:

1、单位票据领购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票管员

票管员根据发票使用情况,提出领用票据领购申请,提交相关人员审批。

《票据领购申请单》

2

办公室会计

审核发票使用情况,出具票据领购意见。

审核意见

3

财政部门

核对使用单位票据使用情况,发放核定票据,并登记票据领购信息。

发放登记表

4

开票人

根据领购票据,登记票据入库信息。

5

办公室会计

核对收入业务单据与票据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编制票据核销申请

审核意见

6

办公室票据管理员

票据管理员审核票据核销申请、核对票据数量、票据金额与实际是否一致。

审核意见

7

财政部门

报财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8

结束

结束流程

2、票据使用核销柳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开票人

开票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领用票据申请,提交相关审批。

《领用票据申请单》

2

部门负责人

审核《领用票据申请单》、确定领用票据的类型和票据的数量等。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票管员

根据使用部门负责人意见,发放票据交友开票人保管使用,并登记发票发放(出库)信息。

发放登记表

4

开票人

根据收入业务单据,开出对应发票。

5

办公室会计

核对收入业务单据与票据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编制票据核销申请

审核意见

6

办公室票据管理员

票据管理员审核票据核销申请、核对票据数量、票据金额与实际是否一致。

审核意见

7

财政部门

报财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8

结束

结束流程

风险控制说明

1、通过票据管理机制,确保票据的领用和发放全程可以追踪,保证票据的数量、票面金额与收入金额一致。

2.10票据销毁(不适用)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档案管理员

档案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和票据保存期限,提出票据销毁申请,提交相关审批。

《票据销毁申请单》

2

办公室会计

审核申请销毁票据是否已经超过保存期限、是否已经核销、出具审核意见等。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负责人

审核申请销毁票据是否已经超过保存期限、是否已经核销、票据涉及的信息是否还有继续保存的需要等出具审核意见等。

审核意见

4

校领导

批示申请销毁票据意见。

审批意见

5

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审核票据销毁申请。组织票据销毁小组,鉴证票据销毁行动,登记票据销毁信息。

审核意见

6

办公室档案管理员

登记票据销毁信息和保存鉴证材料。

审核意见

8

结束

结束流程

风险控制说明:

1、确保票据已经经单位财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核销无误。

2、审核票据保存的有效期,过期才能进行销毁。

2.11公务卡申领、公务卡报销及还款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经办人

经办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务卡申请,提交相关人员审批。

《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汇总部门公务卡办理清单等。

审核意见

3

主管会计

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

公务卡办理清单

4

校领导

审批公务卡申请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

审批意见

5

办公室报账员

根据审批的公务卡办理清单,向代理银行申请办理。

审核意见

6

代理银行

审核公务卡办理资料,完成后邮寄给各申请个人。

审核意见

7

公务卡申请人

收到公务卡后激活就可以使用,结束流程。

风险控制点说明

确保预算单位在编制人员个人公务卡的安全性,由本人激活设置使用密码。

2.13财务印章借用与使用流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用章经办人

经办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章申请单,提交相关人员审批。

《用章申请单》

2

分管领导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审核《用章申请单》是否符合需要等。

审核意见

3

校领导

审批《用章申请单》手续是否齐全,所涉及的风险受否可控。

审批意见

4

用章经办人

领导审批同意后,登记用章记录。

5

印章保管人

根据审批意见和用章记录盖章。

6

结束

风险控制

1、财务印章原则上不能外借,确实需要异地用章,需要评估风险和派人监管。

2、财务印章专人保管,根据用章管理机制,须有校领导审批才可以用章。

2.14财务印章更换流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主管会计

会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财务印章更换申请单,提交相关人员审批。

《财务印章更换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审核《财务印章更换申请单》是否符合需要等。

审核意见

3

校领导

审批《财务印章更换申请》。

审批意见

4

报账员

根据批示意见,执行单位账户变更子流程,变更财务印章。

二级流程银行账户变更流程

5

印章保管人

更换财务印章并做好更换记录。

6

结束

风险控制点:

确保财务印章的有效可控。

2.15收入和支出分析报告编制

编制目标:收入、支出分析报告编制。办公室应定期编制单位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为校领导管理决策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对于收入和支出事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各项业务行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编制流程说明:

1、各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按月向财务部门报送经费收支报表,每半年报送经费收支情况分析报告;

2、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编制的部门收支执行情况表的真实性负责;

3、单位会计汇总汇总各部门收支情况,编制单位收支执行情况表;

4.办公室负责人对单位收支执行情况表进行审核。如期报送单位领导。

5.单位及部门在分析时发现经费收支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漏洞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各项业务行为,保障各项收支安全。

6.(1)收入执行情况分析表,统计各类收入的执行进度情况。

(2)支出事项预算执行进度表

支出事项预算执行进度表包括支出事项预算执行情况表(分责任单位或部门一开支和各项支出事项预算执行情况表分别对单位/各部门或支出事项统计支出事项小型预算执行情况。

(3)支出事项预算执行明细表

支出事项预算执行明细表包括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表、单位项目支出明细表、通费、位车辆支出明细表单位会议支出明细表等重点管控费用。

2.16会计档案保管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主管会计

会计人员在结清上年会计账后,需整理上年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业务单证、票据、报表、会计信息系统备份电子资料等),提交档案保管员专门保存。

《会计资料存单申请》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审核《会计资料存单申请》、检查上年财务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核意见

3

校领导

审批《会计资料存单申请》。

审批意见

4

档案管理员

根据批示意见,执行存档申请,记录存档资料清单和存放位置等。

5

结束

风险控制点:

确保会计资料完整、存档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避免会计资料的丢失。

2.17会计档案借阅管理

流程说明

1、会计资料借阅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借阅经办人

借阅完成后,提出会计资料归还清单的借阅申请。

《会计资料借阅申请》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审核《会计资料借阅申请》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检查借阅资料是否涉及敏感信息。

审核意见

3

校领导

审核《会计资料借阅申请》,判断是否符合借阅条件。

审核意见

4

档案管理员

根据批示意见,办理借阅登记和资料移交。

5

借阅结束

签收借阅资料,妥善保管借阅资料。转入下一流程。

2、会计资料归还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借阅经办人

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计档案资料归还清单,连同会计资料一起交会计审核检查。

《会计资料借阅清单》、会计资料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查《会计资料归还清单》与会计资料是否相符、会计资料是否完好等。

审核意见

3

档案管理员

根据审核意见,检查归还资料是否完好如初,办理归还登记和资料接收。

4

结束

风险控制点:

确保会计资料完整、存档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避免会计资料的丢失。

2.18会计档案销毁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主管会计

会计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计档案资料保存期限,提出会计档案销毁申请,提交相关人员审批。

《计档案销毁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需要销毁计档案是否已经超过保存期限、会计档案涉及的信息是否还有继续保存的价值和销毁会计资料受否存在潜在风险等出具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3

校领导

审批销毁会计档案的必要性。

审批意见

4

办公室档案管理员

根据审批意见,登记销毁会计资料信息并做销毁处理。

5

结束

结束流程

风险控制说明:

1、确保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已经超过存档下有效期。

2、确认会计资料涉及的资产和相关信息已经没有价值和潜在风险,才可以实施销毁。


第三节 采购业务控制

一、业务管理概述

(一)政府采购定义及组成

采购是指单位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采购按标的物可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等采购。货物类采购主要包括产品、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
服务类采购主要包括会议定点、印刷、车辆维护、车辆加油以及部分专业服务。按照标的物是否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可将采购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两大类,政府采购又可分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和自行组织的政府采购两种。

(二)采购管理环节及目标

采购业务管理主要包括采购需求与计划管理、采购过程与验收管理、质疑与投诉管理等环节,旨在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机制,确保采购业务纳入预算管理,按照计划办理采购业务;
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采购结果符合预期、程序合规合法;
加强对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采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保证单位业务的正常开展;
严格采购信息管理,防止机密信息泄露。

(三)采购管理组织及职责

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政府采购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控制的主体及其职责主要有:

1.决策机构:校务会议

负责审定本单位采购政策,研究规范和固化采购程序;
研究决定采购重大事项,审定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单位内部采购目录、成交采购价格与供应商等;
审定重大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审定内部采购预选供应商库和采购代理机构库名单;
监督采购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查处采购违法行为;
其他需要提交决策机构讨论、审定的相关采购事项。

2.采购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采购小组)

分别负责办公等通用物资或服务零星采购和政府集中采购或代理招标采购的组织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负责审核政府采购申请、汇总编制和报送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负责组织采购活动,办理政府采购货物及资产的验收;
组织协调资金的支付和核算,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整理和保存。

3.采购需求提出机构:部门经办人

负责提出采购需求或编制采购预算;
参与采购项目验收;
组织合同文本拟定、评审与签订,申请采购资金支付等事项。

4.内部监督机构:驻校纪检组、统计考核岗

负责对采购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督察,采购过程中人员的舞弊嫌疑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对采购管理全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审查,并独立发表意见;
参与采购中有关质疑、投诉问题的处理;
受理供应商提出的回避申请,并按照回避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负责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的日常监督,对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二、政府采购控制内容、控制目标

第一条 政府采购控制内容

1、分工与授权控制

对政府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授权,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以及政府采购付款业务授权与审核等方面的控制。

2、预算与计划控制

对政府采购预算的归集、编报、执行、调整,以及政府采购计划的制定、上报、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控制。

3、采购与验收控制

对采购人员、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组织,以及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验收等方面的控制。

4、付款控制

对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付款程序,以及付款的合法性等方面的控制。

第二条 政府采购控制目标

1、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采购业务主管部门,明晰各参与部门和人员在政府采购业务中的责任。

2、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编制采购预算,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保证政府采购预算落实到位、计划科学合理。

3、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按要求得到很好的执行。

4、完善规则规程、强化流程控制,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可追溯。

5、加强采购前期的调研指导等工作,为采购顺利实施奠定基础,确保采购结果符合用户预期,不断提高采购效益。

6、采购、验收和资产管理环节责任明晰,验收程序科学规范,资产接收和验收岗位实现有效分离,付款手续完备。

三、各关键业务环节控制

第一节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各部门提出年度采购预算,经领导班子审定通过后,由财务室进行汇总归类,并将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单列,按规定程序统一上报财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或未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备案手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二节 政府采购计划管理

第一条 政府采购计划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内,依据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需求进行编制,完整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 政府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资金来源应当与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资金来源相对应,不得编制资金尚未落实的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条 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应当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同一季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尽量不安排两次以上采购计划。

第四条 业务部门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三节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变更政府采购方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应先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具有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权的财政部门申请变更。

第三条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采购单位应当提交真实、明确、完整、合规的申请理由和材料。

第四条 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采购方式变更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财务、业务相关部门(岗位)责任。业务部门(岗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提出合理采购需求。采购部门(岗位)应当组织财务、业务等相关业务部门(岗位),根据采购需求和相关行业、产业发展状况,对拟申请采用采购方式的理由及必要性进行内部会商。会商意见应当由相关部门(岗位)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第四节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管理

第一条 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 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 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 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
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 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

(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

(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 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

(一)项目类别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的性能要求、规格;
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
包装及附带工具;
质量要求;
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和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的的全部内容;

(四)评分细则;

(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的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

(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 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的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求修改情况反馈至采购中心及相关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

第九条 组织专家论证的,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可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邀请业务精通的行业专家或从财政部专家库里随机抽取专家,专家人数应为3人(含)以上单数。

第十条 采购人可以委派代表到专家论证会现场介绍情况并参与讨论。采购人代表须持有采购人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第十一条 未经发布公告征求意见,直接组织专家论证的,可以发布公告征集参与供应商;
发布公告征求意见后又组织专家论证的,应当告知对采购需求提出过修改意见且意见未被采纳的供应商,供应商自愿参会。

参会的供应商可以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

第十二条 专家论证会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参会的采购人代表及供应商须遵守论证现场纪律。专家出具论证报告时,采购人代表及供应商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场,不得干预专家独立做出论证结论。

第十三条 专家应当就论证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载明参会人员和论证结果。对于采购人和供应商存在分歧的采购需求条款,应当逐条说明论证意见。

论证报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并由全体专家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经需求论证发现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确实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内容的,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建议其修改;
拒不修改的,应当由采购人所在部门的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来函确认,或者由采购人报请财政部门同意。

对于不涉及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等违规内容的采购需求,采购人拒不采纳论证意见的,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告知采购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并由采购人来函确认。

第十五条 采购中心内部呈报采购文件时,如该项目有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环节,应当将相关论证材料一并附上。

第十六条 需求论证过程中所产生的书面材料及音视频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作为业务档案存档。

第五节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管理

第一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一)集中采购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国家、省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行。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的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部门或本系统特殊要求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范围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二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以及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三条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在国家、省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节 政府采购实施管理

第一条 我校政府采购工作由专管人员审定政府采购相关事宜。主要包括:

(一)审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审定调整集中采购项目;

(三)审定集中采购年度预算和实施计划;

(四)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

(五)研究处理政府采购工作中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第二条 政府采购可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国家、省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

第三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国家和省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单位不得将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有关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招投标工作。

第七节 政府采购验收管理

第一条 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履约验收应当依据事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凡符合事先确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重大采购项目应当委托国家专业检测机构办理验收事务。

第二条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其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财务室提出资金支付申请,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合同款。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采购项目,需填报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省财政厅有关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供应商。

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采购项目,按规定的资金管理渠道和合同规定付款。

第八节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与投诉管理

第一条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为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牵头部门。

第二条 提出政府采购需求的业务部门、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

第三条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并提出质疑的,采购领导工作小组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对质疑进行答复。

第四条 对答复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进行归档和保管。

第九节 政府采购合同与采购档案管理

第一条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签订政府采购书面合同,采购合同应当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应当明确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价格(酬金)以及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条 采购文件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节 政府采购其他管理

第一条 政府采购程序应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章和制度要求进行。主要包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和付款,结算记账,统计信息编报,政府采购文件的归档和管理等。

第二条 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采购人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编制、调整集中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

(二)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集中采购开始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在编制采购文件、确定评标办法与中标标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三)制定操作方案。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应根据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制定操作方案。

(四)组织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经批准的其他采购方式,以及经备案或审批的操作方案开展采购活动。

(五)确定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应与集中采购机构协商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的处理事宜,并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

(六)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条 单位应对新增的资产在验收当月办理新增资产的登记入账手续。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室可不予支付资金:

(一)采购方式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的;

(三)未使用财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而未实行集中采购的。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3月25日

三、采购业务流程控制

3.1采购预算编制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

业务部门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如需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的,需要填报采购预算,根据当年政府采购品目填报采购预算所需的目录、品目、数量、价格等。随预算一起进行审核审批。

《部门采购预算明细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部门负责人核实实际需要,审核《部门采购预算明细表》是否合理合规。

3

副校长

审核《单位采购预算表》是否符合相关财政政策及对应的政府采购目录、品目、数量及价格等。

《单位采购预算表》

4

校长

审核《单位采购预算表》是否符合工作目标要求和实际需要,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

超额后,需校务会集体会议讨论确定。

已审核通过《单位采购预算表》

5

采购管理员

将审核通过的《单位采购预算表》上报财政

6

相关部门

财政及相关通过并批复后,才可以执行。

3.2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预算情况,提出相应采购需求并根据要求填采购需求表、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申请表(含临时、应急采购)。

《采购实施计划申请》

2

综合岗

审核采购需求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采购标的物的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内容的准确性。

审核意见

4

副校长

根据对采购需求的批准情况,结合单位采购预算指标,汇总编制单位采购实施计划。

审核意见

5

校长

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需求,审批采购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并审批,超额后需校务会集体讨论确定,形成决议。

《单位采购实施计划》

6

报财政采购中心备案

将已审核的单位采购计划实施表,报财政局采购办(或中心)备案,备案成功后,才可选择相应方式,实施采购。

风险点分析:

1.采购需求描述不清楚、不准确或审核不严,导致采购物资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造成采购浪费。

2.采购计划与采购预算不一致,导致采购超预算或者缺乏充分的预算依据。

3.3采购方式变更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根据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求、规模等需要,提出对应项目的采购方式及变更要求申请。

《采购方式确定或变更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核实实际需要,审核《采购方式确定或变更申请单》是否合理合规。

3

副校长

审核《采购方式确定或变更申请单》是否合理合规性、与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是否一致等。

4

校长

审核《采购方式确定或变更申请单》是否合理合规性、与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是否一致等。

《单位采购预算表》

5

校务会

超额后需校务会集体会议决策,审批《采购方式确定或变更申请单》是否合理合规性、与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是否一致等。

《单位采购预算表》

6

相关部门

通过财政及相关备案审核才可以执行。

风险控制点

1、所采购的采购方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2、项目是否为同类项目的拆分出来分批采购。

3.4采购需求论证管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对需要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的已备案项目,需要提出采购需求论证申请,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采购需求论证申请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负责核实实际需要,审核《采购需求论证申请单》邀请专家的专业匹配度、分类等是否合理合规。

3

副校长

审核《采购需求论证申请单》邀请专家的各专业匹配度、人数等是否合理合规。

4

校长

审核《采购需求论证申请单》邀请专家的各专业匹配度、人数等是否合理合规。

5

报账员组织论证会

抽取相关专家,组织采购需求论证会。

6

需求论证会

形成采购需求论证报告,并签名。

《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6

校务会集体讨论

审批《采购需求论证报告》是否合理合规性、与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是否一致等。

审批通过《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7

结束

转采购招标文件编制。

风险控制点

对采购需求技术、服务、安全性进行全面论证,报告技术的先进性、可行性、稳定性、全面性、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保障和持续性等进行全面论证。

3.5批量集中采购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进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用货物和服务,提出部门批量采购需求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单位批量采购需求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并汇总各部门批量集中采购需求,编制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需求表。

《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需求表》

3

副校长

审核《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需求表》是否与采购需求备案信息一致。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需求表》是否与采购需求备案信息一致、是否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5

办公室后勤岗

将已审批的《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需求表》提交政府采购批量集中采购执行部门申请报备,由相关部门统一采购。

6

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审核汇总各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需求表,定期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7

采购业务经办人

办公室后勤岗根据需求验收中标供应商送到的货物或服务。

批量集中采购验收单

8

办公室报账员

审核验收单,并提交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提交批量集中采购验收单

7

结束

向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提交批量集中采购验收单;
结束。

风险带你分析

未按规定组织供应商资质及能力审查,可能导致采购外协供应商不符合要求;
招标方式不恰当,定价机制不科学,授权审批不规范,可能导致采购服务质次价高,出现舞弊行为或遭受欺诈。

3.6分散采购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进行分散采购的通用货物和服务,提出部门分散采购需求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单位采购管理岗。

《分散采购需求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并汇总各部门分散采购需求,编制单位分散采购需求表。

《单位分散采购需求表》

3

副校长

审核《单位分散采购需求表》是否与采购需求备案信息一致。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单位分散采购需求表》是否与采购需求备案信息一致、是否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5

办公室报账员

将已审批的《单位分散采购需求表》按所选的采购方式执行响应的采购流程,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谈判等。

6

结束

结束。

3.7公开招标管理

公开招标又称为无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并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广播、电视及信息阿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有意的投标人提受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是最具竞争性的招标方式,其参与竞争的投标人数量最多,只要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投标人愿意便可参加投标,不受限制,因而竞争程度最为激烈。它可以为招标人选择报价合理、施工工期短、信誉好的承包商,为招标人提供最大限度的选择范围。公开招标程序最严密、最规范,有利于招标人防范风险,保证招标的效果,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业务流程如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提出公开招标采购申请表。

《公开招标采购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公开招标采购申请表》,组织项目的需求论证形成需求论证报告、并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按对应流程经审核审批后。提交代理机构。

通过二级流程确定《招标需求和招标文件》

3

副校长

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5

代理机构

按政府采购流程执行公开招标对应流程,按采购方要求制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预公示、公示、组织公开招标开标和评标表活动。

6

开评标活动审核

监督开标活动和参与评表活动,并对开评标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结果交领导审核审批。

二级流程

7

中标结果审核流程

对评标情况和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反馈审批意见。

二级流程

8

代理机构

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转入合同管理。

9

结束

结束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需求论证报告,编制招标文件,并填制招标文件审核单。交各级领导审核审批。

《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审批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审批单》是否与采购需求论证报告和公开招标要求相符。

填写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审核《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审批单》是否与采购需求、公开招标要求等相符。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核《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审批单》是否与采购需求、公开招标要求等相符。

审批意见

5

校务会集体会议决议

审批《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审批单》是否与采购需求、公开招标要求、工作目标、政策要求等相符。

审批意见,招标文件定稿。

6

结束

转入下一环节,提交代理机构,结束。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采购单位业主代表

采购单位业主代表和监督人,填写开标和评标活动信息审批单,反馈开标评标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开标评标活动审批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审核《开标评标活动审批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填写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审核审核《开标评标活动审批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开标评标活动审批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审批意见。

5

结束

转入下一环节,结束。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代理机构反馈专家评标结果,填写中标结果审批单,提交相关领导审批。

《中标结果审批单》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中标结果审批单》与专家评标分数、意见是否一致、核查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和信誉等。

填写审核意见。

5

副校长

审核《中标结果审批单》与专家评标分数、意见是否一致。

审核意见

6

校长

审核《中标结果审批单》与专家评标分数、意见是否一致。

审批意见。

7

办公室后勤岗

反馈中标结果审批意见给代理机构。结束

3.8邀请招标管理

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这种方式不发布公告,招标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向具备承接该项工程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三个以上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参加投标。由于投标人的数量是招标人确定的,有限制的,所以又将其称之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特邀的投标人必须能胜任招标工程项目的实施任务。

邀请招标业务流程如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进行邀请招标的采购项目提出邀请招标采购申请表。拟定三家以上邀标供应商。

《邀请招标采购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邀请招标采购申请表》,组织项目的需求论证形成需求论证报告、审核邀请供应商资质,并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按对应流程经审核审批后。提交代理机构。

通过二级流程确定《招标需求和招标文件》

3

副校长

审核《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5

代理机构

按政府采购流程执行邀请招标对应流程,按采购方要求制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预公示、公示、组织公开招标开标和评标表活动。

6

开评标活动审核

监督开标活动和参与评表活动,并对开评标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结果交领导审核审批。

二级流程

7

中标结果审核流程

对评标情况和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反馈审批意见。

二级流程

8

代理机构

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转入合同管理。

9

结束

结束

风险提示: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3.9竞争性谈判管理

竞争性谈判的使用范围: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5、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6、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业务流程图如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提出竞争性谈判采购申请表。

《竞争性谈判采购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申请表》,组织项目的需求论证形成需求论证报告,并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按对应流程经审核审批后。提交代理机构。

通过二级流程确定《招标需求和招标文件》

3

副校长

审核《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5

代理机构

按政府采购流程执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对应流程,按采购方要求制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预公示、公示、组织公开招标开标和评标表活动。

6

开评标活动审核

监督开标活动和参与评表活动,并对开评标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结果交领导审核审批。

二级流程

7

中标结果审核流程

对评标情况和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反馈审批意见。

二级流程

8

代理机构

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转入合同管理。

9

结束

结束

风险提示:

   竞争性谈判需要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10单一来源采购管理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组织项目的需求论证形成需求论证报告,并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按对应流程经审核审批后。提交代理机构。

通过二级流程确定《招标需求和招标文件》

3

副校长

审核《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5

代理机构

按政府采购流程执行单一来源采购对应流程,按采购方要求制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预公示、公示、组织公开招标开标和评标表活动。

6

开评标活动审核

监督开标活动和参与评表活动,并对开评标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结果交领导审核审批。

二级流程

7

中标结果审核流程

对评标情况和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反馈审批意见。

二级流程

8

代理机构

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转入合同管理。

9

结束

结束

3.11询价采购管理

询价采购适用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流程为: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进行询价采购的采购项目编制询价采购申请表。

《询价采购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询价采购申请表》,拟定成立询价采购小组名单,其中包括业务需求人员、相关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共同组成。

成立询价小组建议

3

副校长

副校长审核《询价采购申请表》和组建询价小组建议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询价采购申请表》和组建询价小组建议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5

询价小组

根据《询价采购申请表》,编制询价通知书、拟定三家以上询价供应商。

询价通知单

6

办公室

负责人

审核询价通知书和询价供应商是否合理合规。

审核意见

7

校长

审批询价通知书和询价供应商。

审批确定

8

办公室综合岗

对询价供应商发布询价通知。

9

询价小组

接收询价回复文件,评估报价商务和技术服务文件,同等条件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价格和中标供应商。

确定中标结果。

10

结束

转入合同管理流程。

3.12竞争性磋商管理

竞争性磋商的适用范围: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业务流程图如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提出竞争性磋商采购申请表。

《竞争性磋商采购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申请表》,组织项目的需求论证形成需求论证报告,并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按对应流程经审核审批后。提交代理机构。

通过二级流程确定《招标需求和招标文件》

3

副校长

审核《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招标文件》和选取的代理机构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5

代理机构

按政府采购流程执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对应流程,按采购方要求制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预公示、公示、组织公开招标开标和评标表活动。

6

开评标活动审核

监督开标活动和参与评表活动,并对开评标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结果交领导审核审批。

二级流程

7

中标结果审核流程

对评标情况和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反馈审批意见。

二级流程

8

代理机构

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转入合同管理。

9

结束

结束

10

3.13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采购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进行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的采购项目编制网上竞价申请表。

《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审核《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申请表》是否与采购需求备案记录相符。

成立询价小组建议

3

副校长

审核《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申请表》否与合理合规。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申请表》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5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已审批的《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申请表》,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网上竞价直钩公告。

询价通知单

6

网上竞购平台(或协议竞价平台)

发布公告,接受协议供应商竞价,并由平台自动生成竞价中标供应商和竞标价格。

确定竞价结果

7

结束

转入合同管理流程。

3.14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其中采购流程与以上的流程一样,所不同之处为采购的品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品目。具体流程参照以上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购买主体应当在购买预算下达后,根据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开展采购活动。

购买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购买内容、规模、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和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等相关信息。

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并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需求特点,采取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形式。

合同应当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15进口产品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于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经国发〔2006〕6号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业务流程如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采购需求备案计划,对需要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项目,需要编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提供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实际需要,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是否符合部门工作目标要求。

3

副校长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组织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会,形成论证意见。提交领导和市级财政审核机构审核。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4

校长

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核意见

5

校务会

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是否与合理合规。

审批意见

6

市级财政审批机构

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7

办公室综合岗发起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发起招标文件编制审核流程

招标文件编制审核流程参见二级流程

8

抽取代理机构

在政府采购拟定代理机构,交相关领导审核审批。

9

副校长

审核拟定的代理机构及招标文件。

审核意见

10

校长

审批确定的代理机构及招标文件。

审批意见

11

开评标活动审核

监督开标活动和参与评表活动,并对开评标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结果交领导审核审批。

二级流程

12

中标结果审核流程

对评标情况和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反馈审批意见。

二级流程

13

代理机构

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转入合同管理。

14

结束

结束

3.16采购资金支付管理

采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或自行采购流程后,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合同条款支付相关采购款项。

业务流程如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统计岗

根据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和合同付款条款,编制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并想供应商索取发票。一起提交审核审批。

《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

2

采购经办人

根据合同执行阶段和合同付款条款,审核《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是否具备支付条件。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合同执行阶段和合同付款条款,审核《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是否具备支付条件。

审核意见

4

副校长

根据合同执行阶段和合同付款条款,审核《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是否具备支付条件。

审核意见

5

校领导

根据合同执行阶段和合同付款条款,审批《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小于5万,条件具备可批复支付,大于5万需经党工委集体会议决议。

审批意见

6

校务会会议决议

大与于或等于5万的,需要校务会集体会议决议,审批支付意见。

审批意见

7

办公室出纳

根据审批意见支付对应款项,提交底单给会计和需要

支付底单

8

结束

结束转入记账流程。

3.17采购履约、验收与备案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统计岗

合同执行完成后,有采购经办人提出采购合同验收申请表。供应商提共相关验收材料。

《采购合同验收申请表》

2

办公室后勤岗

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和合同条款,审核《采购合同验收申请表》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综合岗

在合同具备验收条件后,拟定专家验收小组名单(或委托代理机构组织专家验收小组)

4

副校长

审核验收申请和验收专家小组名单。

审核意见

5

校长

审核验收申请和验收专家小组名单。

审批意见

6

办公室综合岗或代理机构

通知评审专家,组织验收评审会。

7

专家验收小组

组织供应商展示、专家验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

专家验收意见表

8

副校长

根据验收过程和专家验收意见,签署验收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9

校长

根据验收过程和专家验收意见,签署验收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10

结束

转入验收付款流程。

3.18采购质疑与投诉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综合岗

收取采购相关事项的质疑文件。

2

副校长

对质疑问题逐一进行回复说明,但不得涉及商业机密。

3

纪检或内审人员

相关质疑回复说明提报纪检、内审人员进行备案,相关人员进行监督。

审核意见。

4

校长

对回复说明文档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确认。

审批意见

5

办公室

采购经办人

根据审核确认的回复文档,书面告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并进行相应的说明。

6

办公室综合岗

供应商对回复不满意或未进行回复,且向上级单位提出质疑的,需配合上级单位如实进行相关调查和说明。按照要求对质疑与投诉全过程处理文件进行归档、备案。

第四节 国有资产管理控制

一、业务管理概述

(一)国有资产定义及组成

是指由本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二)国有资产管理环节及目标

国有资产管理分为资产配置、保管与使用、核算及处置等环节,旨在确保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规定,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落实使用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能。

(三)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及职责

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资产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控制的主体及其职责主要有:

1.决策机构: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校服务中心、办公室等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1)统一领导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配置标准;
(2)审议固定资产政府采构预算;
(3)审议固定资产出租出借事项;
审议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转让、捐赠、无偿划拨等处置事项(4)审议固定资产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2、校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和价值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在自治区财政厅规定时间内,审核编制自治区校固定资产政府采购预算,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管理。

(2)在预算执行年度中,按《南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南宁市政府协议和定点采购管理规定》要求,组织管理完成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工作。

(3)负责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二级明细分类账。

(4)监督指导校服务中心按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监督指导机关服务中心维护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5)监督指导校服务中心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验收入库、领用出库、收回退库、维护保养、资产处置、清查盘点等工作,对各环节及时进行财务价值核算管理;

3.实物资产日常使用与保管机构:办公室业务人员

提出固定资产配置需求并报送资产归口管理机构审核;
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保养与维护等,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正确使用资产及其卡片信息,及时反馈资产的使用状况并报修;
积极参与并配合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移交等工作,负责对本部门流失资产的追缴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6.内部监督机构:驻校纪检组、统计考核岗人员

对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二、各关键业务环节控制

第一节 库存现金管理

第一条 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会部门统一办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凡属于单位采购内容的费用支出,必须通过单位采购方式办理用款支付。

第二条 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并经会计复核。出纳员付款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第三条 现金支付范围:

(一)不能够使用公务卡和转账的零星支出。

(二)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部分。

(三)发放给职工的个人支出。

(四)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费用。

第四条 现金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据。

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

第五条 出纳员根据记账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

第六条 出纳员应严格按照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库存现金,并作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收款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七条 本制度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三)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四)利用账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五)将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六)设立“小金库”或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 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二节 实物资产配置管理

(一)总则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十一类:(一)土地类(二)房屋建筑类。(三)通用机械设备类。(四)专用机械设备类。(五)交通运输设备类。(六)电器设备类。(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类。(八)仪器仪表及量具衡器类。(九)文化体育设备类。(十)图书类。(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财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预算、核算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按固定资产的类别进行核算。

办公室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清查盘点、保管、维修、处置等项工作。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资产配置计划管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工作,提高资产配置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配置计划,是指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根据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需要,对保障公务活动所需的资产配置事项作出的年度安排,包括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和专用资产配置计划。

第三条 资产配置计划管理遵循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通用和专用相结合、计划和预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 专用资产配置计划由各科室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 办公室每年第四季度布置下一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明确编报的依据、内容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 各科室应当在全面盘点资产情况基础上,根据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据资产配置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增减变动和机构人员情况等因素,合理编制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和编报说明,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七条 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反映各类通用资产实有存量、拟处置数量、计划配置数量和金额,反映预计采购时间等情况。

(二)机构人员情况表。反映机构、人员和资产购置经费预算等情况。

办公室适时对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第八条 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部门资产配置标准制定情况、机构人员情况和各类通用资产人均占有情况;

(二)特殊用途通用资产配置项目、性能用途、数量金额等情况;

(三)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开展临时专项工作等配置通用资产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九条 各科室按照有关规定对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报单位范围和报表材料是否完整;

(二)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编报说明的内容是否全面详实;

(三)资产配置数量和价格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四)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十条 办公室于每年年底前审核批复各科室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并抄送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 通用资产配置计划一经批复,应当严格执行;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二条 各部门因新增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承担专项工作等情形需要调整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办公室于每年8月统一对各部门本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调整事项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对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可以邀请专业人员参与,必要时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各科室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推动资产配置计划规范执行。

第十四条 对报送虚假材料,未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资产配置计划,超标准超计划配置资产的,扣减其当年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分数,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三)资产配置预算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应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

第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的编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纳入单位预算。

第三条 固定资产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第三节 自产自用管理

(一) 固定资产领用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保管维护的总负责人,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责成领用人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及维护,重要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定期维护,做好记录,保障安全使用。

第二条 凡属本校固定资产不得私自借用,更不准放在家中,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的,参照城区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责任人需赔偿损失。

第三条 部门内应有明确的采购、领用制度,并有领用登记记录,办公室负责监督各科室的材料领用制度及领用记录。

第四条 大型设备的档案由使用科室建立完成,包括预算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验收报告、使用手册,进口设备还应有进关手续等。

(二) 固定资产调剂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调剂原则

(一)使用保管单位应定期对所保管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对确属闲置的资产,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归口部门申请调剂。

(二)资产与办公室适时对闲置的资产在本校网站发布调剂信息,供需求单位调剂使用。

(三)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鼓励各科室主动参与资产调剂,凡能够在本校调剂使用的资产,优先调剂,原则上不建议再重新购置。

第二条 固定资产调剂业务流程

(一)调剂需求单位向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申请调出的单位负责清点移交,调入单位负责接收搬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并凭双方签字盖章的《固定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调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相应数据记录。

(二)单位内部资产调剂的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调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相应数据记录:

1.原领用(保管)人登陆资产管理系统个人工作平台发起变更领用(保管)人业务,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

2.单位资产管理员登陆资产管理系统中单位管理平台直接变更领用(保管)人。

第三条 单位机构调整涉及资产调剂时,需由机构调整单位提供相关文件,并制定固定资产交割实施方案,明确需调剂资产明细及使用(保管)人、存放地点等内容。

第四条 单位固定资产调剂监督工作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六条 人员工作变动和单位机构调整时,涉及资产调剂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资产调剂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处理。

(一)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调剂手续的;

(二)办理调剂手续时审核把关不严格的;

(三)其他造成资产账目管理混乱或固定资产流失的行为。

(三)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

第一条 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第二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式

(一) 不定期盘点:根据单位工作或特殊任务的需要,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单项或全面的清查盘点。

(二) 定期盘点:每年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前,应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对清查盘点的结果进行核实。

第三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程序和方法

(一)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程序: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应设置盘点人、协点人。对盘盈、盘亏、毁损、闲置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后撰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提出处置意见。

(二)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法:采用实地盘点法。

第四节 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

(一)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第一条 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的,无论是本单位实施,还是委托后勤服务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实施,都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第二条 固定资产收入属于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财政部门负责收缴和监管。

第三条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纳入预算;
出租出借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专户,支出从中央财政专户中拨付。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处置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缴纳的税款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资产评估费、技术鉴定费、交易手续费等),在收入中抵扣,抵扣后的余额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中央财政。

第五条 本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收入收缴工作,并监督检查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收入缴纳情况。

第六条 财务专管员应当记录和反映固定资产收入,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统计报告。

第七条 单位要如实反映和缴纳固定资产收入,不得隐瞒;
不得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固定资产收入;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固定资产收入。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收入形成、收缴、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固定资产收入。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管理

第一条 各单位不得用固定资产对外担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各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第三条 各单位按规定,确实存在对外投资行为的,应事先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财政部门、城区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四条 各单位对外投资必须在所能承担的风险范围内,进行充分的论证,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处置时必须出具初始投资证明、批复文件等有关资料。

第五条 单位应当对发生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实行专项管理,包括专人负责,设置备查簿等,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第六条 单位经批准使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同时按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收入、支出预算,城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严禁不经审批,私自将固定资产进行对外投资。严禁坐支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收入。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监督,完善管理制度。制止固定资产使用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维护固定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对违反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管理规定的单位,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个人,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第五节 资产处置管理

(一) 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划转)管理

第一条 无偿调拨(划转)是指在不改变固定资产性质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第二条 无偿调拨(划转)的资产包括: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超标准配置的资产;
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资产;
隶属关系改变,上划、下划的资产;
其他需调拨(划转)的资产。

第三条 无偿调拨(划转)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我校与行政单位之间以及我校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划转),按规定限额审批。

(二)跨部门固定资产的无偿调拨(划转)。划出方和接收方协调一致(附意向性协议),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划出方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批,并附接收方主管部门同意无偿调拨(划转)的有关文件。

(二) 固定资产捐赠管理

第一条 对外捐赠是指我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给合法的受赠人的行为,包括实物资产捐赠、无形资产捐赠和货币性资产捐赠等。

第二条 实际发生的对外捐赠,应当依据受赠方出具的同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收据或者捐赠资产交接清单确认;
对无法索取同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收据的,应当依据受赠方所在地城镇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府组织出具的证明确认。

第三条 我校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 固定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和置换管理

第一条 出售、出让、转让是指变更我校固定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

第二条 我校固定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应当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协议方式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我校固定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应当严格控制产权交易机构和证券交易系统之外的直接协议方式。

第三条 我校固定资产出售、出让、转让,以按规定权限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市场竞价的参考依据,意向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应当按规定权限报财政部或主管部门重新确认后交易。

第四条 置换是指我校与其他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为主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四) 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管理

第一条 报废是指按有关规定或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二条 报损是指由于发生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三条 申请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废、报损申请文件;

(二)《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三)能够证明盘亏、毁损以及非正常损失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废、报损价值清单;

(五)非正常损失责任事故的鉴定文件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六)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房屋拆除批复文件、建设项目拆建立项文件、双方签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节 固定资产评估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权限,由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固定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从事固定资产评估业务。

第二条 占有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占有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守秘密。

第三条 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

第四条 受占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对委托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帐面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据以作出鉴定。

第五条 受占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向委托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第六条 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审查;
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经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者委托,占有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确认资产评估结果。

第七条 占有单位收到确认通知书或者裁定通知书后,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

第八条 占有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下列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相当于评估费用以下的罚款;

(三)提请有关部门对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 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该资产评估机构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停业整顿;

(二)吊销固定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第七节 固定资产清查核实管理

第一条 由我校组织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我校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清查立项申请,说明资产清查的原因,明确清查范围和基准日等内容,经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后,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明确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组织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并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二条 我单位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第三条 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 涉密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可由内审机构开展审计。如确需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管理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条 清查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和结果,应当包括本单位资产清查的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

(二)清查报表。按照规定在信息系统中填报的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纸质报表。

(三)专项审计报告。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出具的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证明材料。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的相关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六条 我单位资产核实的一般程序:

(一)我单位应当依据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搜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核实的申请报告。各单位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审批)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三)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备案)。

(四)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有关部门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批复,调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并进行账务处理。

(五)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我单位结合清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第七条 我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应当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八条 我单位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清查核实,应当要求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认真核实单位各项资产清查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资产清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需要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资产核实事项,应当要求社会中介机构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核实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鉴证意见。

第九条 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对我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经济鉴证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 我单位应当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必需的资料和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

第十一条 我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 我单位应当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事项提供合法证据,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申报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单位清查核实进行审核过程中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我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清查核实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的,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照时限完成清查核实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
对清查核实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清查核实;
对清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拒不完成清查核实的单位,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第十五条 我单位在资产清查核实中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资产清查核实中,采取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固定资产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清查核实中与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八节 固定资产年度报告管理

第一条 单位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数据填报口径等情况的说明;

(二)对数据审核情况的说明;

(三)对账面数与实有数、账面数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差异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条 分析报告应当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对资产占有、使用、变动情况,以及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分析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一)部门(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资产情况分析,包括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与部门(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相关的主要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情况,固定资产收益规模及其管理情况;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条 我单位应当在做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全面盘点资产情况,完善资产卡片数据,编制资产报告,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第四条 资产报表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表内数据、表间数据、本期与上期数据、资产与财务数据应当相互衔接。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内容应当全面详实。

第五条 资产报告编制完毕后,须经编制人员、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的资产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我单位应当认真、如实编制资产报告,不得故意瞒报、漏报、编造虚假资产信息。

第七条 我校办公室应当加强对资产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时报送资产报告或报告质量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完成或纠正重报;
对拒不完成资产报告工作的,除按统一要求推进的改革外,不予办理当年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

第八条 我校办公室对资产报告中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监管,对资产报告数据与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批复数据不能衔接一致的,应当督促行政事业单位查明原因,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3月25日

三、资产管理业务控制设计

管理流程图及风险控制点

4.1现金收支流程图如下:

流程说明:

1、资金支付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用款申请表并附相关业务单据、合同等附件。随申请单一起提交审核审批。

《资金支付申请表》

2

部门综合岗

核实业务实际需要,审核《资金支付申请表》是否业务要求。

3

主管会计

审核《资金支付申请表》是否合理合规性、业务人员提供的单证、票据是否有效、核对项目、用途、数量、金额等与工作目标是否相符、支付方式是否合理合规等。

4

校长

审批5000元一下的支付申请,签署审批意见,超过或等于5000元的支付的申请,需提交校领导集体会议讨论确定审批意见。

5

校务会集体会议讨论

审核《资金支付申请表》是否符合工作目标要求和实际需要,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

已审核通过《资金支付申请表》

6

报账员

根据审批通过的《资金支付申请表》,按审批的支付。方式支付相关款项。

7

会计

审核出纳支付,根据支付凭证记账,。

2、收款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在根据业务需要开出资金收款业务凭据,并附相关业务单据、票证等附件。交友缴款人到指定银行或出纳收款处缴款。

《资金收款业务单据》

2

报账员

收取缴款人的现金和银行支付凭据,核对收款金额。B并在那业务单据上加盖资金收讫印章、并签字。

3

主管会计

审核《资金收款业务单据》是否合理合规性、资金单据是否有效,并按单记账。定期核对资金收付明细账、余额表、核对银行、现金余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2资产配置计划编制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后勤岗

业务部门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并提交审核审批。

《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核实业务实际需要,审核《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是否瞒足业务要求。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统计考核岗

审核并汇总给部门《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核对资产、用途、数量、单价、金额等与实际是否相符。

单位资产配置计划表

4

副校长

审批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核对资产、用途、数量、单价、金额等与实际工作要求及配置标准等是否相符。

审核意见

5

校长

审核《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核对资产、用途、数量、单价、金额等与实际工作要求及配置标准等是否相符。。

审核意见

6

校务会集体会议讨论

审批《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是否符合工作目标要求和实际需要,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

已审核通过《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

7

统计考核岗

根据审批通过的《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申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8

结束

根据财政审批意见转资产预算或资产调拨。

4.3资产购置预算编制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业务部门在财政批复的资产配置计划,编制本部门的资产配置预算申请表,并提交审核审批。

《资产配置预算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核实业务实际需要,审核《资产配置预算申请表》是否满足业务要求。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统计考核岗

审核并汇总给部门《资产配置预算申请表》,核对预算与批复的资产拍照计划是否一致。

资产配置预算表

4

副校长

审批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申请表,核对资产、用途、数量、单价、金额等与实际工作要求及配置标准等是否相符。

审核意见

5

校长

审核《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申请表》,核对资产、用途、数量、单价、金额等与实际工作要求及配置标准等是否相符。。

审核意见

6

校务会集体会议讨论

审批《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申请表》是否符合工作目标要求和实际需要,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

已审核通过《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

7

统计考核岗

根据审批通过的《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申请表》,申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8

结束

批复后转入资产采购计划。

4.4资产自用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在财政批复的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资产领用申请单,并提交审核审批。

《资产领用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办公室综合岗核实业务实际需要,审核《资产领用申请单》是否满足业务要求。

审核意见

3

主管会计

审核领用人员资产配置情况,检查《资产领用申请单》后是否超出资产配置标准。

审核意见

4

校领导

审批《资产领用申请表》,批示是否统一领用相关的资产设备。

审批意见

5

办公室统计考核岗

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资产领用手续。领用人员签字和管理员双方签字交接对应的资产设备。

审核意见

6

资产领用人

领用使用并保护资产设备,定期填写资产使用情况表(包括闲置)、维护需求审核交给资产管理员。

使用维护情况表

7

结束

转还入或报损报废流程。

4.5对外出租出借管理

流程说明

1、出租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根据所管理资产,编制资产出租申请表配,并提交审核审批。

《资产出租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办公室综合岗核实业务实际需要,审核《资产出租申请单》是否满足业务要求。

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审核《资产出租申请表》,核实资产用途、相关政策,上报单位领导审批。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资产出租申请表》,核实资产用途、相关政策,出具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5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资产管理岗将领导审批的出租申请单,上报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同意后,才可以实施出租招募

审核意见

6

资产管理部门

发布资产出租招标公告,确定出租单位。

出租招募公告确定合作单位

7

签订合同子流程

签订出租合同,详见合同订立子流程。

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8

资产管理经办人

根据合同办理移交出租资产。转入确认出租资产收入流程。

9

资产使用收益子流程

确认收入上缴财政部门。

10

结束

2、资产出借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编制资产出借申请表配,并提交审核审批。

《资产出借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办公室综合岗核实业务实际需要,审核《资产出借申请单》是否满足业务要求。

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审核汇总各部门《资产出借申请表》,核实资产用途、相关政策,上报单位领导审批。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资产出借申请表》,核实资产用途、相关政策,出具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5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资产管理岗将领导审批的出租借申请单,上报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同意后,才可以出借。

审核意见

8

资产管理经办人

根据合同办理移交出借资产。登记资产出借表

登记资产出借表

9

办公室统计考核岗

核对借出单位还入借出资产,检查资产相关配套资料和运行状态。登记资产出借表的还入记录。

登记资产出借表的还入记录。

10

结束

4.6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管理

流程说明

1、出外投资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根据政策引导方向和业务管理需要,编制对外投资意向申请表,并提交审核审批。

《对外投资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办公室综合岗核实相关政策指引和工作需要,审核《对外投资申请单》是否满足工作要求。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资产管理岗

组织对外投资的可行性评估论证会,通过相关专家出具对外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

《对外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

4

副校长

审核《对外投资申请单》、《对外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核实相关政策,上报单位领导审批。

审核意见

5

校长

审核《对外投资申请单》、《对外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核实相关政策、投资用途。

审核意见

6

校务会集体会议

校务会集体会议讨论审批的《对外投资申请单》《对外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形成会议决议。

对外投资会议决议

7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上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审批单位上报的对外投资决议。

审批意见

8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财政审批决议,制证对外投资计划。

对外投资计划

9

预算编制子流程

编制对外投资预算,确定资金来源。财政审批后实施投资计划。

批复对外投资预算

10

合同订立子流程

实施合同订立子流程。

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11

预算绩效评价子流程

评价对外投资整体效益和效果。

绩效评价报告

12

结束

2、资产出外担保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根据政策引导方向和业务管理需要,编制对外担保意向申请表,并提交审核审批。

《对外担保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办公室综合岗核实相关政策指引和工作需要,审核《对外担保申请单》。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资产管理岗

组织对外担保的可行性评估论证会,通过相关专家出具对外担保可行性论证报告。

《对外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

4

副校长

审核《对外担保申请单》、《对外担保可行性论证报告》,核实相关政策,上报单位领导审批。

审核意见

5

校长

审核《对外担保申请单》、《对外担保可行性论证报告》,核实相关政策、投资用途。

审核意见

6

校务会集体会议

校务会集体会议讨论审批的《对外担保申请单》《对外担保可行性论证报告》,形成会议决议。

对外担保会议决议

7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上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审批单位上报的担保投资决议。

审批意见

8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财政审批决议,制证对外担保计划。

对担保资计划

9

合同订立子流程

实施合同订立子流程。

签订对外投合同。

10

预算绩效评价子流程

评价对外投资整体效益和效果。

绩效评价报告

11

结束

4.7资产使用收益

流程说明:

1、资产出租收益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出租资产合同,编制资产出租收入业务单据=并提交财务审核收款。

《资产出租收入登记单》

2

办公室资产管理岗

核实出租合同和资料,审核《资产出租收入登记单》。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出纳

收取租赁单位的缴款或汇款底单,确认已收款。

《资金收款单》

4

主管会计

审核《资产出租收入登记单》、《资金收款单》,核对金额并记账。定期编制资产出租收益统计表

《资产出租收益统计表》

5

副校长

审核《资产出租收益统计表》。

审核意见

6

校长

审批《资产出租收益统计表》。

审批意见

7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上缴相关收益,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8

结束

2、对外投资收益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对外投资合同,编制对外投资预期收益分析表,并提交财务审核。

《对外投资预期收益分析表》

2

办公室资产管理岗

核实出租合同和资料,审核《对外投资预期收益分析表》。

审核意见

3

主管会计

根据投资合同,核查投资对象盈利情况,实施财务监管。

4

办公室出纳

收取投资对象转来的投资收益,开具《资金收款单》

《资金收款单》

5

主管会计

审核《资金收款单》登记会计账簿。定期编制对外投资收益统计表

《对外投资收益统计表》

6

副校长

审核《对外投资收益统计表》。

审核意见

7

校长

审批《对外投资收益统计表》。

审批意见

8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上缴相关收益,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9

结束

4.8委托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资产管理岗

业务部门对业务需要,编制委托管理实施方案,并提交领导审核。

《委托管理实施方案》

2

主管会计

核实委托资产和委托管理实施方案。

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核实委托资产和委托管理实施方案。

4

校长

核实委托资产和委托管理实施方案。

审批已经

5

财政部门

报财政部门审批。

审核意见

6

区政府管理部门

报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审批意见

7

办公室资产管理岗

实施委托资产管理计划,履行委托管理职责。

8

结束

4.9授权经营管理流程

不适用。

4.10无偿转让管理

不适用。

4.11资产出售

1、资产出售计划审批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编制资产出售计划表,并提交领导审核审批。

《资产出售计划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办公室综合岗核实相关政策指引和资产状况和用途,审核《资产出售计划表》。

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核实相关政策指引和资产状况和用途,审核《资产出售计划表》。

审核意见

5

校长

核实相关政策指引和资产状况和用途,审核《资产出售计划表》。

审核意见

6

校务会集体会议

审批《资产出售计划表》,确定资产出售意向等。

审批意见

7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上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单位才可以实施资产出售计划。

审批意见

8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财政审批意见,组织对计划出售资产进行评估论证。执行资产评估子流程。

资产评估报告

9

结束

转入出售流程

2、资产出售实施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和出售计划审批表,编制资产出售申请表(公开拍卖)

《资产出售申请表》

2

副校长

审核《资产出售申请表》,核定出售的方式、参考标的等。

审核意见

3

校长

审核《资产出售申请表》,核定出售的方式、参考标的等。

审核意见

4

校务会集体会议

审批《资产出售申请表》,核定出售的方式、参考标的等。

审批意见

5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上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审批后实现公开拍卖流程。

审批意见

6

办公室资产管理岗

组织实施资产出售,公开拍卖。

7

转入子流程

资产处置收入子流程

8

结束

4.12资产置换管理

不适用。

4.13资产报废报损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部门经办人

业务部门根据资产使用情况,编制资产报损报废申请表,并提交领导审核审批。

《资产报损报废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办公室综合岗核实资产使用状况和用途,审核《资产报损报废申请表》。

审核意见

3

主管会计

核实资产使用状况、使用年限和用途,审核《资产报损报废申请表》。

审核意见

4

副校长

核实资产使用状况、使用年限和用途,审核《资产报损报废申请表》。

审核意见

5

校长

核实资产使用状况、使用年限和用途,审核《资产报损报废申请表》。

审核意见

6

校务会集体会议

审批《资产报损报废申请表》,确定资产报损报废意见。

审批意见

7

报主管部门备案

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8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上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单位才可以实施资产报损报废计划。

审批意见

9

办公室资产管理岗

根据财政审批意见,实施资产报废和报损工作。

资产评估报告

10

会计

核实并登记资产变动明细账。

4.14调拨

流程说明

1、资产调出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接资产清理子流程结果,编制资产闲置登记表,并提交领导审核审批。

《资产闲置登记表》

2

主管会计

提交本单位《资产闲置登记表》备案。

审核意见

3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汇总各单位《资产闲置登记表》以及《资产配置计划表》。合理利用现有可用资产资源,发布调拨资产通知确定调出单位资产明细信息。

调拨审批通知

4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财政部门调拨通知,调出对应资产移交给调入单位,双方签字验收。确认调拨实物。

移交资产

5

主管会计

审核《资产调拨记录》,登记资产变动信息、记账。

资产变动表

6

反馈调拨信息

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馈资产调出信息。

7

结束

完成资产调流程

2、资产调入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启用资产配置计划子流程,完成资产配置计划审批工作,形成《资产配置计划表》

《资产配置计划表》

2

主管会计

提交本单位《资产配置计划表》备案。

审核意见

3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

汇总各单位《资产闲置登记表》、《资产配置计划表》。合理利用现有可用资产资源,发布调拨资产通知确定调入单位资产明细信息。

调拨审批通知

4

办公室资产管理岗

根据财政部门调拨通知,接收调入对应资产,办理调拨接收文件,接收对应资产。

移交资产

5

主管会计

审核《资产调拨记录》,登记调入资产信息、记账。

资产调入登记表

6

反馈调拨信息

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馈资产调入信息。

7

结束

完成资产调入子流程

4.15资产捐赠

不适用。

4.16资产处置收入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启用资产出售子流程,完成资产出售业务。按资产出售合同编制资产处置收入业务单据。

《资产处置收入业务单据》

2

办公室综合岗

核实资产出售合同和资产处置收入业务单据。核对出售金额、收款账户等信息。

审核意见

3

校领导

审批资产处置收入业务单据。

审批意见

4

财政部门

将资产处置收入业务单据报财政审批备案。

移交资产

5

购买单位支付款项

购买单位支付相应款项到财政指定账户。

资产调入登记表

6

出纳

接收财政账户代理用户收款通知单。

收款通知单

会计

根据收款通知单登记会计凭证和账簿。

会计凭证、账簿

7

结束

完成资产处置收入流程

4.17资产评估管理

流程说明

1、资产评估立项申请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根据业务需要,编制资产评估立项申请表,并提交领导审核审批。

《资产评估立项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资产评估立项申请表》和相关业务需求是否相符

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审核《资产评估立项申请表》和相关业务需求是否相符。

审核意见

4

校长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审批《资产评估立项申请表》

单位审批意见

5

主管部门

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批。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6

财政部门

向财政部门申报审批,财政部门审批后可以实施资产评估。

审批意见

7

办公室报账员

根据财政审批意见,按政府采购流程,确定资产评估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8

合同订立子流程

根据合同订立子流程,完成评估服务合同订立。

资产评估服务合同

9

转入评估实施

转入评估实施流程

2、资产评估实施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根据资产评估服务合同和评估机构要求,准备资产评的相关资料

《资产评估资料》

2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完善资产评估资料、商定资产评估方法。

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审核、完善资产评估资料、商定资产评估方法、评估事项等。

审核意见

4

评估机构

交接评估资料、确定评估事项、评估方法等。

评估实施计划

5

评估机构

收集验证资料、编制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6

办公室报账员

核对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审核意见

7

办公室综合岗

核对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料、《资产评估报告》、验证评估方法、评估价值。

审核意见

8

副校长

核对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料、《资产评估报告》、验证评估方法、评估价值。

审核意见

9

校长

验证《资产评估报告》批示审批意见

单位审批意见

10

财政部门

上报财政部门审批裁定。

已审批的资产评估报告

10

结束

完成资产评估流程

4.18资产清查管理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根据定期清查资产要求或财政部门清查要求,组建单位资产清查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各资产使用人员、单位会计、资产管理员等)。并报领导审批同意。

成立资产清查小组。

2

资产清查小组

按资产清查需要,核对资产卡片信息、编制资产使用情况表、资产变动情况、闲置资产登记表、资产明细账、总账等。

资产清楚相关表格、卡片账、明细账、总账等

3

办公室综合岗

审核《资产清查信息表》卡片账、明细账、总账等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审核意见

4

校长

审批《资产清查信息表》卡片账、明细账、总账等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签字盖章。

单位审批意见

5

主管部门

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批。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6

财政部门

向财政部门申报审批备案。

审批意见

7

结束

完成资产清查流程

4.19产权登记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根据财政要求,收集产权登记资料,定期编制产权登记表。

产权登记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核实相关资料、证书和产权登记表。确保资产、产权证书的一致性。

产权登记表、证书资料

3

办公室统计岗

核实相关资料、证书和产权登记表。确保资产、产权证书的一致性。

审核意见

4

校长

在《产权登记表》上出具单位审批意见,签字盖章。

单位审批意见

5

主管部门

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在产权登记表上出具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6

财政部门

向财政部门申报审批备案。在产权登记表表上出具财政部门意见。

审批意见

7

主管会计

接收产权证书并存档。结束流程

4.20产权纠纷调处管理

产权纠纷调处流程

国有资产发生产权纠纷时,首先以协商解决为出发点,协商不了可以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调处委员会,由该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由该机构或上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调处委员会裁定。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国有资产发生产权纠纷时,编制产权纠纷调处申请,准备相关资料和各方纠纷诉求。

产权纠纷调处申请表

2

主管会计

核实相关资料、证书和产权纠纷调处申请表,提出建设性建议。

产权登记表、证书资料

3

办公室综合岗

核实相关资料、证书和产权纠纷调处申请表,提出建设性建议。

审核意见

4

校长

根据产权纠纷调处申请表、相关资料、证书,与诉求方协商,能协商解决优选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则上报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调处委员会调解。

单位审批意见

5

调处委员会

根据核实相关资料、证书和产权纠纷调处申请表、诉求各方要求,进行调解,能调解则形成调解方案,双方签字确认。不能调解,则进行裁决。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6

调处委员会

组织裁决小组,根据核实相关资料、证书和产权纠纷调处申请表、诉求各方要求,形成产权纠纷裁决书。

产权纠纷裁决书

7

主管会计

根据双方认可的裁决书,登记产权调处结果,需要做产权变动,进行产权变动登记,并存档。

8

办公室综合岗

核对裁决书与产权变动相关信息。

9

反馈备案

将产权纠纷调处结果和相关资料上报财政备案。结束流程

4.21资产统计报告编报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定期编制资产统计报告草案。提交相关领导审核审批。

资产统计报告草案

2

主管会计

核实相关资料、核对资产统计报告草案。

资产统计报告申报表

3

办公室综合岗

核实相关资料、核对资产统计报告申报表。

审核意见

4

校长

核对资产统计报告申报表,出具审批意见、签章上报。

单位审批意见

5

主管部门

定期上报单位资产统计报告,供主管部门审查。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6

财政部门

定期上报单位资产统计报告。供财政部门审批、查证。

审批意见

7

主管会计

资产统计报告存档。结束流程。


第五节 合同控制

一、业务管理概述

(一)合同定义及组成

合同是指本单位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与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单位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单位业务特性,为方便归口管理,把涉及的主要合同分为:

1.买卖合同:获取办公设施、设备、专用设备、办公用品等标的物所有权的采购合同;

2.租赁合同: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收益权的合同;

3.委托合同:审计、鉴证、法律服务等处理事务相关合同;

4.技术合同:信息化、管理咨询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相关合同。

(二)合同管理环节及目标

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谈判与文本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归档及合同纠纷处理等环节,旨在明确合同订立、执行、风险防范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薄弱点,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管理组织及职责

本单位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分级分工协作”的管控模式,合同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控制的主体及其职责主要有:

1.决策机构:校务会或单位负责人

负责审议有关合同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政策;
负责审议、审批重大合同相关事宜。

2.合同统一管理机构:办公室综合岗

牵头组织制定、完善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统一编号、印章登记及台账综合管理;
负责合同的归档、保管、借阅及销毁等档案管理工作。

主管会计负责合同税费、资金支付审核等相关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避免经济业务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脱节。

4.具体执行机构:合同经办人

负责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客户信用信息、履约能力等信息的收集、初审工作;
负责合同文本的草拟、组织评审及具体签订、资金支付工作;
具体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进度跟踪、履约情况分析及问题反馈与应急处理等风险管理,并对初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负责所经办合同的登记、管理及归档工作。

5、政府采购合同验收。

由办公室牵头,采购需求部门负责等相关部门参与(具体验收流程按《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规定》执行)。

6、政府采购合同付款申请。

由采购需求 ( 或归口 ) 部门负责,按验收合格后的采购合同提出付款申请。

7、政府采购合同付款。

由办公室负责,根据资金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凭上述各流程环节的审核和审批单、验收书以及支付申请单等原始凭证办理相关资金支付手续。

8、政府采购项目档案保管。

由办公室负责,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归档保管政府采购项目档案。

9.内部监督机构:驻校纪检组、统计考核岗

对合同管理全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二、各关键业务环节控制

第一节 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 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签订合同实行授权委托代理制度。经办人依据经相关权限人签字审批后的“合同审批表”代表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经办人未办理“合同审批表”对外签订的合同无效(其经办人将负全责)。

第二条 合同经办部门对经办的合同,经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一)“合同审批表”中的评审流程已完成;

(二)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类别,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对方应具有的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履约能力的有关证件经审查合法、真实、可靠;
对已有业务关系的签约对象应审查其以往付款情况,以及近期经营状况有无负面的重大变动;

2、所需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计量合格证、建筑工程资质证、装修资质证、物业管理资质证、广告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证件齐备;

3、正式规范的委托代理手续、签字盖章手续、审批手续;

4、合同签订人的身份、资格合法有效。

(四)合同内容具有合法性、严密性、可靠性。合同条款齐备、文字准确,风险控制到位。

第二节 合同订立

第三条 合同起草

合同起草原则上由合同经办人经办,如签约对象拟定好制式合同,合同经办人需将合同按流程送审。合同起草应做到标的明确、平等互利、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风险控制到位。

第四条 合同评审

合同经办人员应填写“合同审批表”, 将合同文本、合同签约方资料、招标相关资料送至相关领导评审,必要时还须提供合同签订背景情况说明。若评审人提出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由经办人修改后重新执行修改、复审及完善。原则上,组长为合同最终评审人;
但对于一般性合同,副组长经组长授权后可作为合同最终评审人;
组长每季度听取单位合同签订情况。

第五条 合同定稿

合同由经办部门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定稿。

第六条 签字盖章

定稿的合同,经办人可凭经法人签署或授权签署的合同,持“合同审批表”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合同一律盖“合同专用章”,凡申请盖公章的,须由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在“合同审批表”上签字同意。

第七条 合同原件资料归档

所有合同一般单位留存三份,经办部门一份、财务室一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

第八条 外部有关手续

法律法规规定需经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由经办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凡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或备案;
凡按有关规定必须鉴定的合同,必须申请鉴定;
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公证的合同必须进行公证。

第三节 合同履行管理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阶段

1、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合同规定的单位义务的全面履行,督促检查、验收、确认合同对方义务的履行。合同经办人应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并每季度提交合同管理部门;

2、合同管理部门汇总单位季度所有合同的执行情况,分别报送部门负责人和本处室负责人审阅,并定期向副组长汇报;

3、对应验收的标的物,由有关部门验收后签署验收证明。对验收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标的物,应由经办部门在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按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对方提出异议,尽快采取适当措施解决;

4、凡不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收款和支付手续的,财务室有权拒绝办理。本处室负责人应随时督促合同经办部门保障合同双方如约履行合同;

第十条 总结评价阶段

合同经办部门要对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执行结果,评价合同伙伴,总结经验教训,汇入合同档案资料。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单位利益的,合同经办部门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审批单”逐级审批汇报,申请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必要时可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消。

第十二条 对于工程类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涉及设计变更的,合同经办部门应根据明确的修改图纸计算变更工程量;
如无明确图纸须进行现场丈量确认,并绘制图纸或拍照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十三条 经双方协商变更、解除合同的内容,应签订书面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按正常合同签订的规定办理手续,并作为原合同的附件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合同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经办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须提出相应对策或者建议,及时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解除权、违约责任追究权等法定权利:

(一)出现不可抗力。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修改或者废止。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四)合同相对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以及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相对人预期违约。

(六)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形。

第五节 合同纠纷调处

第十五条 合同违约必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方违约要按规定索取违约金,如造成经济损失还应索取赔偿金;
我方违约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经办部门查清原因,以“审批单”形式经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违约金和赔偿手续。

第十六条 发生合同纠纷后,合同管理部门经副组长授权首先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单位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单位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单位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对于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签订书面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按正常合同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手续,作为原合同的附件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发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时,合同管理部门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配合律师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任何部门不准私自对外委托有关部门或个人处理纠纷。

第六节 合同归档管理

第十八条 合同的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确定,但我单位至少留存两份原件,合同管理部门登记归档一份、本处室一份。并抄送一份至经办部门。

第十九条 “合同审批表”原件、合同评审附件资料、合同附属资料、单位内部招标评审资料以及变更合同的往来函件,经合同管理部门整理后统一保存管理。合同经办部门转交时,应填写“合同移交登记表”。

第二十条 合同管理部门按照本处室的要求对生效的合同统一编号、在合同首页加盖序号印章、填写“合同存档登记表”、装订归档。

第二十一条 如需借(查)阅合同,合同订立的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本处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查)阅;
如涉及机密信息的合同,需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不得带离,借(查)阅合同时,合同管理部门需做登记。

第七节 合同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经办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等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权力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签订合同的。

(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三)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超越职权,导致本单位遭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未妥善保管合同资料、档案材料,导致本单位在诉讼或仲裁中败诉的。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3月25日

3、合同业务控制流程及风险控制

3.1合同订立与审批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根据业务实际和采购时的谈判情况,编写合同文本和合同订立申请表,提交相关人员审核审批。

合同文本和合同订立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对合同事项的文本格式、合同名称、相对方资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对合同事项的资金保障情况、付款方式、等财务风险进行审查。

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检查合同文本的有效性、审核合同文本的法律合规性,对是否损害单位权益出具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4

校长

对合同业务的真实性、必要性及支出标准、操作要求等进行合理性审核审批。对5万元以内的合同审批,超过交校务会集体会议讨论确定。

审核意见。

5

校务会会议决定

会议讨论对合同业务的真实性、必要性及支出标准、操作要求等进行合理性审核审批。对合同是否同意签订进行审批

审批意见

6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审批意见签订合同。结束

风险与关键控制点说明:

未组织熟悉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人员参与审查,或对合同内容及条款审核不严,可能导致拟定的合同文本有损单位利益。

合同签订人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权限签订合同,或未经适当登记归档,导致合同丢失、泄密造成单位利益受损。

3.2合同履行与监督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及时关注合同执行状况并进行记录和反馈。

合同文本和合同订立申请表

2

办公室综合岗

负责组织外聘法律顾问、财务人员、监察人员及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分析风险产生原因、制定应对方案;
若存在合同纠纷情况的,根据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违约情况后进行纠纷处理。

审核意见。

3

副校长

对应对方案的完整性、适当性进行审批。

审核意见。

4

校长

对重大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变更、解除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出具审议意见。

审核意见。

5

业务经办人

根据审批意见,落实应对(纠纷处理)方案并办理合同执行情况登记。

审批意见

6

办公室档案管理岗

按照规定及时开展合同履行监控全过程文件的归档工作。

7

结束

风险与关键控制点说明:

合同履行监控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
未建立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纠纷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单位利益受损;
未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能导致单位应享有利益受损。

3.3合同纠纷调处

流程说明:

1、合同纠纷协商处理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及时关注合同执行状况进行记录和反馈合同纠纷情况,提出纠纷协调处理申请和建议。

合同纠纷协调处理申请和建议。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合同业务实际进展情况,分析合同纠纷的原因,判定是否存在履约风险、提出协商解决的建设性方案。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考核岗

负责组织外聘法律顾问、财务人员、监察人员及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制定应对方案;
双方共同确认违约情况后,进行纠纷协商处理的建设方案。

审核意见。

4

副校长

审核对协商方案的可行性、适当性。

审核意见。

5

校长

审批协商方案可行性,或对单位的履约风险,进行集体讨论、出具审议意见。

审核意见。

6

合同对方

同意协商处理方案,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纠纷,达成谅解。

双方签署协商解决方案。

8

结束协商

结束协商流程

2、第三方调解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双方未能达成协商出来意见,业务经办人可以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提出第三方调解申请及建议。

合同纠纷第三方调解申请。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合同业务实际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分析合同纠纷的原因,判定调解可行性,审核第三方调解建设性方案。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考核岗

负责组织外聘法律顾问、财务人员、监察人员及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制定第三方调解方案;

审核意见。

4

副校长

审核调解方案的可行性、适当性。

审核意见。

5

校长

审批调解方案可行性,或对单位的履约风险,进行集体讨论、出具审议意见。

审核意见。

6

第三方调解机构

裁定调解处理方案,双方共同同意调解解决纠纷,达成第三方裁定意见。

三方签署调解解决方案。

8

结束协商

结束调解流程

3、仲裁和诉讼流程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意见,业务经办人准备资料、提出仲裁或诉讼申请。

仲裁或诉讼申请。

2

办公室综合岗

根据合同业务实际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分析合同纠纷的原因,判定仲裁或诉讼可行性和有效性。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考核岗

负责组织外聘法律顾问、财务人员、监察人员及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制定仲裁或诉讼处理方案。

审核意见。

4

副校长

审核仲裁或诉讼处理的可行性、适当性、有效性。

审核意见。

5

校长

审批仲裁或诉讼处理方案,进行集体讨论、出具审议意见。

审核意见。

6

仲裁或诉讼机构

根据事实、相关材料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定和诉讼判决。

仲裁或诉讼处理结果。

8

结束

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提出上诉申请。启动下一次诉讼流程。

风险和控制机制分析

未建立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纠纷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单位利益受损;
未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能导致单位应享有利益受损。通过积极有效的调处机制,降低和减轻合同纠纷风险。

3.4 合同验收流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及时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合同履约达成预期效果,提出合同验收申请。

合同验收申请

2

办公室综合岗

核对合同业务实际完成情况和合同约定事项,达到验收标准后,审核合同验收申请。

审核意见。

3

办公室考核岗

负责拟定验收专家小组,拟定包括技术、财务、熟悉业务等各方面专家,和验收计划及流程。

验收小组及验收工作计划。

4

副校长

审核拟定验收小组及验收工作计划的可行性、适当性、有效性。

审核意见。

5

校长

审批验收小组及验收工作计划、出具审议意见。

审核意见。

6

办公室考核岗

按审批方案抽取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实施验收计划。

8

验收小组

审核合同、合同完成情况、用户意见等验收材料,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小组验收意见。

8

副校长

审核验收过程、验收小组验收意见。

审核意见

9

校长

审核验收过程、验收小组验收意见。出具单位验收意见。

验收审批意见。

10

结束

结束验收,验收资料存档

3.5合同备案管理等关键业务流程

流程说明:

节点

涉及岗位

流程简要说明

输出文件

1

办公室报账员

合同订立流程完成后,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需将合同原件交档案管理室、财务室保管,采购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可以保存合同复印件。

合同验收申请

2

办公室综合岗

启动合同验收流程,完成验收资料和验收小组议意见。提交验收资料到档案管理室。如为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需交一份验收资料给招标代理机构保存被查。

审核意见。

3

主管会计

接收已合同的原件作为会计档案资料和合同款项支付依据。

合同原件。。

4

档案管理员

接收已合同的原件和合同验收资料作为业务重要档案资料,妥善保存,登记记录资料存入记录。

档案资料接受登记表。

5

档案资料借阅流程

参见会计档案资料借阅流程。根据业务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以借阅。

6

档案资料还入流程

参见档案资料还入流程。

第五章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是内外部机构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并及时督促整改的过程。

评价与监督是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整体,对推动和促进本单位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等方面发挥“保障性”作用。根据实施主体不同,可分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个层次。

第一节 内部控制评价

一、业务管理概述

(一)定义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实施、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自我评价报告的过程。

(二)业务环节及目标

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包括实施主体、评价内容、评价依据或标准、评价程序与方法、评价结果分析、自我评价报告等内容,旨在发现必需的内部控制程序是否都存在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能否有效等,进而披露潜在风险、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合理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

1.实施主体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本单位机关纪委及统计考核人员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逐级落实内部控制评价的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控机制,开展自查、测试和定期检查评价。

2.评价工作时点及基准日:在第一季度内开展评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以12月31日作为基准日。

3.评价内容

内部控制评价是对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程序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应重点关注:

1)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合法性,即内部控制设计过程中,是否做到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2)内部控制设计的全面性,即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覆盖了所有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和关键环节,是否对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具备约束力;

3)内部控制设计的适应性,即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与单位所处环境、运行特点、复杂程度以及风险管理要求相匹配,是否能够依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关键环节和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在内部控制设计有效的前提下,内部控制能否有效地执行,从而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应当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相关控制在评价期内是如何运行的;

2)相关控制是否得到了持续一致的运行;

3)实施控制的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和能力。

4.评价依据或标准

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依据或标准主要有: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2)国家相应法律法规;

3)行业监管规定;

4)审计和纪检相应规定。

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依据或标准主要有:

1)《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2)《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3)《单位内部控制信息系统》。

5.评价程序与方法

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

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评价主体首先应当分析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选择合适的检查评价方法,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经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组成评价工作组

根据批准的方案,挑选具备独立性、业务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评价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成员应当吸收单位内部精通业务、参与日常监控的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并在分配相应工作时注意保持与内部控制设计工作组的独立性。

3)实施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首先确定检查评价范围和重点,进行评价工作分工,综合运用各种评价方法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测试,填写工作底稿、记录测试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4)汇总评价结果

评价工作组汇总评价人员的工作底稿,初步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形成现场评价表。评价工作底稿应进行交叉复核签字,并由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确认。评价工作组将评价结果及现场评价的结果向责任人员进行通报,由业务活动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5)编制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在汇总、确认评价结果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督促相关部门及岗位进行整改。

在设计有效性评价阶段,通常使用文字表述法、调查问卷法和流程图法,在运行有效性评价阶段,通常使用证据检查法、穿行试验法和实地观察法等。

6.评价结果分析

在执行了必要的自我评价程序和收集了相关资料数据后、出具自我评价报告前,需对评价过程中获取的资料进行分析,确定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以及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改进措施。

7.自我评价报告

自我评价报告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同时披露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意见。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1)单位领导班子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依据;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范围;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6)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7)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8)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自我评价报告应当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

二、自我评价控制设计

(一)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为推动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内部控制评价总体目标

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制度要求,确定评价范围及具体内容,全面评价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及时发现各层面可能存在的缺陷或不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提高单位资金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控评价的业务和事项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等四个方面。

3.内部控制评价方式

评价工作将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访谈、实地调研、查阅文档等方法对内控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依据获取到的证据,形成评价工作报告。

4.评价工作实施

1)评价原则

全面性:内控评价应全面涵盖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整体层面的控制环境和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

重要性: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自身特点,重点关注本单位的主要业务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制衡性:内部控制应当在本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适应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2)工作任务

以《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依据,全面评价单位整体层面的控制环境和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有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及合同管理。

3)工作步骤与计划安排

序号

评价程序及内容

评价成果

时间安排

1

对单位各项管理要求(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签报件(红头文件、会议纪要等))进行梳理,评价内控设计情况。

提供资料清单

2

与相关人员访谈,了解业务开展过程,查找内控设计或运行的薄弱环节或问题。

访谈总结

3

检查与控制相关的证据,核实控制的运行情况。

抽查表单

4

对重要业务流程进行穿行测试,核实控制实施情况。

穿行测试样本

5

根据实施情况,形成评价工作底稿,并进行组内复核与沟通。

评价底稿

6

汇总评估底稿,对内控薄弱环节或问题进行认定与评议。

薄弱环节汇总表

7

根据认定结果,初步商定内控改善策略与建议。

内控改善建议

8

根据现场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现场评价工作结束后,由评价小组负责组织整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结果,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审议。

(二)自我评价主要内容(参见附表2)

1.风险评估

1)目标设定

是否根据中长期规划,结合规划期间时间进度安排,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全面预算体系,确保发展规划分解、落实到实处;

是否建立目标和规划实施进程和效果的动态监控与报告制度,健全相关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处理机制和预警机制,增强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敏感度和判断力;

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改革等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内部管理发生重大变革时,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目标和规划调整。

2)风险识别

是否明确各部门的风险信息收集职责,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加工和利用渠道;

是否使用恰当的方法,对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识别,风险的识别是否准确适当,是否存在重要风险被遗漏的情况;

是否随着业务和环境的变化针对新变化进行相应的风险识别。

3)风险分析与评价

是否对风险产生途径和影响进行分析;

是否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风险排序;

是否根据评价结果明确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4)风险应对

风险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是否充分有效;

风险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是否随着风险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2.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1)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是否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2)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实行了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相互分离,是否建立了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3)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和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要求,确保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并定期轮岗或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4)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并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3.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1)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对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业务制定并执行明确而规范的业务流程,以保证各项业务规范运行。

2)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对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明确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控制措施,以有效防范各项风险,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转。

3)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控制责任,确保各种控制措施落实到部门、岗位。

4)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对业务范围内的各项业务,制定完善的控制证据(表单)体系,并严格按照要求收集、填制、传递、审核各种表单,以确保内部控制落实到位,并留下痕迹。

5)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4.评价与监督

1)是否落实各部门在日常监督中的责任,是否按重要程度将发现的内控问题如实反馈至牵头管理部门,是否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2)是否建立内控自评价制度,明确评价主体、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内控自评价,合理认定内控缺陷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3)是否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认定标准,并贯彻执行。

4)是否对内控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提出并实施整改方案,并及时向单位领导班子报告,督促各相关部门整改。

5)对发现的内控重大缺陷,是否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节 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控制监督是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监督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按照实施监督的主体不同,监督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一、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单位内部监督与作为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同点是它们都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是对内部控制的控制;
不同点是此处的内部监督主要用于区别外部监督。

(一)内部监督的实施主体

根据监督与执行分离的基本原理,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为此,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由机关纪委、内审人员独立进行并负责实施。

(二)内部监督相关要求

机关纪委、内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对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做出评价,对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应当向单位领导班子提出,要求整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二、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是指由外部的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主要由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承担,同时应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积极性,构建严密的外部监督网络。

1.财政部门的外部监督

自治区财政局和本单位财务审计处是本单位国有资产和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负有监督本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责任,负责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本单位进行整改。

2.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督

自治区审计校和本单位财务审计处依法对本单位行使审计监督,根据现代审计原理和技术,开展内部控制测试、判断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在此基础上实施实质性测试。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审计依据,调查了解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本单位进行整改。

3.纪检监察部门的外部监督

从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的角度出发,自治区及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具有比较高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发挥方向引领作用,积极促进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将单位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纳入单位领导绩效考核。

第3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手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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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第九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十条 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 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2005140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 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 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 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 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 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第三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 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4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监督与评价(2)

    为达到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标准,应从以下四个层次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价:
    (1)过程和风险是否已被充分识别;

    (2)过程和对风险的控制措施是否被规定并遵循相关监管要求;

    (3)规定是否得到实施和保持;

    (4)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和适宜。

    2. 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
    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是指应用于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方面的标准,是具体内部控制制度运行应遵循和达到的目标。
    (1)组织规划控制标准。
    (2)授权批准控制标准。
    (3)文件记录控制标准。
    (4)全面预算控制标准。
    (5)实物保全控制标准。
    (6)职工素质控制标准。
    (7)风险防范控制标准。
    (8)内部报告控制标准。
    (9)电算化控制标准。
    (10)内部审计控制标准。

      五、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1. 内部控制评价主要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主要程序包括:
    (1)评价准备。
    评价组或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满足以下原则:
    ①能独立行使对内部控制系统建立与运行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的权力;

    ②具备与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相适应的胜任能力和权威性;

    ③与单位其他职能机构就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方面应是协调一致的,在工作中能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④在效率上能够满足单位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监督与评价所提出的有关要求;

    ⑤能够得到单位负责人的支持,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内部控制系统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

    (2)评价实施。
    (3)形成评价报告。
    (4)评价结论反馈。

    2. 内部控制测试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风险导向、自上而下的原则,应确定需要评价的分支机构、重要业务单元、重点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内部控制测试的方法主要包括:
    (1)调查问卷法。
    (2)检查。
    (3)询问。
    (4)观察。
    (5)穿行测试法。
    (6)抽样法。
    (7)实地查验法。
    (8)重新执行法。
    (9)专题讨论会法。

      六、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可认定内部控制存在设计或运行缺陷:
    1. 未实现规定的控制目标;

    2. 未执行规定的控制活动;

    3. 突破规定的权限;

    4. 不能及时提供控制运行有效的相关证据。
    根据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应合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课堂练习 [多选]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可认定内部控制存在设计或运行缺陷( )。

A.未实现规定的控制目标

B.未执行规定的控制活动

C.突破规定的权限

D.不能及时提供控制运行有效的相关证据

显示本题答案

答案:ABCD

【答案】ABCD

第五节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控制评价报告主要说明内部控制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方针和政策,是否满足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否有利于单位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否能够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漏洞或缺陷,是否能够提出改进的措施及具体计划和进度安排等。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年末控制缺陷的整改结果,编制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和责任主体;

    2.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所依据的标准;

    3.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所采用的方法;

    4. 衡量重大缺陷严重偏离的定义,以及确定严重偏离的方法;

    5. 被评估的内部控制整体目标是否有效的结论;

    6. 被评估的内部控制整体目标如果无效,存在的重大缺陷及其可能的影响;

    7. 造成重大缺陷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

    8. 所有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控制缺陷,以及针对这些缺陷的补救措施及补救措施的实施计划等。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被评估的整体控制目标的不同,适当调整评价报告的内容。在评价报告中明确财务报表日之后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日发生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控制目标有效性的所有重大变化。

第六节  内控记录与资料

    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记录和保存内部控制设计和建立的资料,有利于内部控制的实施,也有利于未来对内部控制进一步的完善。
    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记录,反映着单位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是对本单位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发表内部控制评价意见的依据,也是未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资料。

第七节  监督检查实务案例

    【案例】宁夏石嘴山官员挪用三千万医保金案件始末
    【案件启示】
 此案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可以看出,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社保基金实施全面、动态、实时监管,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
    1. 可以采取措施,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2. 成立专门的社保基金监管小组;

    3. 实行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监督部门检查相结合;

    4. 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作用;

    5. 加强内部稽核。

第5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
作者:刘香菊
来源:《今日财富》2020年第32期

        摘要: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的腐败问题频发,也反映了其自身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内控制的完善有利于约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权利,形成反腐的长效机制。但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执行没有得到合理的评价,影响了单位自身内部控制的建设。本文通过从评价主体、对象、标准、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论述,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的框架建设提出了一定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的现状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起步时间较晚,评价工作发展时间较短,还没有形成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性措施。现阶段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目前内部控制评价主体的积极性不足。内部控制评价是否能够良好的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价主体的积极性,取决于评价主体是否有评价的意愿和需求。如果有相应的意愿,那么评价工作中的阻力会减小,评价工作开展也会较为顺利。如果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要求,那么评价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现阶段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各单位的发展状况参差不齐,部分单位负责人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导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开展并不顺利。即便是内部控制建设走在我国前列的单位,除了发布绩效报告外也没有发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单位的负责人对内控制度及其评价缺乏足够认识或存在一定的偏见,同时单位主体对自身的定位不够明确,导致内控方面问题频发,使得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

        第二,目前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不全面,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开展内控外部评价。审计机关在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时,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执行状况,若发现严重的问题通常会在审计报告中附带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的说明。理论上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不力的情况下就需要外部监督评价来发挥更多的功能,但实际上外部监督的功能并没有有效发挥,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审计机关的人配备不足,每年仅能对公共资金进行常规检查。

第6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模板(试行)

本模板属于参考性文件,非强制性要求,目的是为指导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评价与改进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内外部环境、发展阶段、业务规模等因素,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操作手册。



引言
为了有效实施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行政单位的经济活动管理水平,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模板)》(以下简称《手册》)。
一、制定依据
本《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会〔2014〕4号)的要求制订。
为了便于分析和说明,本手册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W局为例,在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说明时以处室为例。
二、指导思想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一系列的标准体系建设和流程设计,将每一个内部控制要求融合贯彻到各经济活动之中,用规范的工作制度来制约权力,逐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三、工作目标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行为合法合规。2.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安全,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行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风险防控与廉政机制建设。
四、工作原则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经济业务活动,并将业务处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要求,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2.重要性原则:重点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重要业务、重要事项、高风险领域和高危险环节采取更为严格全面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错漏。
3.制衡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在议事决策机制、部门岗位设置及权责配置、业务流程等方面应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适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规模、业务范围和特点、风险水平及所处具体环境等相适应,并随着国家和本省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W局内部控制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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