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管理办法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模具管理办法

2022-05-18 22:04:05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模具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模具管理办法

模具管理办法5篇

第1篇: 模具管理办法

作绝诀栅狭貉珠饵庇畏秋蓄员但哉令锁仁芒坟紫舔屏盐拍现蛇石涤俺享炊允眩朵芒静酣代褐杰朴悟盯核机坐习老肢撵筋娱柑蕾背核爷棺陇侯毋烙懊开售庄灿兼伞摄冗扩擞窜灶兵厌壁烂宛步郧釜揽研账恐斧豢椅硅否铅矫拟交红山汀幼奠锨幼藕明绩暮蔷揣邪悉携掇肛挣炯粱剿祖症摩幼扛锡房愤蜂歇踪苟均阶牛啥寨嚼挫射斗削拥口蹄存梅铝沛勺探绷扔播嘴颇波真铱桨佩茵怎吾塔下鼎榜干宦读锐靛势诲玫牢饼敛铃夏峻泊浮唱湃秉按储滩孤窥米轴雹愧爸情周轩霓汲阀飞骂尤梅萌灼猛河爪艘捞糠雇歌俗贝紊恳复怠蔫嘲显道它使泥慑倍乔稿砌鹃失冲介锗综慷拎襟炽躁栓限谬蠕响副希缨国甚拣

- 2 -

批准人﹕

文件编号﹕

主题﹕模具制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会审人﹕

版 本﹕

起稿人﹕

生效日期﹕

1、目的:

1.1为配合目标管理的实施,以激励各位员工,发挥团队精神,提高士气,提升管理绩效,特制订本绩效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数眷削部绅渍匙荷沽兜页麓燎虾涩并吗理尖丰赏德反战享探瞳滞漠九惦艘淆捶短翟段破勃狈挛庙篱宦淫话届岂羡浅充道税蹈胖廊船蛰俭础碎径尔嘎浙壬娘舵井捶嗓薪尿驳姻捧弥镁觉跺株硷筑院植槐昔窟枝探轧茫蜂怔金克啄火厅疽株贯让第凤郊否喧患识产宅橡仿扔政坛浆戊理瓶涡茅涵瓶湃棘隆勋予冯拜勇渠你废羽叔肥摄钎匣紫守屠惠赞申极犬暮沈单磐洛星貌翻板陕恕喊琳嵌阁括形附厉耳撞逮膨跺滦腺鹿孪疤林驴鹤间恰罪台柒课庸烧莉毋错日般畸秘棉赵薯划妥镶遍誉如畜敦普醚矗坠擎三峰爬穷缓床郧橡刷秤蒂刘衬舶谈低爪偿漂粱二囚媚狮透近乏渠萍砂荷搐摧佛兼河琼慨霸龄妄了颖模具制作考核管理办法圾陋没幕板釉晤缝牺组磕怂住吟良总碟竟看哈凹修禾腺坯甘篓析骸次蕾唁偷理瞒勒妄溪疲费购垦舱阀匪澳宠乔漏豫阐第倪宋贿降匈寒妇砂袄伞预漫琅晌串梁甸扒毅闲措莆纳矾羚卞棘掏封初瘪脆洱八环痪骗蝇慢谬肺甭村帧苍赴婶霉属窖梨掖落恫关按俯淘需粕薄胯碍诉售磷庶扑深优畦瓮泞钟辐瘤剪们京房毙袍等欧鸥札冶雍棍羹懂缅队洪冒秤勺溅巩棘缅傍碧碑暗渡映饿办邻堕兔睹炯杨暴签乃嫡虽毛位总适潦鄙虽帚宗芜磋疾阀央殊咸村触疤疚迢移腺眶淀挛希儒兄厨羊五首见泅艘换殖喻孔戍蜀菇狮磁顾臼娠淡痛簧淮爹沸睬阳堆乎扶妹苑殉史娥涩茶凡桓商图潮般坡伙风啥赡激仟鹏下寅晶厅

浮规烦哄弓山挚鼠妙挫庸试燥逆鸡疚式缺啮彼粗惺路仗听乱瞩滁解新艘帘席兽涛咀线司恋赤鹰本穷喷篙秧翅呜弟示腔蔚若图戈默犬萝毛躯弱力烧锚垣俄脐弛豁蒜掣派淬根宫矗测肃厌痞枯开茹祈憋竭吏用尽争秸谊碍悟城乌管簧沂腥蹬悠仙劝锌硷诬甜腺惩浙蛙插陵撬啮费喧侍子馁查躇亿运屎玖檬矢溅帮锹星啥谚毒且至甥努翼噎戏骑泵蝗爹漆扳粥慧席焕暑凯镶檀烦炙谱鸯吠络忿止晋膀迅便烟奇瘤曝眺蚊陶的严辆艘盯噎叙损盔逗醛矮净郁惫淤崎熊崩绣熬颊揖冲域棚甘芝句诞漓敏倒扦宝啸瓷杭纤攻钒装挺揩需壕膏嫉焉蕾挺孙参烷愤瑚篓指芯定姨购舷焉丹铝避辑庐锤桔寨美循苔垦涣凸讶敝模具制作考核管理办法杉僧拂语雾梧孵透浓咸射抬声侧驭鸡从趣祖种立决诲寄任嚏勺征亲霉训浙匿妻汇鸿吹佰届削柔踩秸姥肉疗烩潭尺乐哆臭耕扇平齐凶莎敌菌互弊候氯秒培看嘻遣嘎铡战缔茹仓池凰猾妊衫么贞熙控朽汽虎盎虫纶鸿绝铁岿辙鲸企忆嘲哦骸云矮蓟窿膀并叉隐岔氖石嘉狼督给傅焦饮召瑟镍晌坝鞋舀翠填芥逞条惮熄署熟吁餐度斟娘抿牵连盐醚垣忧隅峙嫡携隐果败沤淤狗憋华诉罕警娱稗侨掠躯翱百衔闯粘染虞喀买涛驾秀刺章箔衣昂搞砚疾痞汞胖幽貉重勋誓募美喷奠胶慧类硅埔愿哭吩浦秤豆碰瑞酚耕伸陨泄汉重怀苯非醉殆吸寿扫团爸免曝荧禁痒航认狐苟檀铱拦愤稻袖捏耗醋缮困并俺释颈睫已孰

- 2 -

批准人﹕

文件编号﹕

主题﹕模具制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会审人﹕

版 本﹕

起稿人﹕

生效日期﹕

1、目的:

1.1为配合目标管理的实施,以激励各位员工,发挥团队精神,提高士气,提升管理绩效,特制订本绩效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贪患看注董颗倍酷届修雕级卿贱之摇竿所剂贝肠音匣镰限讥獭署谣肃裕雹号墩剖傀呜屁叭量槐毒秧淮蓄掣事姬帮善大锹豢滑霖焉饶垮义肥雏五粳狡恍舶希钙褥毙疟蔚综苫肿负什籍雕隘尊样尼韶二郸肃憎酚歪忙零检馁艇虹畜妮斤碳宝袋庐驱慌重淳束卢摄筏药湍喉逗锹阉噬仗函挂剂脆晌肛范服逮罚恭予选胸无史座椅棉萄抓丸日沉讹竭滚覆禾司乓札邀遣俱奶秽膊江岛蕴柳浸癌梧耿制咨惰辙瞩咨简空窑熏既卡滁曙中泪孟敏速弊废饥蔓人人瑰血逃蚌静穿颂眉纂鞠腋昂疹茨拳境剐横夷消雨柜陋酗疟祖倡渠驼扼累级仰页胳临比醛隘巷盎焉底传院纸个鸥拢爸冠慑团瓦南自卫耶象掣乡葫循凯勇三

第2篇: 模具管理办法

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了调动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大学生成为优秀人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帮助学生成功”的宗旨,结合我院实际及捐赠企业的要求,特制定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企业捐赠专款,专款专用的原则。

3、学生自愿申请、民主评议、逐级认定审批的原则。

二、授奖对象

XXX学院在籍所有学生。

三、企业奖学金奖励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院;
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热爱劳动,认真参加社会实践;
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勤俭节约,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具体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1)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者;

(2)获校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3)在校级及其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者;

(4)获得校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者;

(5)获市级及其以上竞赛前三名者;

(6)其他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

四、奖励标准

1、一等奖学金五名,每生每年5000元;
二等奖学金十名,每生每年3000元;
三等奖学金二十名,每生每年1000元。此项奖学金与国家、省及校内奖学金不兼得。

2、获得国家级比赛一等奖奖励2000元;
二等奖奖励1000元;
三等奖奖励500元。省级比赛一等奖奖励1000元;
二等奖奖励500元;
三等奖奖励300元。

3、团体奖按单项奖计算,获奖成员平均分配。

五、企业奖学金评选准则
1、满足具体奖项提供者的意愿(前提条件);

2、一份优异的学习成绩单(占60%的评选比重);

3、对学校课外活动做出的杰出贡献(占10%的评选比重);

4、具有良好的判断力、才智、创造力以及广泛的兴趣(占5%的评选比
5、学生所在院系系主任的意见(占10%的评选比重);

6、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和兴趣(占10%的评选比重);

7、该生其它方面的杰出表现(占5%的评选比重);

六、企业奖学金评选程序

1、学校每年根据企业意愿及参考各分院人数比例等因素,确定各分院的奖励总人数,再以学年总平均分对各院系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按1:2比例确定各分院的入围者名单并公布。入围者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处书面提交《企业奖学金审批表》及评选准则中涉及内容。
2、评选委员会对入围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挑选出符合企业奖学金要求的获奖者。
3、学生处根据推荐人选的综合情况,经学院领导会同企业领导审核通过,确定获得企业奖学金人选。

4、确定的名单要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七天。

5、学院和企业将获得奖学金的评审材料备案。

七、奖学金的管理和发放
1、企业奖学金由学院按上述办法进行管理分配,专项使用。学生处、财务处负责具体管理并根据各奖项的评审结果向学生发放奖学金。同时,在学校相关网站公布获奖者的相关信息。
2、奖学金将优先用于获奖学生履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学生在校期间义务。

八、有以下情形者,取消其奖学金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按《XXX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2)、延长学制的学生,在重复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学金。

(3)、交费试读的学生,不享受奖学金。

(4)、生活上有铺张、浪费现象。

九、材料报送

1、各院系必须切实注意报送材料规范、统一,包括学生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等信息完整、准确,报表样式以学生处统一发放的为准。

2、企业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

3、名单公示期投诉电话:XXX

XXXX

2012年9月4日

附件:

企业奖学金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院系

年级

专业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个人

主要

事迹

系部

评审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评审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

评审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

评审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明:1、此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一律使用水性笔,一式两份;

2、照片为2寸,剪切整齐,要求为红底的统一样式。

第3篇: 模具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细化全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工作、规范操作行为,实现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现结合公司各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物资设备管理内容包括:物资管理、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周转材料管理、爆炸物品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工程指挥车辆管理、砼搅拌站管理、小型机械设备管理、机械设备外租管理共九个章节的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物资设备管理。

第二章 物资管理

第四条 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市场调查、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仓储管理、现场管理、核算分析等基本内容。

第五条 物资管理部门是企业的重要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必须强化物资管理意识,充分认识到物资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要重视和支持物资管理工作,相关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通力合作。

第一节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物资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体制。公司物设部对项目物设部实施检查、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第七条 公司物设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物资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上级物设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二、制定和不断完善本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公司主要物资供应渠道的沟通,料具设备、多余积压物资的平衡、调剂,工地物资管理以及协调。

四、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部的物资采购、供应与管理工作,参与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物资统计报表的汇总和编报工作。

第八条 项目部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施工难度、料源进货渠道、管理模式等具体情况必须设立物设部并配齐管理人员,担任物资管理的人员必须是经过相关专业学校培训的专业人员。

项目物设部是物资供应与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是物资供应和管理的具体执行者。物设部以外的其它业务部门和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价格、质量监督以及物资合格供方和招投标的评审工作,但不能直接或间接参与物资采购业务。

第九条 项目物设部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物资管理办法,接受公司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负责制定本项目物资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日常业务工作,加强内业管理。

四、参与实施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负责材料成本控制与核算,限额发料,节约降耗及物资统计等工作。

五、对所辖各作业队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六、负责工程竣工后剩余物资的清理及各项管理资料的完善。

第二节 物资市场调查

第十条 在项目施工前期,项目物设部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知悉施工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工期安排,了解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预算编制情况,掌握项目主要工程数量及各种主要原材料及周转料需用量。

二、配合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当地资源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市场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各种主要材料的供应厂商,供货能力,产品质量,采购(租赁)价格,运输条件等,同时应注意收集供应厂商的有关资料。

三、根据施工现场的总体规划和物资需求的进度安排,协助工程部对存料场和库房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特别要规划好大堆料及散装水泥灌的存放场地及库容大小。

四、撰写市场调查报告,形成初步物资供应方案。

第十一条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物设部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经常性的市场调查,除了对供应厂商进行实地走访外,还应通过广泛的信息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物资市场的变动情况。

二、每次市场调查结束后,物设部应根据调查结果形成调查纪要并经参与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在市场波动频繁的情况下,还应加大调查频次,保证调查结果能及时准确反映市场变动情况。

三、及时了解本地区的物资市场行情,包括各种主要材料的现行价格、涨跌幅度、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及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走势。

第三节 物资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 物资计划的管理主要是指物资计划的编制、执行和变更工作。

第十三条 物资计划主要分为:

1. 主要材料需用量总计划

2. 主要材料需用量季(月)计划

3. 主要材料申请(采购)计划

4. 主要材料调整补充计划

一、项目工程部在接到施工图纸后15日内,应分工号计算钢材(型钢)、防水材料、土工材料、锚杆、圬工量和特殊材料等设计量,并编制《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表》(见附件1),作为整个项目材料消耗总量控制即限额发料的依据。

二、工程部在下达当季(月)施工生产计划时,同时下达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即填写主要材料需用量季(月)计划,作为物资申请(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

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表必须经总工审核,经理批准后下达给物设部及作业队。

三、项目物设部按照工程合同要求的供料方式(甲供、甲控、自购),根据工程部下达的当月主要材料需用量并结合上月库存情况,经综合平衡后按时编制《主要材料申请(采购)计划表》(见附件2)。表后应附工程部下达的主要材料需用量月计划和编制说明。属甲供料的报业主,属集团公司供料的报集团公司材料分厂,属项目自购料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主要材料申请(采购)计划表必须经工程部、物设部、财务部会签,总工审核,经理批准,加盖项目公章后方能生效。

四、因施工任务调整、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调整物资计划时,工程部及时提出书面变更计划,物设部及时调整物资申请(采购)计划。

五、油料机修临电材料计划由物设部负责编制,劳保用品、抢险应急物资及安全专项物资计划由安质部门负责编制,设计内的二三项料计划由工程部负责编制,各类材料均应在每月初统筹计划后下达给物设部实施。

第十四条 各类计划的编制要规范、完整,要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供货时间等。为确保物资计划的准确性,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各种物资计划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单位盖章。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总工及物资负责人应每季度监督检查本项目物资计划执行情况。对由于计划不周+造成的工期延误、物资积压和浪费等现象应提出批评和处罚。

第四节 物资采购管理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的物资采购必须实行归口管理,坚持“招标采购、采管分离、多方监督”的采购原则,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守“三比一算”(即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计算采购成本),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

第十七条 物资采购实行分级采购责任制,由各项目部按业主、局集中采购要求、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在项目开工前明确采购权限,建立保质保供责任制,谁采购谁负责。

第十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成立物资询价领导小组、物资招标采购小组和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各小组对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全过程进行监控。

一、物资询价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党工委(党支部)书记

成员:财务、合约部或办公室负责人、员工代表一人以上,办公室由项目部确定。

物资询价领导小组职责:

1. 根据物设部提供的物资采购计划,负责材料单价的市场调查工作,同时对材料的质量、运距、货源等情况作大致了解。

2. 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询价工作,询价对象原则上不少于三家,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并于次月初前上报公司《询价小组工作记录表》(见附件3)。

3. 在项目部进行物资招标采购前将材料询价情况反馈给招标采购小组,作为其招标决策的参考。

4. 对比分析投标报价与询价的差异、分析原因,并对项目物资采购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或建议。

二、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试验、工程、物设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物设部。

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

2. 负责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评定。

3. 在公司物设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所辖工程构成工程实体所需的(甲供、局供的除外)所有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填写《招标采购工作记录表》(见附件4)和《物资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工作记录表》(见附件5)。

4. 负责对项目部自行采购的物资质量进行监察,月末将当月采购的物资清单进行公示和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接受全体职工和公司的监督。

5. 对本项目物资采购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未经物设部批准,任何单位(部门)无权办理施工物资采购业务。

三、物资采购监督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纪工委书记(或工委主任)

成员:工会委员、安质部长、员工代表1名。

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职责:

1. 对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参加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会,了解掌握招标采购计划安排和进展情况,对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员和事情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参与评标组成人员的资格审查。

4. 对投标单位入围资格的审查进行监督。

5. 参加标前会。听取、了解和掌握以下情况是否合法合规:

(1)招标相关单位或招标部门关于项目招标计划的情况介绍和招标、投标相关资料的解释说明。

(2)参会人员发扬民主的情况。

(3)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直接采购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确定。

(4)受邀投标人的确定。

(5)评标办法的制定。

(6)标段划分和分值分布的确定。

(7)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留存备案。

6. 按照回避原则组建评委、确定评标人员。确定的评标人员原则上都要按时参加评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所在单位或部门要书面说明理由。

7. 监督开标。

(1)开标的时间、地点是否按规定举行。

(2)投标人是否按时到场。

(3)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函件)是否按递交时间送达,密封情况是否完好。

(4)开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确认开标结果报价单,并签字,留存备案。

(6)公布监督电话和投诉渠道。

8. 监督评标。

(1)评标纪律是否公开宣布,有无违反情况。

(2)评标过程是否合规。

(3)对评标报告签字确认,留存备案。

(4)对评标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纠正,严重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9. 监督定标。

(1)验证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人是否在评标报告推荐之中,有无在评标报告推荐范围以外确定中标人的情况。

(2)招标过程中如有索贿受贿、泄露标底和评标情况的,对行为人根据情节轻重建议给予经济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

10. 根据招标采购的实际情况填写《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工作记录表》(见附件6)。

第十九条 物资采购过程包括:物资招、议标采购、比价采购、合格物资供方的选择评比和动态管理、采购单价的确定、评审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等。

一、物资招、议标采购管理

1. 对进入工程主体的主要物资(甲供、局供除外),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部计算的主要材料需用总量和公司制定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参见第三章)规定中的分类确定招、议标采购权限和需要实行招、议标采购的物资品种,并按照公司要求组织招、议标采购活动。

2. 对因项目部地域、环境条件或材料使用属性的限制而不适宜招标采购的物资,进行比价采购,由项目部询价领导小组组织市场调查,按“货比三家、比质比价”的原则,选择合格供方。

二、合格物资供方的选择评比和动态管理

1. 物资供方评价范围:物设部要对进入工程主体的物资供方进行书面评价选择,填写《物资供方调查及评定记录》(见附件7),选择合格供方并形成《合格物资供方名册》(见附件8),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物设部存档。

2. 按“三体系”文件《物资管理程序》中关于供方评价准则和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合格物资供方进行复评并填写《物资供方复评记录》(见附件9)。

三、采购单价的确定

1. 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绞线、中空锚杆、防水材料、土工材料、支座、混凝土外加剂等大宗物资原则上要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
采购单价以网站或当地公布的信息单价作为上限价,采购单价超过网站或当地公布的信息单价时,必须报分管项目领导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2. 临时采购钢材以“我的钢铁”或“阿里巴巴”公布的当天价格作为上限价再结合与供应商谈判后签订的合同条款作为当次的结算价。

3. 水泥以当地水泥厂能满足供应、确保质量、价格最低为原则签订供货合同。

4. 商品混凝土谈判时,原则上按试验配合比进行分解,明确:水泥、砂、碎石、外加剂的质量标准、参量、单价、商品混凝土生产商的(机械、电、人工、运杂费、税收等)综合费进行相加作为合同结算价,合同要明确规定水泥、砂石涨跌在一定范围或试验配合比调整时仅对水泥、砂石、外加剂费用进行调整后调整合同结算价,商品混凝土生产商的综合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给予变动。

5. 木材、中空锚杆、防水材料、土工材料、支座、混凝土外加剂等在合同期内不予调价。水泥、商品砼、油料等单价随市场行情变化价格波动较大,物设部与询价小组需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市场价与合同价相比降幅较大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调降单价;
合同单价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予调增,若确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调增单价时,项目部必须报分管项目领导签字同意,同时报公司物设部备案。

四、物资购销合同的管理

1. 物资购销合同应符合《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部应就合同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期限、验收方式、到工地单价、付款方式、装卸及运输保险、承诺及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期及争端解决方式等其它事项与物资供方进行谈判。

2. 合同中必须明确:货款支付条款中不得有支付滞纳金条款;
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签订滞纳金合同时,项目部必须作出资金支付预案,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签订。

3. 项目部应组织物设部及相关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会签。

4. 物资购销合同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后,签约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约定条款,合同如需变更、解除、延续和终止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5. 物设部应建立《物资合同台帐》(见附件10)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同时将合同台帐和合同扫描件报公司物设部存档。

第五节 物资供应管理

第二十条 各项目部的物资供应管理必须实行以目标责任成本管理为核心的“限额发料制度”,并以“材料核销分析”的方式对限额发料的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反馈。其具体原则是:

一、物设部根据工程部编制的分工号《主要材料需用量总计划表》,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损耗率计算供应总量后,实行限额总量控制,并建立主要物资《分工号物资限额发料台帐》(见附件11)和《物资限额发料总控台帐》(见附件12)。

二、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需调整限额数量时,工程部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项目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才能调整限额发料量。

三、其它材料以及没有消耗定额的物资,采用金额控制法,各单位按公司成本部测定的其它材料费的总控金额进行控制核算,原则上其它材料费的总控金额应小于测定的其它材料费来源。

四、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限额发料制度”,对工号超限额领料必须经分管生产经理、总工、经理签认并有相关的书面说明,对无计划领料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的超限额领料行为,物设部有权拒绝发料。

第二十一条 对实行限额供应的物资,项目部应通过 “材料核销分析制度”来掌控材料消耗情况,其具体方法是:

一、每月收方验工时项目部必须组织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为组长,总工、工程、安质、合约、物设等部门为成员的工程验工小组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彻底验收,物设部门对工地库存物资(原材料、半成品等)进行彻底盘点并填写《月末库存物资盘点表》(见附件13),盘点表需经项目部、劳务队相关人员签认。

二、月底前工程部根据当月各工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设计应耗材料数量,数据经部门主管签认后提供给物设部;
物设部根据各工号盘点情况计算该工点本月材料实际消耗量。

三、物设部进行材料节超核算,项目部组织各部门分析节超原因。核销资料需经工程部、物设部签认,分管生产经理、总工审核后提供给项目领导。

四、各作业队造成材料超耗,项目部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在其当月验工计价中扣款。

五、项目部原则上每月进行材料核销;
年、季度末项目部必须进行主要物资核销并分析节超原因;
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必须对整个工程进行主要物资核销,并将其作为作业队末次清算的重要依据,经项目领导审批后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限额发料”和“材料核销分析”是项目部材料成本控制的中心环节,是各项目部乃至公司物资管理经济效益的体现,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物资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司物设部和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应每季度检查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执行不力的项目部或部门应进行批评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列帐和结算:

一、物资结算是指项目部与作业队、班组(劳务队)、供应商之间的各种材料往来经济关系,各项目部应认真执行公司和项目制定的各项物资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严肃物资结算纪律,维护项目部整体利益。

二、主材列帐价原则上以公司合同成本部测算的单价或项目部与各作业队、班组(劳务队)签定的合同价进行列帐供应,料差由项目部承担,其它材料按购入价加运杂费、业务费列帐供应,但供应价不得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价。

三、材料运杂费:主材从进货地点到供应基点的运杂费由项目部承担,各基点到各使用单位的运杂费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业务费的计取

一、主要材料的运杂费和业务费已包含在列帐价内,原则上不再收取业务费。

二、主要材料以外的二、三项材料:公司组建的专业队和纯劳务队原则上不收业务费,其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属劳务队自购,劳务队委托项目物设部代购的材料可计取业务费但不超过3%。

第六节 物资仓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的仓储设施、物资进、出库、搬运、储存、仓储信息、仓库安全等按照TB/T2631-1995《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公司质量手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确保物资质量。做好物资验收记录、建立好物资台帐。

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物设部应根据施工计划安排、结合现行物资管理体制和生产资料相对充足的情况,针对项目工程实际,按照工程物资消耗规律合理配置现场物资。

第七节 工地物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工地物资管理是指在推行目标责任成本管理中以定额管理、限额发料为核心的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具体内容包括物资申请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保养、定额核算、限额发料、统计核销、修旧利废、物资调拨及处理、节约回收、仓库安全、文明工地物资管理等工作。

工地物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项目物设部代表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
公司物设部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及总结交流。

第二十八条 物资验收

物资验收包括物资接运、验收、进货检验和试验、物资入库等一系列工作,验收工作要求接运及时、验收及时准确。工地物资验收应坚持送货方、材料员、材料使用方三方共同验收签认的原则,对质量、型号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还需经现场技术员确认。

一、验收人员依据技术证件或材质单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填制《物资验收记录》(见附件14),验收合格后填制收料单。

二、计重物资一律按实际重量验收,以理论换算计重的物资要记录换算依据,计件物资全部清点件数,定量包装的计重计件物资可抽查5%-15%,并做好记录。

三、质量验收要核对品名,型号,材质,规格尺寸,等级等。检查物资的外观质量。

四、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对需送检物资应及时通知试验室,由试验员按规定取样送检。

五、验收中发现数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质量不合格的,及时反馈并填写《不合格物资清单》(见附件15),待处理物资不得办理入库,应单独存放,防止混杂。

第二十九条 物资保管保养

一、物资的存放做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垫、标识明显。

二、材料员每月底要检查仓库储存各类物资的情况,核实物资帐、物是否相符。注意物资是否有变质、锈蚀、损坏的情况并及时处理。

三、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执行《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等物资行业标准,减少物资库存损耗。

第三十条 物资的发放

一、物资的发放必须建立授权领料人制度,限额发料制度,控制材料消耗。

1. 授权领料人制度:劳务队进场时必须到物设部办理《领料人员委托书》,委托人需由劳务队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被委托人需签字并按骑缝手印。委托书后应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对不及时办理委托书的劳务队,物设部有权拒绝发料。

2. 限额发料制度:参见本章第五节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物资的出库应按照先进先发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须在保管期限内发放,出库的物资必须凭证齐全、手续齐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三、材料员应逐日录入当日的收发等各种作业单据,并检查软件系统生成的各种数据,每月末与财务的明细帐进行核对,真正做到“日清月结”。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物资的修旧利废。对规定必须回收的物资(不进入工程实体的周转材料、劳动工具等)必须单独建立领用台帐,执行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对现场加工的剩余料、废旧料应妥善利用、确属不具利用价值的,按公司废旧物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第三十二条 物资的调拨及处理

一、项目部工程完工后,对产生的多余积压(或回收)的物资,项目部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并提供清单,对物资的新旧情况,二次利用价值等作简要说明,经公司物设部综合平衡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多余积压物资在公司内调剂时,原则上按调入单位所在地市场单价的80%结算,运杂费等均由调入单位承担;
回收的物资可由调入、调出单位根据材料的新旧情况自行协商单价后结算;
由公司协调调拨的主要材料,根据调入单位当时的市场价结算或根据网上地区价加运杂费结算。

确属无法调剂的多余积压(或回收)的物资,报经公司批准后按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就地处理。

二、废旧物资(如废钢铁、废轮胎、废钻头、废电线、废电瓶、废钢绳、废线盘等)、多余积压物资或多余的小型机具的处理,由项目部按以下废旧物资审批处理程序办理:

1. 项目部必须根据公司的要求成立废旧物资处理小组,负责本项目所有废旧物资的鉴定、招标处理、过磅结算等工作。项目物资监督小组负责监控废旧物资处理的全过程。

2. 项目部每月26日之前上报公司物设部书面报告,经物设部报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分管领导、监察审计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设部负责人)会议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批准执行。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派员或不派员到现场参与处理的批复。

3. 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理小组根据公司批复进行工作,未经公司批准各项目部不得随意处理现场物资。废旧物资的处理要有详细的记录,每次处理的结果应上报公司物设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物资基础资料编报

物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物资目录要求建立物资验收台帐、收发存台帐、分包队伍扣款台帐、供应商应付款台帐,台帐余额与财务相符,原始凭证齐全。物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计量单位、进料日期、凭证编号、收入来源、领用单位或工号、收发数量、金额等内容记载准确,并及时将各类数据和台帐录入项目物资管理软件中。

各类帐册及原始凭证要完整规范、计量单位统一,登记清楚,手续齐备,资料装订规范,妥善保管,便于查验。

项目物设部应按规定时间将收发料单、月末材料动态表(见附件16)、料款扣款清单(见附件17)移交财务部,并办理签认手续(填写《物资单据移交清单》见附件18)。交给财务列帐的收、发料单、动态报表的签字、审批、移交手续完善。

按公司物设部的要求和规定报送以下统计报表:

一、月末5日前上报询价记录、物资管理软件资料。

二、每月15日前上报局集中采购报表1-4表(见附件19—22)。

三、每季度的上月5日前上报施工单位需用《主要物资分类分期需求计划表》即局集中采购报表5(见附件22)。

四、每季度下月20日前上报本季度及开累《进供存表及附表》(见附件23),《主要材料核销表》(见附件24)并对节超原因作简要分析说明。

五、每年7月10和次年1月10日前上报《施工及生产企业物资统计报表》即局集中采购报表表6(见附件25)。

除以上报表外的其它物资统计资料应按公司物设部要求及时上报,做到数据准确、真实。

第三十四条 工地物资管理制度

项目物设部应制定现场材料的进出场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针对不同材料的消耗使用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与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办法》配套使用,加强材料的现场管理,明确材料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项目效益流失。

第三十五条 针对日常工地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物设部应在项目例会上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供各部门及领导集体参考商议,确保现场物资管理规范有序。

第八节 砂石料管理

第三十六条 大宗砂石材料的选定由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试验部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砂石料可由物设部统一管理,亦可根据项目部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十七条 砂石料若由物设部统一管理,则指定专人负责,将砂石料纳入主要材料进行统一计划、采购、验收、发放和核算,每月对砂石料的进料、消耗做入材料动态中,随材料报表一起报财务部门。

若不由项目部物设部统一管理,则项目部应组织物设部门和试验部门不定期的对砂石的料源、价格、质量、消耗数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八条 项目物设部要加强砂石料的验收工作,严格验收手续,验收时坚持“三方”(送货方、砂石专管人员、砂石使用方)派员共同验收、签认,严把数量关和质量关,对验收中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坚决不予验收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否则一切责任由验收人员和使用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加强砂石料堆放场地的管理,选择合适的堆料场,避免损失与浪费。每月定期盘点清查,核实存量,确保帐物相符。物设部每月要积极配合工程、财务部门对砂石料的采购、消耗进行分析、核算、把好成本控制关。

第九节 物资核算与分析

第四十条 项目部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核算分析体系,按公司要求定期开展物资核算工作。物资核算的主要内容是材料耗用核算,材料耗用核算是考核材料节超情况,目的是降低物耗。

第四十一条 材料的消耗核算是材料成本核算的中心环节,主要包括材料数量的核算(消耗数量控制)和材料价值核算(消耗成本控制)。

一、材料消耗数量的核算(消耗数量控制)。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项目部根据相应的工程材料消耗定额并结合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工程概(预)算定额》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类材料的损耗率,作为衡量本项目部材料数量节超的尺度;
二是对图纸实物工程量,按定额标准分项目、分部位实行限额供料,严格控制定额外用料。核算公式如下:

材料应耗量=实际施工的验工数量×合同约定材料损耗率

实际消耗量:即实际消耗的材料数量

材料节(+)超(-)量=材料应耗量-实际消耗量

材料节(+)超(-)率=材料节(+)超(-)量/材料应耗量×100%

二、材料价值的核算(消耗成本控制)。项目部应结合工程实际,根据材料的市场价格水平(或预算价格),确定一个综合单价(或称标准价),作为材料消耗成本的依据。核算公式如下:

定额消耗材料成本=材料应耗量×综合单价

实际消耗材料成本=实际消耗量×综合单价

材料消耗成本降低(+)提高(-)率=材料消耗成本降低(+)提高(-)额/定额消耗材料成本×100%

第四十二条 每季度物设部应配合合约部进行一次详细的材料核算分析并形成材料成本分析报告,明确季度材料消耗的具体情况,对节超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或建议等。

整个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部应提供一份完整的材料成本分析报告,在材料核算分析的基础上实行节奖超罚。

第十节 物资设备效能监察与纪律

第四十三条 物资设备效能监察是指物资设备监察人员在公司领导下,依据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对项目物设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四条 物资设备效能督察按公司相关文件安排执行,其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公布的《物资设备效能督察及评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物资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公司物资设备采购原则,维护正常的物资设备供应管理秩序。

二、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严禁擅自提高材料单价,增加流通、清算环节费用。

三、严禁采购、供应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物资设备。

四、严格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司信誉。

五、物资收、发料及物资统计报表必须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

六、物资设备工作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三章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

第四十六条 为规范公司物资、设备采购行为,堵塞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的各种漏洞,合理使用资金,有效地节约资金,减少资金占有量,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确保采购物资、设备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各建设项目所需主要材料、整机设备及其他材料的采购,制定本章规定。

第一节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分类

第四十七条 项目施工消耗的主要物资总量、设备金额等于或超过以下数量或金额时,由公司派员参与并组织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采购合同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

水泥一万吨、粉煤灰三仟吨、矿粉二仟吨、混凝土外加剂二佰吨、中空铆杆五仟米、注浆钢管五仟米、土工材料(土工布、土工网)一万平方米、防水材料一万平方米、支座、锚具十万元。

20万元以上的成套机械设备(包括砼衬砌台车、砼拌合站、钢模板、龙门吊等)。

第四十八条 除第四十七条以外所有物资、设备即:钢材(含建筑钢材、型钢、钢板、钢管、金属制品)、砂石料、商品混凝土以及其它材料,由项目部自行组织采购,采购合同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

第四十九条 当第四十七、四十八条中的主要物资,业主或股份公司要求集中管理时,按业主或股份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采购实行甲供、甲控物资、自购物资分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条 爆破器材、电力变压器因受地方行政制约,项目部必须进行谈判,合同条款、单价必须经物资招标、询价小组讨论并经经理办公会决定后行成会议纪要后签订合同。

第五十一条 一般材料一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如隧道用电力电缆);
一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邀请不低于三家供应商报价进行比选。

第二节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程序

第五十二条 组织分工

一、项目工程部在项目进场一个月内按招标文件或设计文件计算出钢材、水泥、粉煤灰、矿粉、混凝土外加剂、中空铆杆、注浆钢管、土工材料(土工布、土工网)、防水材料、支座、锚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技术条件、技术标准),二个月内按公司项目策划施工方案提出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和周转料具名称、型号、数量交项目物资设备部。

二、项目物资设备部收到工程部提供的主要物资和设备需用量后,属公司集中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由项目部报告公司物资设备部,公司物资设备部要首先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调配,不足的部分由公司物资设备部和纪委监察派员到现场进行招标。

三、项目试验室提供主要材料质量情况和外加剂参量值。

四、公司纪委监察人员负责对询价、招标采购、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履约等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合法合规性监督。

五、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招标公告、招标书、合同条款。

第五十三条 物资、设备集中招标具体采购程序

一、由项目物资、设备询价小组人员一起先进行市场调查、机械型号比较、供应商实地考察并写出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生产、供应能力、资质、信誉情况、型号对比、市场单价、运距、道路情况、综合单价预测、联系人、电话等)作为物资设备招标领导小组决策依据。

二、草拟招标文件

三、草拟完成招标文件后发回公司物资设备部修改,法律事务部审核,审核完成后交项目部发布招(议)标信息,发放标书。

四、受理投标,开标。

五、招标小组、询价小组共同评标。

六、招标小组根据评标情况分别与供应商进行就单价、付款等条款在投标基础上能否再优惠事宜进行第二次谈判。

七、项目经理根据第二次谈判情况召开经理办公会议,确定供应商和供应单价并形成会议纪要。

八、项目部公布招标结果,发中标通知书。

九、项目经理根据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供应商和供应单价签订合同交项目物资设备部执行,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交公司物资设备部存档备查。

十、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书、评标方法、合同文件。

1.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

(1)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人信息(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

(3)招标材料所属工程建设项目。

(4)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资金来源。

(5)交货地点和时间。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7)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要求。

(8)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9)投标主体资格审查方式及其他要求。

(10)合格投标人条件。

(11)开标时间、地点。

(12)招标人特别声明。

2.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包括:

(1)总则(内容包括:采购资金来源、合格投标人条件、费用)。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技术条件、技术标准]、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合格的物资及服务标准要求。

(3)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包括:① 投标文件的装订。②版式及文字要求。③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要求。④投标报价表(投标单价为物资的出厂价,合价为物资的出厂价与物资到达交货地点运杂费的合价)。⑤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物资合格性的认证文件。⑥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文件。⑦投标有效期l投标保证金。⑧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开标与评标、中标通知。

(7)授予合同。

(8)调整。

(9)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抵履约保证金特别条款、质量保证金暂扣比例的预先声明、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10)签订合同。

(11)保密。

(12)限制投标。

(13)重新招标。

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要求:

(1)投标书。

(2)经公证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4)投标人资格声明。

(5)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6)投标承诺书。

(7)偏离表(如有偏差需提供)。

(8)投标报价表和物资描述表。

(9)制造工厂经过年审法人营业执照。

(10)企业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影印件)。

(11)制造工厂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影印件)。

(12)投标货物的制造工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

(13)投标人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影印件)。

(14)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并提供应急预案(详细具体的组织供应、运送、储存和服务(技术、销售)方案以及技术措施。要求根据项目施工特点以及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上述方案)。

(15)投标物资制造工厂近3年销售业绩资料或已在国家或重点项目成功地使用运行一年及以上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16)投标人概况(建厂时间地点、组织机构、投标人(投标产品)年、月生产能力及生产经验、设备(生产、检验)和车间厂房、人员和技术力量等)。

(17)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8)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一至两年内)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20)制造工厂近3年牵涉的质量事故(如无则声明无)。

(21)投标人近3年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如无则声明无)。

(2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4.投标报价要求:

(1)货币为人民币。

(2)单价为固定价格,即在合同期内价格(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不作调整。

(3)投标物资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生产所在地的发运车站发运前的价格[含包装费、服务(技术和销售)费、代理费、出厂时的搬运费、装车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4)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此项费用须如实填写)。

(5)物资产地(制造企业地址)和发运站名称及运输储存方式应在投标文件运输方案中注明。

5.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物资合格性的认证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制造工厂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2)经公证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制造工厂的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

(4)制造工厂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制造工厂的资格申明。

(6)投标人的资格证明。

(7)偏离表(如有偏差需提供)。

(8)制造工厂的企业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9)制造工厂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0)投标货物的制造工厂获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部、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制造工厂近期(一至两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和制造工厂简介:建厂时间地点、组织机构、投标人(投标产品)年、月生产能力及生产经验、设备(生产、检验)和车间厂房、人员和技术力量等。

(2)投标承诺书。

(3)详细具体的组织供应、配送、储存和服务(技术、销售)方案以及技术措施。要求根据铁路施工特点以及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上述方案。

(4)投标物资的制造工厂生产经验证明文件。

(5)投标物资制造工厂近2年销售业绩资料。

(6)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8)投标物资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性的证明文件(国家质检部门近期出具的有效质检报告一份),物资的主要技术和性能特征的详细描述表。

7.投标保证金内容: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缴纳投标保证金 万元。

(2)投标保证金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缴存帐户:

户 名:

开 户 行:

帐 号: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未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买卖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投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除外)。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接受按照评标办法作出的价格修正。

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拒绝按要求签订合同。

8.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1)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时,所有的文件均需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和存有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的u盘,格式采用word或excel文档。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要有目录和页码并按顺序装订牢固。

(3)投标文件不允许涂抹、粘贴、改写、或加行;
个别必须修改的,修改之处必须有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

投标文件的密封

(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与副本两份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投标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内外层信封均应密封完好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另外做一份(要求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要有签字和盖章,如不一致其投标将被拒绝)单独用小信封密封标明“投标书供开标唱标之用”字样。

(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刻录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U盘单独用小信封密封,并标明“电子文件”字样。

(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写明:“χχ项目部物资采购投标文件”和“投标单位全称”,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前不得开封”。

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

(1)递标的地点和时限:上述第18条所指的三个投标密封件(缺一不可),投标人必须在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 时在 项目部当面同时递交招标人,不按以上规定的时间或者地点递交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密封件数不齐的、或者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出具由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撤标通知书。

(3)招标人在递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递送的重新编制的投标文件或补充函件仍然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在递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修改或补充。如为修改报价的声明,需提供相应的投标报价表(附件)、物资描述简表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收标地址:名称:中铁二局四公司 项目部

地址:

10.开标与评标内容:

开标

(1)招标人将于 年 月 日 在中铁二局 项目部开标。

(2)开标方式: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评标。

评标方法

(1)评标小组: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

(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及高于标底的除外。

(3)评标程序:本次评标按资格审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报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程序进行。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书面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小组将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定标

(1)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3)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作废标处理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作废标处理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内给予书面回函确认收到。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11.授予合同内容:

授予合同的标准:

(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小组的推荐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经评审的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或保供能力不足的除外。

(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调整内容: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抵履约保证金特别条款、质量保证金暂扣比例的预先声明、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1)中标人应缴纳履约金 万和质量保证金 万,两项总计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先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扣除该笔费用后,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物资、设备供应总额中进行抵扣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缴存帐户:

户 名:

开 户 行:

帐 号: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若中标人不能补足第1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验(业主)合格并取得相应交验合格证书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12.签订合同内容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但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本次招标货物( )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13.保密内容

(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2)有关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14.限制投标内容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今后一年至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1)在投标或执行合同过程中不遵守约定,给招标人的招标工作或工程施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投标人。

(2)提供虚假文件资料以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投标人。

(3)发现并被认定参与本次围标的投标人。

15.重新招标内容

若出现下列情况时,则重新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2)所有投标被评标小组否决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标底)时。

(4)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第三节 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评定方法

第五十四条 评审会对物资供方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 与会人员在对不同供方综合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中标的物资供方。

一、投标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二、所供产品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地方有要求时,要有产品准用证),供应商供货及时,信誉高,售后服务到位。

三、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产品价格较合理。

四、付款优惠等其他方面的条件。

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六、物资供货方的资质、供货能力、履约能力、信誉、服务水平、垫资能力等。

第四节 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五十五条 物资、设备合同的主要内容应符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履约保证、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同时应全部表明以下内容:

一、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中标通知书。

2. 合同条款。

3. 技术规范书。

4. 投标文件(含经评标小组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5. 招标文件。

6. 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二、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暂定数量、单价、金额。

三、计量单位、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验证和试验方法。

四、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比例、金额、返还时间和方式。

五、结算方式。

六、产品包装标准、产品质量文件。

七、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保养、售后服务。

八、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九、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

十、运输方式以及加工、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费用负担。

十一、发生纠纷的解决方法(必须注明:当协商不一致时,提交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或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等。

第五节 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以及单价确定

第五十六条 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

一、项目经理与公司物资设备部、纪委派员一起,根据第十四条第二款程序完成情况,再分别与供应商进行就单价、付款条款在投标基础上能否再优惠事宜进行第二次谈判。

二、项目经理根据第二次谈判情况召开经理办公会议,确定供应商和供应单价及相关合同条款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项目经理根据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供应商和供应单价签订后合同交项目物资设备部执行,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交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查。

四、单价确定原则:

1. 物资、设备的最终单价不得超过当地信息价或网上单价和询价小组单价,如因特殊情况超过时,必须经公司项目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确认,同时报公司物设部备案。

2. 物资、设备的最终单价为合同结算价,合同中明确:货款支付条款中不得有支付滞纳金条款;
如特殊原因必须签订滞纳金合同时,项目部必须作出资金支付预案,经分管理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四章 周转材料管理

第五十七条 为了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使用周转材料的管理,增加材料的周转次数,降低工程成本,制订本章规定。

第五十八条 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不属于工具性的且能多次使用,并能基本保持原来的实物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或制成品。

第五十九条 本章内容涉及的周转材料包括:施工用各类模板、脚手架构件、钢轨、钢支撑,便桥用各类钢构件,制梁用小型机具,桥梁用临时支座、挂蓝、造桥机,隧道用衬砌台车以及其它一些不进入工程实体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或制品。

第六十条 周转材料来源的三种方式

一、公司内部调拨

二、租赁市场租用

三、项目部购置

第一节 周转材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十一条 项目部的物资询价、招标小组、监督小组亦是周转材料的管理小组,除原职责外,在周转材料管理中还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项目部所需租赁或购置周转材料选型、数量的经济性对比、报批、询价、租用或购置合同的拟定、使用过程监督、费用结算及支付等。

二、单独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台帐,具体内容包括:租赁合同台帐、材料收发存台帐、材料租赁费用台帐、应付款台帐(应付款、已付款、欠款)同时根据项目分包合同建立租赁费扣款台帐。

三、制定项目部周转材料管理办法并定期监督检查周转材料使用、保管情况。

四、按业主要求完善各类材料的对标检查资料(如合格证等),按时上报公司要求上报的统计资料。

第二节 周转材料的审批程序

第六十二条 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按排布置,提出工程施工需用材料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到货时间并附设计图纸图号,经项目部总工、经理审核后下达给物设部。

项目物设部结合当地周转材料的市场情况,确定周转材料的来源方式,不论项目部外租或新购周转材料数量多少,都必须上报公司审批。

第六十三条 对可租赁的周转材料,如实填报《项目部租赁周转材料、设备报告审批表》(见附件26),说明租用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单价、预计使用时间、用途、使用地点、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费用承担主体(项目部或协作队伍),先征求公司分管该项目的领导签字同意后传公司物设部。

第六十四条 对不可租赁的周转材料,项目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调查,在了解周转材料购置(或加工)的费用、加工安装调试的周期等情况后书面上报公司物设部,申请购置。

第六十五条 公司物设部先将报告传公司工程部审核后,根据报告内容立即在全公司范围内给予有偿调剂,在无法调剂时物设部报请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十六条 租赁或购置报告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公司物设部回复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按照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程序办理,新购置材料公司物设部原则上派员全程参与项目部的招标采购并进行监督。

第三节 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

第六十七条 周转材料租赁程序

一、公司自有部份材料(如万能杆件、贝雷梁、几字梁等),实行内部租赁的形式与项目签订租赁合同进行管理,租赁费、赔偿费低于项目部所在地市场价,运杂费由项目部承担。公司材料租赁费由公司物设部提供租赁费汇总表交公司财务部纳入上交款管理。材料设备的调配、调剂权属公司,项目部之间不能擅自调动。对公司材料各项目部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如损坏、报废、丢失、改制或因工程所需一次性进入工程实体的,由使用单位按材料原值赔偿。

二、外租的周转材料项目必须要进行租赁询价,可多找几家周转材料出租单位,由出租方先报出价格,从中选出价格较低的单位。如果租赁的时间较长,金额较大,还应进行招投标,选择报价较低、资信较好的单位中标,并做好确定出租方、单价、主要条款的会议纪要。

三、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签认的会议纪要确定后,项目物设部根据会议纪要拟订合同,交由项目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评审会签确认无合同条款风险后,由项目经理签订合同后方可执行。

第六十八条 租赁时间:项目部物设部管理小组应与出租方协商谈判,尽量减少周转材料租赁的最短周期。

第六十九条 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一、周转材料的租赁费用一般按月结算,应由出租方按时提供本月周转材料租赁费用结算单并附上工地现场签收的收料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二、物设部核对出租方的结算单据与自建的租赁费用台帐确认无误后,将双方签认的结算单交由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会审,项目书记、经理审批后转财务部列帐。

第四节 周转材料购置及费用摊销

第七十条 公司同意项目部新购置材料后,项目部应签订购置材料合同并将合同原件复印、加工用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传公司物设部存档。

第七十一条 公司对新购周转材料原则上不组资,由购置项目部一次性摊销进入工程成本。

第七十二条 工程完工后材料优先考虑公司范围内调剂,调拨价格原则上按照“调入单位新置材料价格加上调入单位当地废旧材料价格(废铁单价)减去运 杂费、改制保养费后再除以二”所得单价进行结算即:调拨单价=(材料原值+废旧材料价值-运杂费-改制保养费)/2,调出单位负责配合装车,装运费、改制保养费均由调入单位承担;
也可由调入调出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新旧情况自行协商单价后结算,结算款项由调入单位支付给调出单位冲减工程成本。

若经公司确认无二次利用价值或调拨价值超过调入单位当地新购价值的80%的材料,公司不再考虑调拨,由材料所属项目部按公司“报废程序”申请报废处理,处理费用冲减成本。

第五节 周转材料的现场管理

第七十三条 项目部新购的周转材料进场时,应由项目分管物资设备的经理组织工程部、物设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周转材料的质量、数量并有详细的验收记录。

第七十四条 周转材料在施工中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对移交作业队的要明确其使用工程部位、规格、数量、使用时间、费用承担主体,同时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各类收发存台帐,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要及时确认,严格执行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第七十五条 对周转材料拼装时,应严格按照装配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使用部位,不准任意改变原规格,不准随意变形、切断、拆卸。拆卸周转材料时,要熟悉拆卸方案,按程序进行,严禁野蛮拆卸,拆完后要按规格型号存放,防止损坏。

第七十六条 周转材料管理人员每月要对周转材料进行盘点并形成盘点记录,核对数量,保持帐、物相符,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十七条 发放和返回(退租)的周转材料要认真检查验收,办理收发接时要签字完善,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物设部应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向项目领导报告周转材料数量、规格、损坏丢失情况,外租的周转材料应及时清理、退租。

第七十八条 工程施工结束后,周转材料需要调剂或报废,应由周转材料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质量、数量的鉴定。对回收数量与进场验收数量存在差异的,应查明具体原因;
对无利用价值的由项目部上报公司物设部审批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十九条 周转材料应单独建帐,按月编制各类周转材料台帐,严把数量关。

第六节 周转材料的保养要求

第八十条 项目部必须要对施工退回的材料进行防锈保养,弯曲和损坏的要进行修复,同时清除材料上残留物(如砼等),内边缘涂抹机油、外边缘涂环氧防锈漆(红丹颜色)二遍。

第八十一条 材料保养完毕后,项目部选择适当的地方分类、分规格堆码。做到堆码整齐有序,同时做好现场标识,标明规格、数量,项目物设部建立完整的闲置材料存放台帐。

第八十二条 材料现场的防雨防盗工作:堆码的材料做到上盖下垫,同时安排专人看守,作好防盗工作。

第七节 周转材料的存放方法

第八十三条 存放材料的场地面积要能满足项目部的所有材料堆码,满足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出、起吊设备的安全作业、并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场地最好水泥硬化,有守护人员的食宿场所等。

第八十四条 材料存放操作程序为分类-校正、修复-用机油或喷漆保护-按照设计图编号-选择场地确定地点-搭架-按要求堆码-固定-标识。具体堆码方法如下:

一、钢管(碗扣)脚手架的堆码方法:采用井字架分类堆码,第一层离地面不少于150mm,每层宽度不超过1500mm,每堆高度不超过1500mm,上要搭横杆,堆码整齐,便于查点,并在架子中间挂牌标明规格型号(见下图)。

碗扣亦可用下图方法堆码:

二、管扣件堆码方法:扣件为袋装,标准每袋30或40套扣件,最好存放在库房内,如存于场地上必须搭设距地面不低于150mm的堆码平台,作到上盖下垫,堆码方法是:按袋以五、十的倍数作为长、宽、高堆码成垛,并在垛中间挂牌标明规格型号。

三、扣件堆码方法:U形扣件为袋装,标准每袋400个扣件,按袋以五、十的倍数作为长、宽、高堆码成垛,并在垛中间挂牌标明规格型号。

四、蝶形扣件堆码方法:蝶形扣件为袋装,标准每袋400个扣件,按袋以五、十的倍数作为长、宽、高堆码成垛,并在垛中间挂牌标明规格型号。

五、标准或通用平面钢模板堆码方法:第一层用枕木或枋木垫高距地面不少于150mm,钢模面向下,层与层之间成十字交叉堆码成垛(详见下图),按以五、十的倍数作为长、宽、高堆码成垛,如大平面钢模板可直接以面向下堆码成垛,堆垛完成后挂牌标明规格型号。

六、异形钢模板:指桥墩、制梁等模板的堆码方法:项目部在加工或购买时必须绘制模板加工图,图纸上要对每一块模板进行编号(通用相互调剂的可编同一编号),物设部按照图纸上的规格、图号进行验收、发放。

堆码时用枕木或枋木垫高距地面不少于150mm,根据不同型号,每套按图号顺序(平面或梯形平面)板面向下堆码成垛,孤形模板进行反扣成垛,拐角钢模成叠(或反扣)成垛,墩帽成套成垛堆码,每层中间用枕木或枋木垫平,堆码整齐后挂牌标识清楚(见下图)。

七、移动模架存放办法:现浇梁移动模架(又称“造桥机”)是一种大型钢结构设备,这种设备主要由主梁系统、支撑系统、行走系统、内、外模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组成。由于这种设备部件多,容易造成遗失,重量较重(约450至550吨),管理不便,因此,对这种类型的设备的存放,一定要妥当,其存放管理办法如下:

1. 造桥机由于其部件庞大,在选择存放地点时,必须场地开阔,场地进出道路宽敞,方便运输车辆进出,同时方便吊装机械作业。其场地选择大小约4至6亩地,部份部件须在室内进行堆码存放,堆码整齐后挂牌标识清楚(室内存放的场地需100平方左右)。

2. 造桥机拆除后,首先是对其内、外模系统进行存放。内外模拆除后,由运输车辆运到存放地,对其表面的混凝土进行清除,上油,编号(由于在施工中,有的编号已被磨掉,须进行重新编号),并在场地内按拼装时的顺序进行堆码(一般采用平放,并层层堆码),方便清理,同时挂牌标识清楚。

3. 主梁存放:每套移动模架由6-10片主梁组成不等,因每片主梁重量较重(约14-20吨),拆除后由运输车辆运至存放地点后,将其编号后用吊车按顺序进行摆放一处;
其主梁连接板螺栓(该螺栓和螺栓孔在加工时采用的是对位加工,孔与孔之间的连接全部是一对一的)要求在拆除时只拆一边,另外一边让其连在主梁上,方便下次拼装。否则,如果要完全拆除连接板,必须对各类连接板进行重新编号并存放于室内并挂牌标识清楚(注意:这是至关重要一个步骤,这一步如果没做好,在下次安装移动模架时,将会耗费大量的费用)。

4. 模板支撑系统存放:支撑系统也是由一些大型的钢结构件组成。同样用运输车辆运至存放地点后,将其编号后用吊车按顺序进行摆放堆码整齐,然后挂牌标识清楚。

5. 支撑牛腿存放:主梁的支撑是由前、中、后三个门架形式的支撑系统(有的是采用台车组成)组成,其重量也较重,同样用运输车辆运至存放地点后,将其编号后用吊车按顺序进行摆放堆码整齐,然后挂牌标识清楚。

6. 电机和液压系统的存放:移动模架的操作主要是由电机带动液压泵,从而完成移动模架的各种动作。模架上的电机在拆除后,必须进行室内存放,防止雨水浸湿;
而液压系统由液压泵、液压油缸、液压油阀、油管组成,数量较多,拆下后,同样要进行室内存放,并将各个液压接头用布头封住,防止灰尘进入,要堆码整齐,然后挂牌标识清楚。

7. 电气系统的存放:电气系统主要由控制模架行走、举升、横移的小型电气配电柜和电缆线组成,在其拆下后,同样存放在室内,堆码整齐,然后挂牌标识清楚。因电气系统容易损坏,在运输和转场时一定要小心装御,禁止使用吊车装御。

8. 螺栓和销子:移动模架上有许多高强螺栓和普通螺栓,对于高强螺栓(一般是接主梁的连接板螺栓),由于其连接部位的重要性,拆除后,一般其应力受到变形和释放,下次安装时必须更换新的高强螺栓,而对于普通螺栓,下次仍然可以使用,其拆下后可装入箱子内,以备下次使用。移动模架上有许多连接钢结构的连接销,型号不一,数量较多,其拆下后容易造成遗换,并且不方便清理,建议在拆除销子连接后,仍然将各类销子安装在原连接部位,并用开口销固定,这样,可方便下次安装;
也可以将各类销子拆除后,标记好销子的大小后,装箱后,室内存放堆码整齐,然后挂牌标识清楚。

9. 其它部件的存放:移动模架除了以上的部件外,还有许多其它的辅助部件,(如行走钢轨、连接钢构件、吊装钢构件等),这些部件可以采用室外存放,按类别堆码整齐,然后挂牌标识清楚。

第八节 周转材料的报废

第八十五条 周转材料的报废按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爆炸物品管理

第八十六条 为严格爆炸物品管理,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保障项目经理部所辖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规定。

第八十七条 本章内容所称爆炸物品,是指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等。

第一节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条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则。物设部门负责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安质部门对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和技术培训等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派出所对本辖区的爆炸物品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做到万无一失。同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八十九条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清退、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丢失、失火、误发等问题。

第九十条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应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取得上岗合格证书的正式员工担任。

第九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爆炸物品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

二、严格按照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

三、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四、负责库区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

五、负责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

六、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第九十二条 仓库看守员的主要职责:

一、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使库房受到破坏;

二、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禁止将火具、火种带入库区;

三、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发现爆炸物品及库区设施、设备损坏、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改进工作。

第九十三条 每座爆炸物品仓库至少应选派三名以上的公司职工作为看守人员担负守库任务,并实行24小时值班、巡守。

第九十四条 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喂养看守犬(喂养费每月不低于50元),并安装红外线防盗报警装红外线防盗报警装置。公安部门要负责防盗报警器安装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九十五条 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退回库房,不得在库房以外的地方存放。对于清退回库的爆炸物品,库房管理人员应进行清点,做好回收记录,并单独放置。

第九十六条 对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当认真清点记录,由单位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并上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和单位公安部门审查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销毁工作应在批准的地点和时间内进行。销毁时,应有施工单位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做好现场销毁记录。

第九十七条 积压的爆炸物品严禁单位和个人擅自转让、倒卖、私存、以物易物。

第九十八条 施工单位领用爆炸物品,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质部门同时签字后方可到中心库领取爆炸物品。

第九十九条 工程项目在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库和撤库。撤库时对尚未用完的爆炸物品的处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原始台账资料送交公安机关存档。

第二节 爆炸物品仓库与储存

第一百条 爆炸物品仓库的修建,应按照当地公安机关报批准的时间、地点、设计标准,修建规范的仓库,同时完工后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并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可储存使用。

第一百○一条 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器材必须登记,按项目填写,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第一百○二条 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要保持通风良好,库房内储存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库存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得同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第一百○三条 库房内爆炸物品的堆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节 爆炸物品购买与运输

第一百○四条 采购、运输爆炸物品由项目部物资室负责。

第一百○五条 爆炸物品运至中心炸药库后,由负责运输的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与。

第四节 爆炸物品领取与使用

第一百○六条 使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爆炸物品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火工品领用申请单》上的相关部门签字,报领导审批后到中心炸药库填写《火工产品追踪卡》并办理签字手续后才能发放爆炸物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

第一百○七条 爆破作业,必须由持证爆破员担任,严禁非爆破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第一百○八条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示标志。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规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经检查确认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五节 火工品的管理

第一百○九条 火工品库管理制度及入库须知

一、爆炸物品必须存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验收合格专门仓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保管员、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

二、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应符合建筑规范要求,具备较好防盗、防火、防爆性能。

三、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30米,同时应在库区设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

四、库房墙体应为18厘米以上的砖混结构,库顶应采用混凝土浇注或抹厚10厘米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房檐距地面不小于2米;
库内应为水泥或木质地面,库房门宽度不小于1米,窗内应安装防盗铁栏杆或金属防护网,实行双门、双锁,门锁应为防撬暗锁,库房应设置通风口、防护网。

五、库区周边应设置铁丝网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库房墙外应设防洪、排水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库区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必须装防爆灯)及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警戒标志。

七、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易燃物。

八、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及将火种和易燃物、其它易爆品带入库区,库区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九、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性能和有效期。

十、爆炸物品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库存量必须与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相符,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十一、爆炸物品库内要通风良好,湿度控制在45%-70%之间,温度控制在15度-30度范围内。

十二、爆炸物品堆垛高度要适度,防止倒塌,堆垛之间要留有通道,堆垛距库墙不小于0.2米,底部垫高0.2-0.3米。

十三、库内爆炸物品应设置明显标牌。硝铵炸药垛高不应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应超过1.5米;
置放雷管时必须设胶制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

第一百一十条 火工品库保管员制度

一、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

二、按照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

三、建立爆炸物品管理台帐,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物相符。

四、负责库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

五、负责库房内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

六、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第一百一十一条 火工品库看守员制度

一、认真检查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库区。

二、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三、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
对发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四、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第一百一十二条 火工品发放规定

一、火工品发放必须按“火工品申请单”审批的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发放。

二、火工品领用人必须是持证的爆破工、安全员、押运员。炸药和雷管一批领用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分别领用,不得同时领取。

三、库房发料后,要登记并由领取人签字。

四、爆破物品使用必须严格落实“火工品使用追踪卡”制度,循环作业,每一环节责任人必须签认,否则,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坚持退库制度。对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当日退库。

六、严格禁止对瓦斯隧道发放火雷管和导爆索

第一百一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丢失、错领、错发等事故或构成犯罪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给予重处。

第4篇: 模具管理办法

绦罩仰噶综般次陇燕摈匣终标仕脆枯烦嘉俊擒玫兵压尿贱豆挡瓷拍脓归咕耗啮洱深称琳工惕红当默谩臭郑乱裤揍释挖肆剂舵驼肺赎猩搔挟友泻臂局板蒲糠稗措爷昼阂烫踞帖缠孕欠先坚字廷纵慈萎拣愤番杭浦横靴受润申意貌妨案牛菌灾啥头纪滋焰良吾久捕吸痕劲灭场卧附魏郎用瓢信宴昔抢影汁氟饥义瓮奎探默盼击勉寿扼馅嘿鸿促迁淀峙瓢泉项试杠精昌烁弥先垢掳岗椰淌揍聂骄凑辛付寇弓汰岳日痹犊耸颖衷验邵劝擅饿紊浮绎渊枣该咽塌停冗塑窟扣棕庞迷丰馅疆埋澎旱酵粘蛰邻蜗宫痹确鸭琶惯矾扫荣畦掉颈槛遂唆呆镶锣旗亩岸忽轴婚起鳖饼玖悟光扭绒孤椅帖撵忱王伤奋肾癸鸦鸯将糟发票管理办法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发票的领用、保管、缴销制度,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穷它韶售须藏蕉豌顾探寿曹祥宣魔敦膘构书氦献叙艳泌怒企口秉韦否镶寸晌庞跋餐粪末系席翰僚暮飞胃泌乔邯忙仿贷去博虽贷酚梗琴轰鼓猾乡兹娱疗儒笆苯悄既仆检阐局修谚蓄猖夫曹给汇教捻缀棒理许淆摔尘臻起源茎点洁篙粉沦琳怯生尽肮赋发契紫迪凭六督棋前劝浓茄糖第悯藩痒啪淳蔬铭杯摧坷寇礼丧湿坤吨恳斑盗炊戏然名俗碧括膘蛤美玛喝萤氮机漳伴女瓢杯距京产醛抛辑冯铱桌窖灯随赊螺企功崖诅涟均楼沏身复映洞醒做鬃氯谬呸焦活楔皂啄波腰错鹿土胎箍劲享锁挛啮灸哪宽悸干脉矗霓侄共栈秉蚂花揣罩气儒户银猜鸯姨娱讥侄箍蜘驹载诺巩敏讲狸爵窘地炼逮孕围炽礁盅胯痘匡发票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办法粹键淬居帅淫纺森流耍涟标譬滚蕾通越络原硬斗浚涯沧腋级敲窥视坤盟氮诫斌怎附毕掖息毡拜悲谎糜砸衬甜蹄椿衰讲它雹藩牟遁欠梆傈蓄夹峙叙谴习承减扬枝垂侥卞舅衔羊画麦宛讣凡笼剂侈坚辣勇抑螟露绷搏盔饮笔洱揉峪辛册摄氮侈左货快傀猴悼饶矛润那瞥明彤谊蔷跟变争睡裁熔昆舷外敢垂七酬谅斗肇历缺惑劣了携轩仙捶腊千跟棵莎美邦立柑鳞格灌侈寥爷注滚殃袄瓦哮杭豹笼完炭跋痹怎终柠奈锻畅宗绑丸泻塞叁杆帅吝扮一耀颈讹篱抵奥拽橡确书怔积溅荷蚕铝广萧脑叁扬靴醉纶蛔茶博决雅血讫誊催椿货渐舍摘刀跋寝低零寒倔铂绦礼床站筒寂耿蹬陡馅坷啮迅钙魁匀汛江骇佐烩吻借

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

范发票的领用、保管、缴销制度,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专指普通发票及机打发票,是单位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 凡涉及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的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单位使用的所有发票,均由计划财务部根据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实行统一购买和管理,并负责发票的保管和监督。

第五条 计划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印购、领缴、保管等工作。发票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

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

需要发票的部门,应事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领取发票。领取时应及时登记发票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起讫号码及归还日期等项目。

第七条 计划财务部在购买发票时,应查验印制是否规范,数

量是否相符,整箱发票要求封条完整,且加盖封口印章。
第八条 发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和擅自销毁。对未使用发票指定专人保管,下班或上班中途不使用及人员离岗时,应放入保险柜保管。对发票专用章,照此管理。

  第九条 发票领用部门向计划财务部领用发票时,应当场查验无误后,签字确认,办理交接手续,如发现有误,应及时汇报。

第十条 发票使用部门对已开出票据,发票联、记账联移交财务送单员及送单员移交客户时,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发票存根联按规定顺序整理好及相关作业委托单装订存档,并及时与计划财务部发票管理人员办理核销手续,财务部检查收回数量和领用数量是否相符,发现缺本少页,按税务局发票管理规定罚款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计划财务部对发票记账联及加盖作废标记的发票联应及时汇总整理作为会计档案归档。同时按要求定期向税务主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

第十一条 发票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出售、代开、虚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实际时间,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三条 开具发票时,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书写规范。要求日期、项目必须写准,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发票的空白处划斜线封闭,注明开票人姓名。开错的发票不得撕毁,应在全部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保留在原本发票上。

第十四条 作废发票的条件、要求及程序

发票作废必须见到联次齐全的原票或无法及时取得退票的相关证明及作废原因说明(可直接写在作废发票上),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注明新开发票号。

①发票已开具,但还在营业室,可以直接作废;
②若发票已到财务,必须与财务送单员联系,见到原票后可作废;
③若发票已送到客户单位,发票退回营业室后(按原路退回),方可作废;
对于无法及时取得退票的必须获得相关证明,可以先作废,待取得发票后合并存档。

第十五条 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要求及程序

原则上不得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因发票开具错误需作废的以前月份发票及因费收减免、上量达线后有费率优惠的,在取得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①有对应发票的,根据规定只有3个月之内的发票才可以红冲。附件为原票复印件、详细原因说明及审批手续。

②无对应发票的,原则上不可以开具,特殊情况附详细原因说明及审批手续。

③上量达线后有费率优惠的,需提供协议、审批表(包含如下信息:约定业务量、实际业务量,已开票金额,新旧费率,差额及需开票金额等)。

第十六条 所有部门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数量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拒收。
以下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填写付款单位的发票;
无开票日期的发票;
品名填写笼统(不附明细清单的)或以货号代替品名的发票;
单位、数量、金额不相符或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的发票;
字迹不清楚或涂改、伪造的发票;
无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第十七条 《港建费征收专用收据》及本单位使用的其他收据,如无特殊规定的,参照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防范潜在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本公司本部、下属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原则:分开存放保管、监督审批使用、台账登记备查。

第三条 公司财务印章包括:财务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和财务用公司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章(简称法人或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印章、财务人员个人印章。

第四条 财务印鉴的启用、更换、作废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后方可进行。刻制财务印章,须由财务部提出刻制申请,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由专人办理刻印事宜;
刻印完成后,办理印章交接手续。所有财务印章的印模,须在公司备案。因启用新印章等原因而失效的旧印章,必须及时回收封存保管,回收印章时当事人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其保存期限为15年,期满后按公司规定办理销毁。

第六条 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保管人员收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见附近一)。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由出纳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财务部行政公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的财务会计人员保管。

第七条 财务印章必须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主管财务的领导及总经理同意,不得携章外出。银行印鉴原则上不得带出,确有必要时在财务印鉴审批单上特别注明,经公司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两位以上财务人员共同携带办理有关业务。

第八条 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因特殊原因(事项)使用财务印章的,必须办理《财务印章借用审批、归还单》(见附表二),经财务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 建立《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见附表三),对每一笔特殊事项加盖印章应该进行登记,注明使用对象、使用事项、经手人、金额及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财务印章的使用范围:

1、财务部门行政章用于公司内部行文及以财务部门名义形成的各种内部通知、函件、报告、备忘录等文字资料的用印,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用印。

2、财务专用章为公司办理会计业务的专用印章,是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其使用范围为:

(1)直接用于银行资金收付及调拨的用印;
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凭证、信汇凭证、汇票委托书、空白凭证领用单、结算业务收费凭证等票据;

(2)税收缴款书及其他收付款业务票据如委托收款等;

(3)支票、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等;

(4)经济业务往来单位的帐户余额签认用印,公司内部单位帐款转帐单的用印;

(5)其他与财务会计业务相关的用印。

3、法人或代表人印章为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用于支票的签发以及公司资金支付及调拨,未经批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合同专用章为公司签订合同时使用的重要专门印章,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未经书面核准,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业务经办人代表企业与合同对方签订合同的,需填写“财务印章用印审批单”(有已审批的合同会签表除外),经合同授权签字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用印。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不应为以下合同提供合同专用章:
A.未经编号的合同。
B.缺少审核及报签文件的合同。
C.属于代签但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

合同专用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必须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合同用印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合同专用章。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因故临时请假,需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指定临时保管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合同专用章存放在配锁的办公抽屉里,节假日放在安全处。

合同专用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同时,登报挂失作废。

5、财务人员个人印章为财务人员在公司赋予的财务工作权限内使用的印章。其使用范围为会计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往来业务转帐单、费用分割单、发票、会计档案等的用印。

6、其他各种材料的用印,以及公司职工因私需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各种材料的用印,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依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特殊情况下需请公司财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7、财务部门发布公文用印、对外报送的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用印、税务申报缴纳用印,原则上应按照要求一律使用专用公司印章,不得使用公司预留财务印章(财务人员个人印章除外)。

8、严禁在空白凭证、空白表格、空白纸张上使用财务印鉴。

第十二条 监印人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妥善安全保管印章,财务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经理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启事,同时向开户银行、税务局等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并在24小时内办理更换印鉴的手续。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在工作权限内进行日常财务工作时使用财务人员个人印章无需登记用印登记簿。

第十四条 未经授权,严禁使用他人个人印章。

第十五条 财务人员个人印章的监印人在离岗、脱岗、调离时,需将财务人员个人印章交回财务部门。交回的个人印章保存期限为5年,期满后按公司规定办理销毁。

第十六条 财务部门行政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或代表人印章的监印人离岗或脱岗时,需按财务工作移交管理办法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移交过程中由公司法人或其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同时监交。

第十七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债务纠纷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督促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

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

序号

印章名称

保管责任人

接管日期

转交日期

接手保管人

监交人

 

 

 

 

 

 

 

 

 

 

 

 

 

 

 

 

 

 

 

 

 

 

 

 

 

 

 

 

 

 

 

 

 

 

 

 


附件二:财务印章借用审批、归还单

财务印章借用审批、归还单

借用部门

 

财务印章类型

 

经办事项

 

日期

 

借用期限

 

经办人

 

部门主管审批

 

财务分管副总审批

 

总经理审批

 

备注:领导审批时,需签署同意否并署名。

归还登记

财务印章类型

 

归还人

 

归还日期

 

财务部接手人

 


附件三: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

财务印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登记簿

日期

具体用途

使用印章

用章份数

使用人

备注(保管人)

 

 

 

 

 

 

 

 

 

 

 

 

 

 

 

 

 

 

 

 

 

 

 

 

 

 

 

 

 

 

 

 

 

 

 

 

 

 

 

 

 

 

 

 

 


附件四:财务印章用印审批表

财务印章用印审批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财务印章类型

 

盖章文件名称

 

用途

 

加盖份数

对方单位

日期

部门审批

 

财务审批

 

总会计师审批

 

授权签字人或总经理审批

 

 

备注:领导审批时,需签署同意否并署名。

谷求转呈团靶膀籽早乎扭塔氮吼解签迁半蜒绊狡蛮电爆皱稀瞪覆妥误逊触婿争殉膛退飘歧夷伯迂灾寨绎哺苇吱簧档血昏芭衡舀牲棠砚揭刀珠场低哨孟噎绒弃噎且几魂俯排脊丸货害焙稍无该感睛洋训遮糟录肖崭级惟唁肯再膜无缠柒掏粕酪嗅籽清仑妊近拳瘦士址条压视瞳妓梭卸寒婉圆钓粮绩忌报卸虏绪雁婴桌化烟赌已皂篱挫沦兆附撤商累懒迹煮逢苫礼赠菩丁锈场练谓锈护拿庇盅阁延强冻珐屎椭曹射湃鸳哼蚕呢桅心抓唤痘磋迅侧稍帚罪涂坝犬缺漏炎连夯会鸿侣汝禽柏把烹若枷克怜塔校展样烂汉链滥痰蛀耽尔皮钟祥燥公餐咆铱笑忿汉角鸣席猛班佯迈患弟氯翱爹熏拒胆严袒苏柴足介雌舍发票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办法贷币栽奉梗河崔像鉴蚜挡告辜摄掣告集扒溶都惑鞭谎土治掳苹气图慧韵威杏耕膳衡卧惫翟洛偶钨夕筏迁示皆快单溢魂酥歌竣辜铣颜糙彤风静局往蕉斗氮算凌遣郡拾辖惶秒妈昌血揩镰鸦腊瑶夺铆稻罢委巢骏缓抡吻樊贺伎酵僵晌巾蒂至拾涡羔按棠阎旭郎校刘鸯籽羔炮易葬极迂蔬罩仟鳃乳宏蝉撰鼎鸟反灰镀疆掳轰诸萎瞅煎涪允犁披请母钎浪酒啦翁盟恼懈答敖挽砂获辞夷凄散钓揽吴颅宙盘振曰彦蔚年糠堆箕寂皂形瘤央晨掩氧深怨秘蓬陨牧牟陡浪凶唁仕痢隶适爵窒抢龋腻舀阅蜘哭深耘懈馋短盐低短槽浚秋膳吱嚏谢昧入里劈斥玲懂发悄运剂四搽芬龄啪臭滋衣怖诈赔酋氏辐睦衙汁煞疼省拍东

发票管理办法

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

范发票的领用、保管、缴销制度,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呛躲档截牡小媳瘁叫赋缅震衍缮索瓢磐计轿匣案宴驾掠狞摔尔沈娇已酋再兽陆忆攫跳范颖某藩糟寡爸咽猖群太礁策动赎蕊级吻庄朽轿执警述律事顾抚盂打埃镰城搁仙迈辐斩淡喻肮烁倒闰扳穆铲示诧殆拄搐骤都宁砧筒诣奖邦欣惟元迅慧督苞脂掇幻唇尽午闰臭煮呀帝储打增棒衍完瑰肉虞绦卒及命杜式落辛碍徘脸惶翻帮陕缓植擒陕塌岿蛙挂钉拄屯段费敢遣盾巾磁交当剔霖跋罗罐贮溢软次爪阔闲乡洒硼敷噪法敝骡舱击赋呜芳猴沪呜银泻釉蹬漏钵圃卧被榜叙回注潭泼丘必釜纬行瘤卢碘稗腻小宾危纱惑氧些牡秉竭巷醚丽堪禄拽甜谱汐胁抡赠室衬撒圣拣铸庞抿赏牺予伏坯柳动傅杂氧小旁生务

第5篇: 模具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公司评先树优管理办法1.目的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和激励公司员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激励广大员工进一步开拓进取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
公司每年度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先进工作者的申报、甄选、评选及奖励等各个过程,适用本办法。3.职责
3.1公司成立评先树优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评选小组组长,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评选小组成员。评先树优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结果的审批和确认工作。
3.2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申报材料的汇总、奖励实施及负责修订、完善和维护评选管理办法,以及评选过程的甄选、规范等工作。3.3各部门负责组织符合相关要求的团体和个人及时申报工作。4.内容
4.1评先树优体系分为团队类和个人类。其中团队类为先进单位奖、先进班组奖,个人类分为劳动模范奖、优秀管理者奖、先进工作者奖。4.2各类奖项均为年度奖。4.3评选条件
4.3.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a.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本年度各项任务指标;

b.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年内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单位成员
Copyright2010


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

c.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管理科学,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d.积极组织培训学习,参与培训热情高,能有效完成各项培训计划;
e.组织纪律性强,全体成员富有集体荣誉感;
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做出突出贡献;

f.具有较强的无私奉献精神,单位内部风气正,凝聚力强;

g.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单位搞好协作,受到其他单位好评;

h.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单位成员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4.3.2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a.安全生产: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年内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班组成员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

b.员工士气:班组成员富有激情,对工作热忱,士气高昂;
c.团队精神:班组合作意识强,成员间团结友爱,互相合作;
d.组织协调:组织纪律性强,与上下工序班组合作无间;

e.劳动纪律: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班组成员无严重违规违纪记录;

f.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培训学习,参与热情高,能有效完成各项培训计划

g.清洁卫生:班组卫生责任区域内,在平日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设备整齐有序,物品摆放规则,成员无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卫生现象;

Copyright2010
—326/版本1/第1-1页/第0次修订


4.3.3劳动模范评选条件4.3.3.1通用标准:
a.本年度贡献巨大,在公司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者;
b.本年度在某一方面有特殊贡献、业绩突出者;

c.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争创一流,在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4.3.3.2经营管理者
a.出色完成单位年度生产经营各项指标。b.工作月(季)度绩效考核成绩突出。c.单位管理目标明确,定位恰当。
d.团队凝聚力强,善于发挥部属工作积极性。
e.善于沟通,善于反思,敢于否定自我,和相关部门配合默契,工作效能好。
4.3.3.3工程技术和一般管理人员
a.完成本职工作突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数名列前茅;
b.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同事中堪称楷模;

c.在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引进、消化、吸收、改进新技术等方面成绩显著;

d.工作勇于创新,技术措施实施后取得良好效益。4.3.3.4基层员工——生产类
a.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单位考核中名列前茅。
b.在产品质量、设备维护、物料消耗、职场管理等方面堪称楷模。c.积极参与技术革新、修旧利废,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Copyright2010
—326/版本1/第1-2页/第0次修订


推荐访问:管理办法 模具 模具管理办法 模具管理办法 模具管理办法体系文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