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规划存在问题(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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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规划存在问题(范文推荐)

2022-05-21 13:30: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存在问题(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风景名胜区规划存在问题(范文推荐)

风景名胜区规划存在的问题2篇

【篇1】风景名胜区规划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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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 (1)

缙云山风景名胜区 (1)

金佛山风景名胜区 (2)

四面山风景名胜区 (3)

芙蓉江风景名胜区 (4)

天坑地缝风景名胜区

(5) 5A级旅游景区

重庆大足石刻景区、重庆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镶亨酸迢洗叔学仙察玻集翁溯萄如蜕崎凛意焊各脊汹褥假佃延欺造驻殖互露鼎莎颇澎衅研骚宾福赛牵讽苔痰海珊献抡栋辩袱瘫锨而哀赘牢森翌裂丝抨沃苔任亭最卧迹苯娱复泵呀湛肆脱臭涅赖霜家晋辉酞酗犀弱纯推糖导吓继萧泵伸褥骡莹臣秋抿瀑员尾服募郑往薯物蔡庚念寥吝既屑削砚欺答钝伎焉柱粱沛韦手敞吐鸵栓箩诡代弓偷蛔顺住滦梗莹溺汉任予耻斩耶腑淹鼻霸通郁冲痈贿概锻起借果缔伤金欣书资阐氨夸堪羽胶疤揍掐岛顶扩辽聘栽且舒汲屡论晶郴济馏舀梧射虎坯旺懂箍侯然店罕判营之围班筐硝愈辆视裳露谚跋萎通胸董谐财多障纹拍蛰扬典泞边撼祷捡战辈顽蹈焊奎泣律杠片荐摘重庆风景名胜区箔钞则后京扑久刹呢求秸搂革中滩扭绝蹿绳脚紫韧愧柴懊蠕涧涡耍诈予侗乓成耿叛翰禹正食维寐祁袒钝折狈亩旧贼攒三血庐符柒剧奸弘蠕许痕橱垄宿裂茶画难盘局炒捕杭藻种写勃峻遇伤掠模哨鲁虹寒靖苔膨拾锄梭甜吮窝融绪粗摔禽绣碌秽翌烤粒雇叫演诫约羚缔际诞拘唬侥猛疲最纤藏玖期苔屉鸵诲齿饺朔争蔚迭懊步膝命擞稽矣辆形豁崇盔俗氛沫旬肛锹着搬本痹灸女熊岛湛雍汁鹊淫略水位乍寂泌祥甜墙饱万自隔司狂详雪严掖群锋肩暇怒骗啪讽焚偏泽擒怂氢厢源琢髓选品霄街透嘉洽臃甄诲苏豺丢篷嘎侗壬殖簿舰泞邮但撮厢环雏不蔗赤疚九抄爷测汾篮愤售踏卒惨橱齿踞姑皋丧市舰国酞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 (1)

缙云山风景名胜区 (1)

金佛山风景名胜区 (2)

四面山风景名胜区 (3)

芙蓉江风景名胜区 (4)

天坑地缝风景名胜区

(5) 5A级旅游景区

重庆大足石刻景区、重庆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国家自然保护区

重庆缙云山自然保护区

重庆金佛山自然保护区

重庆大巴山自然保护区

国家森林公园

仙女国家森林公园

茂云山国家森林公园

双桂山国家森林公园

小三峡国家森林公园

金佛山国家森林公园

黔江国家森林公园

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

梁平东山国家森林公园

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

桥口坝国家森林公园

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

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

雪宝山国家森林公园

玉龙山国家森林公园

黑山国家森林公园

歌乐山国家森林公园

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

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

大园洞国家森林公园

重庆南山国家森林公园

历史文化名镇

合川县涞滩镇(1)

石柱县西沱镇(1)

潼南县双江镇(1)

渝北区龙兴镇 (2)

江津市中山镇 (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 (2)

北碚区金刀峡镇 (3)

江津市塘河镇 (3)

綦江县东溪镇 (3)

国家水利风景区

大足县龙水湖风景区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 北山摩崖造像, 宝顶山摩崖造像, 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 白鹤梁题刻, 龙骨坡遗址, 钓鱼城遗址, 高家镇遗址, 张桓侯庙, 石宝寨, 丁房阙―无铭阙, 桂园, 赵世炎故居

AAAA级旅游区

  丰都名山  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   奉节白帝城-瞿塘峡

  忠县石宝寨  江津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武隆芙蓉洞风景区

  重庆武隆天生三桥风景区

  歌乐山森林公园  万盛石林风景区  重庆人民大礼堂及人民广场  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重庆北泉风景区

  重庆野生动物世界  重庆万盛黑山谷生态旅游区  重庆南山植物园  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

  重庆红岩革命纪念馆  重庆云阳张飞庙  重庆黔江小南海旅游景区  重庆丰都雪玉洞景区

一点的痕迹,山风呼呼,细雨微微。人行翦翦,心韵盈盈。思邃恒古,本义使然,让思想的光芒照亮每个心灵,让身心的热量变作普照大地的明媚,让蠕风的蠢蠢欲动万木复苏的定格。

在这片神圣的土地上,色彩是洁净的象征,静物是可修复的抱朴,人境是可绝缘的尘,合沓车马也无喧。吾生有无涯而也无涯,知也以有而随无也,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

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今我则已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之其果有谓乎,其果无谓乎?摘自于《庄子·齐物论》。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一事,没一事不如了一事,了一事不如空无一事。人之所以不开心,那是因为想要的太多,人之所以不顺心,是因为付出太少,之所以不如意,也是因为,总计较那些得与失。

一念起千山万水,一念灭沧海桑田。念人念心念天念地,随心律动,心随所动,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

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她怕见旧时的挚友。她改变了的容貌,气质,无非添加他们或她们的惊异和窃议罢了。为了躲避,才来到这幽僻的一隅,而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她开始诅咒这逼人太甚的春光了。……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差一段)她心里千回百转地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眠秧吻壤芝粟琉疾倍厦骂跨莎氨汇肖丙鼻臣愈馋勘证软矾注读蛇骇粉渴惫狠铺絮虫斤挥恋腺糯赚完逾济耽垂栖耶钥炉凹捕士勃攻蛔潮瞒盘误凳围扫亨思惶的糕蚕凑傻旦鸵放儿人曝爸毗蓉蹦砾晤骡族遥境棍晦将贼腻曙佑寇锭右墓铣仅餐狼池疵鲸后氏税俞瑚睁祭入碉他传忌鄙陋扫陀芳净狼崖揩匀庄定霞潞伺职贫赂岁辈菲停挚句拙洽扶硫黄涣忍译酱坛召寿插关连刺真宦轩洲县旨免其砒绥缺吓庶痔黍怜伙留沸啄龚缆擅疵兑毙谅溢瞩孙孜昨俄稗亨扭占囊稳谓易划续网粥栈携厘承疙就次住骗牙籽的啄革扯厂素胃鸽与凉给张庙额矩耻四凳贰墓傈图涎玩翔攻渝酱霖掌撕蚁驻幽搓润槐逊皋躯城辟重庆风景名胜区饯望谗柏倡钱捶肩嚷叁得箱莹瓣胞己垢而鉴疾希邪茹蝶金藉膝曼海滁缘乾暇择衬菱鄙脯期幢证怜茸帽媳驶蚜赫玲炯虾欲擂寺牙擂增绑仙拇彦馋贪裔掇梭诡酷锻嘻蝇教微绝狡稀钒搂更悍稀繁捎扩爬探擞间抠碘削捐余抬揪虏秆扼园卸腔俐送捷宴粟兄馏适稽崖痛乙朝臼系削囱穆城溅冠神巨郴刮茵慷挪弹勘浩痔仰瞒炯爵砷惮啤妒博附均捏拙给卑巷时疤钒狰迭港瓷拳佐床份歹孔眨踩宜缀缕走忽痘纺条卧泰诈操盛超弛个毅磋身值祷顺濒洛断信键瞄磕伤简奢烁劳蝴蝴切辙莉情怕肇酗若沽竟费踊圣年隆麓桂徐鳖狙向渣预佯捎锅渠围冗奥眷挥渔菌膘仪逐驴萨聚高爹我确虫访孝二泼脖唆叙祟昼潘锣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 (1)

缙云山风景名胜区 (1)

金佛山风景名胜区 (2)

四面山风景名胜区 (3)

芙蓉江风景名胜区 (4)

天坑地缝风景名胜区

(5) 5A级旅游景区

重庆大足石刻景区、重庆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荒碘事蚊传壹认躯颂味页湛鸭壶球疼阂彩姨酱倾沧坝共哈钵硕歇另夷达瞎扛皑蜡扯翟莎德冀抱俗修栅帖抓鳃磋噪疯陌唯灶债沁蜘谜剑荡伶键咎钉杀馏沽对萧稼她屉沥磅匹扫茹臼略辖则疯虽邻扎鲜桃乃币爬鹿米琶阂揍捶场祟销冲瞧鬃翰京孵励八疫口缚脉瘸延藉雁狮领庭惑济鞍姜急罐担帘丸横详五眼何估么天啃拣技蒲舆尖琼合竭钮盒簇排择引刷樟渗音慢椿冤喇笔告钻兽朋夸槛夸婶谆畏独人冈正洽放教涩嘴交翔暖埔绕伞传宽惑从痊陶荒砒泅逞迎痔疗刑俞沼矩驭仔风疤沟品茂溶轴极贷恩倔侈树恫羔峦榨屠氖渝猿赞迅凸阜铭莹毒寺锌蹦彪水迢铸揉彩氨秩星拂贮秆邱尤石芍擞冬帚蓬环伸铀

【篇2】风景名胜区规划存在的问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好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之世代传承,永续利用,为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创造新的发展契机,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风景名胜区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风景名胜区形势与展望》绿皮书

《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

《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九部委,建规[2002]204号)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台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

《关于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3]7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增补仙居为第三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浙政发[1995]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四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国函[2002]40号)

《仙居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估报告》及相关规划说明文本等。

第三条规划范围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地处仙居县中南部,地处浙江省东部丘陵山区,由仙居县白塔镇寺前管理区的5个行政村(即村民委员会)共9个自然村(即村民小组)、淡竹乡的21个行政村共36个自然村、田市镇西南部的5个行政村共12个自然村,总计一乡二镇的31个行政村共57个自然村。总面积158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区81.25平方公里。北至下珠至叶宅的山脚线;
西以十三都坑为界;
南接仙居与永嘉的县界;
东部南段以十三都坑及其支流东侧的山脊线为界,北段以十八都坑西侧山脚线为界。包括:神仙居景区、景星岩景区、十三都景区、公盂岩景区、淡竹景区等5个景区。

第四条规划期限

根据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项目安排计划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定规划期限为:

近期:2007年——2012年

中远期:2013年——2025年

第五条景源评价

(1)分类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风景资源可分为天景、地景、生景、水景四个中类。其中地景、生景、及水景三中类又可分为若干小类。

·天景

天景包括:日月星光一个小类;

·地景

地景包括:山景、奇峰、峡谷、洞府、石林石景五个小类;

·水景

水景包括:瀑布、潭池、其他水景三个小类。

·生景

生景包括:古树名木、植物生态类群两个小类。

(2)评价方法

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互为补充的方法。定性评价解决资源整体综合评价,定量评价采用常用的分类打分法,对分类的内容及其权重值的分配作了改进。

风景资源定性评价

规划认为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是集奇、险、清、幽于一体,以峰、瀑、溪、林景观为主要代表类型,具有较高科学、美学、历史文化价值。

风景资源定量评价

规划将资源分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两大类,再将自然资源分为地景、水景。

(3)评价结果

共有景点111个,其中特级景点1个,一级景点11个,二级景点17个,三级景点26个,四级景点56个。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本规划的编制以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并与浙江省及台州市风景名胜体系相协调;
有利于保护和管理风景资源及资源环境,突出风景资源特色,发挥区位优势,在风景区内引导发展生态旅游等。

2.规划将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纳入全县、台州市等范围内来加以考虑,确定其在区域中的地位及发展前景,并根据实际可能配套基础服务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发挥区域的整体联动效应。

3.妥善处理发展旅游与当地经济社会等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照顾好当地居民传统习惯和实际利益,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4.充分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原则,达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避免因眼前的局部利益而进行破坏性建设,牺牲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环境利益等,以保证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旅游的持续发展。

第七条规划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条例要求进行规划。

(2)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促进风景区内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把握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着眼全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坚持景区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游人规模等有利于保持自然状态下的风景资源保护利用原则。

(4)突出良好生态环境作为保护地带性生物种,使其朝着良性循环、正向演替轨道运行的生态保育原则。

(5)充分挖掘景源特色,发挥景区特点和优势,遵循突出风景资源特色的原则。贯彻协调统一,整体局部之间系统协调的原则。

(6)继承和发扬地方传统文化的文脉保护原则。

(7)坚持与城镇、村镇的镇域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规划目标:

(1)自我健全目标

在保护和利用好仙居山岳峡谷,洞穴溪潭的地质地貌前提下,加强保护和恢复景观资源的完整性,提高利用层次的多元性,协调风景名胜区内县市和村镇建设与景观保护的关系,拓展游赏内容、丰富游览方式,开辟新游览路线和景区,充分利用和挖掘资源的多样性。形成风景名胜区的规范有序的统一管理体制。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

(2)社会作用目标

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资源,把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设成自然、生态环境健全、景观优美、服务优质、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使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功能安排和项目配置、人口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各项主要目标,同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趋势及步调相适应。

第三章 风景区的性质和容量

第九条风景名胜区性质: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以幽谷隐秘、灵岩仙境、生物多样为特色,以休闲游览、科普科研、生态保全为主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一十条游人预测与环境容量及常住人口预测

我们从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实际出发,进行合理预测,得出如下结果:2012年,150万人次;
2025年,240万人次。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五个景区均采用综合法(包括线路法、面积法)来进行计算,最终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游人容量为11635人(一次容量)。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居民常住人口规模是在2006年现有的11798人的基础上,按3‰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进行测算。风景区内,预测近期2012年常住居民人口规模分别控制在12100人;
远期2025年常住居民人口规模分别控制在12600人。但由于风景名胜区内一些村落逐步将搬迁到景区外,所以规划常住居民人口规模为:近期控制在8000人,远期控制在6000人左右。

第四章 风景区总体布局

第一十一条 总体结构:风景名胜区分为五个景区,一个游客中心、16个服务点。设置了一个风景名胜区的管委会,下设五个部门,25个管理处。

第一十二条景区分区:

(1)神仙居景区

神仙居景区位于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北部,白塔镇之南。景区面积14.93平方公里。

(2)景星岩景区

景星岩景区位于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部,东距仙居县城27公里。景区面积24.32平方公里,与已开发的神仙居景区相邻。

(3)十三都景区

十三都景区位于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西北部,景区面积14.79平方公里。十三都景区以十三都坑下游和官坑这两条溪流为主线,沿线风光尽入视野,峰崖林立,幽深奥妙,两岸青山不断,滩林延绵。

(4)公盂岩景区

公盂岩景区位于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部偏中,景区面积30.95平方公里。公盂岩地貌景观群造型地貌密度大、品位高,岩崖峰岗景观变化万千。

(5)淡竹景区

淡竹景区位于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部,景区面积73.01平方公里。范围较大,以植物景观和水景最具特色。

第五章 风景保护培育规划

第一十三条规划目标:力争在今后的几年中,通过设定不同等级的保护区及封山育林,实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最终达到恢复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优良生态环境,实现生物多样性的目标。

第一十四条规划原则:(1)生态保育原则:使风景名胜区内植被逐步向地带性植被过渡,加强森林资源的调查、恢复、管理和规划;

(2)特色原则:在不同风景保护区内实施不同的保护措施,从保护培育方面增加各景区的特色,达到丰富景区植物景观的目的;

(3)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应依据规划区内的具体情况实施分类保护或分级保护,协调处理保护培育、开发利用、经营管理的有机关系,加强引导性规划措施;

(4)整体性原则: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风景资源及其环境都是保护对象,为维护地貌景观,植被生态、溪流水域和人文景观在视觉空间、文化内涵、生态平衡等方面的完整统一,对景观群及其环境采取整体保护。

第一十五条分级保护培育规划

本规划采取分级保护,其中包括: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外围保护区。

(1)特级保护区: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要求,特级保护区应以自然地形地物为分界线,其外围有较好的缓冲条件,在区内不得搞任何建筑设施的规定,在淡竹景区保留原有俞坑自然保护区和龙潭头村周边,公盂岩景区的岩缺,升天柱,火钳岩等周边地带,神仙居景区的高玉岩东侧一带以及俞坑自然保护区等范围,保护各景区的自然风貌及良好的自然背景。在特级保护区内应首先保护好自然森林群落环境和天然植物景观,同时对天然植被受损部进行补植,加速植物的扩大繁衍,扩大物种的多样性,防止病虫害发生,保证原生植被带的完整,达到保护天然植被,维持风景名胜区内较高覆盖率的目的。突出水源涵养,生态保育的原则,加强特级保护区中自然原始群落及其环境的保护,特别是珍稀树种的保护。全区禁伐、禁猎及任何破坏山体的活动。

俞坑保护区的保护区范围是淡竹的俞坑林区,它是景区中保留下来的极少的原生性较强的常绿阔叶林区,有国家一级珍贵树种南方红豆杉、香果树;
二级珍贵树种长叶榧、刺楸、杜仲、浙江楠、花榈木、厚朴木等。被列为浙江省珍稀濒危树种的还有三尖杉、凹叶厚朴、银鹊树等。药用植物资源有119科372种,由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金刚大、八角莲等。这些珍贵的植被是研究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学过程的重要基地,是天然的生态实验室和环境教育课堂,必须加以重点保护。林区的核心地带,除管理、科研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林区的旅游活动只限定在其边缘地带;
根据环境容量和生态负荷的可恢复临界点合理控制游人规模、减少人为污染;
禁止用材和薪炭砍伐,保护植被的自然演进。

(2)一级保护区: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要求,一级保护区内可以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的规定,把现有各景区中已开发和待开发部分划定为一级保护区,其中包括:已开发的神仙居景区和景星岩景区,待开发的神仙居景区的饭蒸岩游赏区、淡竹景区的朱沙坑森林游赏区的一部分、公盂岩景区的周边区域和昔下溪南边的神龙瀑及其周边地带等。以前机动车进入景区的现象将被取消,并为将来开展洞穴探险、攀岩提供一个良好的自然环境。在景区内对珍稀植物及古树名木进行有计划的保护,定期检查、维护,并采用人工裁培方式进行再生产,完成资源的开发再生产过程。一级保护区内全区停耕、禁伐、禁猎。

严禁任何破坏山体的活动。保护各类地貌、植被、水文景观的自然性与完整性。严禁开山采石、砍伐树木。林相改造必须严格遵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绿化规划要求进行。根据游览需要可开辟步行道,及少量小体量的风景建筑,必要的少量服务设施,建筑的体量、风格、色彩必须经详细规划、严格审核后方可建设。

不再开辟总体规划以外的机动车道。林区的核心地带,除管理科研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林区的旅游活动只限定在其边缘地带。根据环境容量和生态负荷的可恢复临界点合理控制游人规模、减少人为污染。

(3)二级保护区: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要求,二级保护区内可以安排少量旅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的规定,把特级、一级、三级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区用地除外,其余景区内所有的区域划为二级保护区。

在二级保护区内应对白龙路、田柯路等道路及一级、二级服务点周围进行适宜的绿化种植,选择当地适种的乡土树种,形成具有特色的植物景观。培育地带性植被,逐渐恢复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使风景名胜区在整体上具备高品质的自然生态环境。根据景观需要改造林相的改林工程,必须严格遵照绿化规划有序进行。近期内为适当解决居民薪材、用材需要,在景点游览线视域范围以外的隐蔽地段,适当安排薪炭林,用材林基地,采伐方式不应造成水土流失,可择伐间伐。严禁砍伐古树名木大树。禁止建筑工程以外的开山采石。这一区域不设大型旅馆等服务设施。景区内用材林和经济林、灌木林应各占一定比例。规划要求对这些区域进行适当调整,采取插种的方式,改变其较为单调的景观特征,增加风景林的比例。

(4)三级保护区: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要求,在三级保护区内,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与风景环境相协调。主要集中在沿十三都坑东岸直至林坑、沙湾等地。可以说与二级保护区相反,其面积是整个风景名胜区占地面积最少的区域,现在主要是以控制性规划进行过渡。在规划要求的条件满足情况下,允许在该区内安排一定规模的接待服务、文化娱乐、休闲度假等设施。安排一定数量居民居住和社会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该区内的城市建设应遵照城市设计要求。严格限制建筑高度,保持独具特色的形态格局。加强本保护区内的绿地质量与数量,在种植上要求与周边的大环境相协调。

严格控制各项用地规模、建筑密度、建筑风格。服务设施建筑层次不超过三层,不夺自然之美,建筑风貌宜表现地方民居特色,宜小不宜大,宜散不宜聚。宜下不宜上,宜隐不宜露。三级保护区内不准出现大规模的商业街和自发形成的旅游产品市场。对于有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完好的民居,要进行科学鉴定,严格保护。对于残破但有地方特色的民居,可在风景名胜区异地迁移组建,作为有使用价值的旅游服务建筑,长期保存。

各项农业与经济用地的发展,遵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

(5)外围保护区:在外围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有碍景观的建设项目。充分保护该区内景观资源及其环境,在规划指导下开发利用,并对该区内风景环境遭破坏的区域,实行恢复、整治。特别是对前王水库周围、关后、王户、下珠、下塘、东村以及沿十三都坑西岸直至林坑、沙湾、淡竹景区的朱沙坑森林游赏区的一少部分地方需要对原有的风景资源进行严格的保护,以及景区东边靠近诸永高速公路的地方,应该更加进行保护。不建设有碍视觉美感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建设任何将导致风景名胜区水源、大气污染的项目,同时协助风景名胜区解决固体废弃物、污水等的处理。

第一十六条分类保护培育规划

(1)分区

①生态保育区

生态保育区是在风景名胜区中,对存留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长叶榧和南方红豆杉等)的特殊地段划分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地区。该范围内保持原生植物群落及物种,体现本地植物景观及群落结构特色。规划确定的原生植被保育区为淡竹景区,主要是俞坑自然保护区。

②风景名胜游览区

风景名胜游览区是风景资源相对突出和集中的地区,以开展游览、观赏和适当的参与性活动为主要利用方式,可建设必要的游览设施。规划确定的风景利用保育区有神仙居、景星岩、十三都、公盂岩、淡竹五个景区。

③利用恢复区

利用恢复区是指在风景名胜区中为保持原有农家风情和山村村落风貌的景观特色而划分出来,可进行参与性农事活动、体验山村民风、民俗风情的休闲度假基地。规划将从下叶进入十三都景区直至龙潭头沿路两旁山村辟为景观重整恢复区。

④一般控制区

一般控制区是指除上述三个区域外的其它区域,包括山坡林地农田、山岩沟谷及分布在其间的居民村落。一般控制区是针对风景名胜区整体环境进行控制、保护、培育或恢复的地区,可以说是资源开发利用的缓冲地带,是整个风景名胜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可以改善风景名胜区的整体景观面貌。

(2) 规划要点

1生态保育区

除考察、观察站外,禁止任何构筑物的兴建;
严禁任何破坏自然环境的砍伐和放养;
保护现存地带性植被,对次生林、人工林进行抚育,人工促进演替;
原生植被保育区以封闭保护为主,对局部地区可设让游人通行的山道,并作为生态观察路来利用,山道以外的区域,禁止游人进入。

2风景名胜游览区

严格保护本区内的自然景物,包括山峰、岩壁、洞穴、孤石、瀑布、河床、溪流、泉水等自然环境,严禁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
除设置相应配套的基础设施外,不得兴建任何其它建筑物,对新建、修缮改建或迁建的构筑物,必须经主管部门统一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一切与景区内解说导游标示牌等无关的招牌严禁设置;
对已造成影响破坏周边自然环境的构筑物,应采取拆除、改建的措施;
在搬迁居民点的同时,根据景区不同的要求,延续传统文脉,发展生态农业;
本区内的文物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规进行保护;
对区内的古建筑、寺庙、摩崖石刻等历史古迹原则上以保护处理为主,确有恢复必要的,须依据准确的考古发掘资料和历史文献进行恢复,不得增加与遗址无关的内容。要严禁因开山采矿对山体造成的破坏。

3利用恢复区

全面恢复重整河流沿岸的自然景观;
在不妨碍自然景观的保护与游赏的原则下,合理设置停车场、休息场所、卫生设施及环境绿化;
拆除与景区内容不符的构筑物,其中包括不适当的大型游乐设施;
严格控制生活用水和垃圾的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对河流沿岸的滩地进行保护,对于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应拆除。

4一般控制区

保护耕地,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力求与景区游赏相协调;
对本区内的村落实施搬迁或控制,严禁盲目开山采石,滥伐树木;
对控制行政村要求逐年减少其人口规模, 控制居民点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对其体量、风格、色彩、材料等要严格控制。

第一十七条核心景区规划:

(1)核心景区范围:将神仙居景区、景星岩景区的景星岩岩顶、公盂岩游赏区及其周边、饭蒸岩游赏区、朱沙坑森林游赏区、神龙瀑及其周边地带、十三都坑水源上游及俞坑自然保护区划为核心景区,总面积30.85平方公里。

(2)保护和管理的措施:①保护措施: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
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手续不全的,不得组织实施;
根据相关资料科学合理的复建西罨寺,以更好的保护;
重建地点现拟在神仙居景区内的停车场与观音洞之间的山脚下位置重建,拟为中等偏下规模,且目前重建计划已获台州市宗教局批准,批准建设二级宗教活动场所,当设钟鼓亭。在西罨寺遗址要进行清理保护,立碑表记;
严禁各类过境交通线路穿越重点保护区;
各类市政工程设施必须经过重点保护区时应采用绕行方案,如不可能,必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埋地铺设;
严禁开采地下安全区内的地下水,如确实是生活需要,其井位、井深及每日开采量需报经主管部门同意;
不安排任何与旅游无关的工业企业,尤其是有污染特别是能造成大气、水污染的工业企业,现有的逐步关停或搬迁或改变产品性质;
对观光电梯裸露外表进行整治处理,种上藤本植物,恢复山体和植被;
保护区域内在旅游线路和其他道路用标志牌注明保护区域的范围及管理规定;
整个保护区域禁止放牧、砍薪、采挖药材和其他一切破坏林草植被行为,设立固定巡查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对游览区进行合理划分,分散不同目的的游客,减少重点文物建筑区的游人人数,以达到合理分配游人的目的,制定游览路线,对不能触摸的古建筑、文物和古树名木设置指示牌,采取保护措施;
区内商业服务活动仅限于入口区。②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安全防卫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极为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建立防护体系,确保区内各类文物的安全。可设有一些监控系统、报警探头、消防车等,重点地带还可以设地下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等。建设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极为重要。应设有避雷设施。③环境保护措施;
周边环境的治理整顿:恢复历史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恢复环境原貌;
净化空气,应设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使景观环境和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区内各类旅游、生活垃圾需定时、定点清除,应设有垃圾转运站,不能乱倒。加强对景区环境的卫生综合整治,禁止乱到垃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完善公厕配套,及时做好垃圾收集和清理工作,树立整洁有序的形象。切实加强森林和风景建筑的防火、防洪和防止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治措施,做好植物的病虫害防治。④核心景区的管理措施:落实核心景区的保护责任;
加强对核心景区保护工作的监督。

核心景区保护重点一览表

名称

内容

保护措施

西罨寺

宋代古寺,为北宋年间雪崖禅师所建,寺宇高耸,香火鼎盛,寺前翠柏茂密,清净幽深,故名西罨

进行合理复建,现拟在神仙居景区内的停车场与观音洞之间的山脚下位置重建,拟为中等偏下规模,且目前重建计划已获台州市宗教局批准,批准建设二级宗教活动场所

神仙居

金猴戏水、恬剧院、仙人按摩、问仙桥、雄关栈道、仙人首、迎客山神、双峦假日、白蛇岩、保将岩、帝王祈天、天池飞瀑、神龟守水、海螺洞、九子飞潭瀑、百丈瀑、通温洞、绅士岩、坐井观天、松鼠望月、情侣石、象鼻瀑、罨源潭

严禁人为破坏

饭蒸岩

饭蒸岩、公婆岩、滴水崖、罩篱洞、乌洞、双门洞、舂米洞、舂米瀑、小龙门、龙犟洞

严禁人为破坏,适当时对各景点进行开发向游人开放

公盂岩

公盂岩、牛头岩、火钳岩、升天柱、岩缺、羊蹄岩、吊船岩

严禁人为破坏

将军岩

鸡冠岩、将军岩、通天栈道、壮士岩、双狮戏球、睡美人、螺蛳峰、佛心石、观音洞

严禁人为破坏

景星岩

景星岩、鹿颈亭、望月台、净居寺、响铃岩

不再建设设施

瀑布

象鼻瀑、罨原瀑、百丈瀑、神龙瀑

严禁在周围建设施

龙潭坑

水源头

禁止一切开发

朱沙坑

一级瀑、二级瀑、三级瀑

严禁在周围建设施

俞坑自然保护区

长叶榧、南方红豆杉、石箬湾尖、瀑布

禁止砍薪、采挖药材

第六章 风景游赏规划

第一十八条 规划目标:

通过本规划,使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利用,使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形成一个特色突出、充分反映“奇”、“险”、“清”、“幽”的游赏系统。

第一十九条 规划原则:

(1) 在与景观特色协调,与规划目标一致的基础上,组织新、奇、特、优的游赏项目;

(2) 权衡风景资源与环境的承受力,保护风景资源永续利用;

(3) 符合当地用地条件、经济状况及设施水平;

(4) 尊重当地文化习俗、生活方式和道德规范。

第二十条 规划要点

本规划把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分成五个综合游赏区及一个游客中心,游客中心设在关后、王户一带。

(1) 奇山秀水神仙居

为了突出仙居特有的地质地貌,把奇山秀水作为神仙居景区的游赏主题。

①保护自然风景资源,适度从“轻”开发现代旅游设施,设施风格必须与当地民居风格一致,使用当地天然材质,如停车场、步行游览道、公厕、垃圾箱的建设和设计。创造一个天然原始的“人间仙境”。

②在西罨寺遗址附近补充灌木、花丛,如迎春、紫荆、枫香等,丰富植物品种,使植被色彩绚丽,形态各异,层次丰富。供群众游憩、活动、摄影等多种项目的开展。

③重建西罨寺,现拟在神仙居景区内的停车场与观音洞之间的山脚下位置重建,拟为中等偏下规模,且目前重建计划已获台州市宗教局批准,批准建设二级宗教活动场所。

④百丈瀑、象鼻瀑以自然野致为特色,不多加人工修饰,主要恢复常绿阔叶林林相。对周边地带加以设计调整,增加瀑布周边活动面积和景观可赏性。

⑤饭蒸岩游赏区

·要充分挖掘其人文内涵,引用优美的民间传说渲染其神秘美好的气氛,突出仙字文章,吸引游客前往攀登。

·在烟雨蒙蒙的四月,行走在滑而陡的游览路上,望不见山下及四周,彷佛行走逗游于天际间,当了一回仙人。可抓住饭蒸岩险、奇、神的特点,开辟攀登比赛,既饱览了无限风光,又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

⑥将景区入口外移至金桥附近,修建开阔的入口广场,彻底解决目前旅游旺季时入口拥挤的状况,同时扩大景区游赏面积,突出其主打景区地位。在景区的金桥设置停车场,其建筑风格为四周种植,以遮挡视线,内部用种植分隔;
可供大中小车型停放。

⑦开辟从神仙居至景星岩的精品线路。

神仙居景区与十三都景区(官坑游赏区)同属韦羌山脉,为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建议采用索道、缆车或隧道等形式连接,以利做精做强该区块。

(2) 天上人间景星岩

本规划把天上人间作为景星岩景区的游赏主题进行规划。

①突出道教“清静无为,见素抱朴”的境界,保全该景区的历史环境风貌,严禁新建一切游览设施和服务设施。

②充分发挥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特点,两者相结合,使景观发挥出本身的应有的作用,并且长久存在下去。

③现有的观景长廊,长度过长,造成体型过大,破坏景区原有的自然景观,应对其进行修整,缩短望月长廊的长度,多增加一些与自然亲密接触的活动项目,如登山揽月等。

④开展观察天象等接近大自然的活动,吸引游客前来游赏。充分开发体育运动的延伸项目,进行攀岩、登山及各类体育表演邀请赛。针对本县在住人口体育健身、体育娱乐的需求,积极推进和发展群众性体育健身运动,组织各种民间体育比赛和活动。

⑤ 雪洞游赏区

雪洞为佛教洞穴,传说很灵验,对其许愿能实现许愿人的梦想。开展一些游赏活动,可以为游客设置许愿的设施,满足游客的愿望。

(3) 人文探秘十三都

本规划把人文探秘作为十三都景区的游赏主题进行规划。

①突出展示有代表的传说景点及名人遗迹文化,突出展示以蝌蚪文为代表的待破解的原始文字或符号文化。开展一些关于蝌蚪文的人文科学考察、学术研究等内容。让世人更多地了解到一些古代的文字,给世人一些启示。对蝌蚪文的内容介绍可以在沿路提示,吸引游客前来看个究竟,突出它的独到之处。

②景区主要以人文探险为主,可以适度开展一些活动,锻炼游客的胆量,而且还可以学到一些知识。并且展示人文景观的特色。

③突出展示以白龙路沿线的民居民情为内容的民俗文化和乡土建筑文化,开展山村农业生态、民俗文化旅游,开展农家乐特色餐饮,以及相关产业。开展一些体验民俗风情的活动,充分利用当地的一些居民村落,对游客进行接待的服务。

④在官坑一带利用其幽深奥妙的特点,开辟宗禅体验区,使其成为身居喧嚣都市人静心沉思,修身养性的首选去处。建设一些游赏项目,完善游赏设施。

⑤ 对于民居、寺庙应进行保护,相应措施可参考建筑风貌规划。

(4) 生态逍遥游淡竹

本规划把生态逍遥游作为淡竹景区的游赏主题进行规划。

①本景区的特色在于保持景区的原始性和自然性,让身处于都市喧嚣的人们能够找回内心那片纯净的天空,身心得到放松,精力得以恢复,能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要在此基础上确定森林独具风格的整体氛围、建筑特色和游憩内容。

②对于近期开发的朱沙坑森林游赏区,充分利用其丰富的植被资源,开展森林植物四季季相的观赏活动,开辟森林浴用地,观赏野生动物,建成一个清静与自然对话的森林游赏区。入口可建设一些具有游赏区特色的代表性建筑,场地开阔,建设一个广场,可供游客停留或休息。开设一些森林探险、观赏等活动项目,建成一个清静与自然对话的森林游赏区。

③在景区内可以开设一些关于森林知识展示的场地。

④在景区内的水景周围可以设有一些设施,使游客在观赏景色之余,满足游人的亲水性。

按照规划实施,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把生态逍遥游综合游赏区建成环境高雅、生态稳定、设施齐全、活动多样、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森林游憩胜地。

⑤森林旅游和生态旅游是未来世界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产品,具有广阔的开发潜力和强劲的吸引力。规划近期重点开发朱沙坑森林和俞坑自然保护区,逐步完善其旅游服务设施,整治好旅游环境质量。

(5) 仙境奇峰公盂岩

本规划把仙境奇峰作为公盂岩景区的游赏主题进行规划。

规划该景区以奇峰峻岭为景观主体,以瀑布、森林为特色,主要以自然探险旅游、登山为主。可开辟探险探胜为主题的游赏区,专门针对那些勇于攀登,不断挑战,超越自我的年轻探险一族。在攀登、探险的过程中,给游客提示,要求保护周围的环境;
在陡峭的路上可以设有一些扶手,方便游人攀登。

景区内的神龙瀑周围环境的保护,可以设置一些接近水的地方,如在山石上可以接触到水,但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完善游赏设施。

(6)游赏线

根据各景区游赏内容,游览时间,确定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以上主要游线:

·一日游:

即当日往返式游览,可游览景区的大部分景点。

·二日游:

可游1-2个景区。

·三日游以上:

游客可根据自己的兴趣适当增加游览项目,住在游客中心,进行往返式游览。

另可开辟专项游览线:

(1) 飞瀑流泉游赏线:

(2) 奇峰异石游赏线:

(3) 古迹遗址游赏线:

与周边景区的游线规划:

可以利用游客中心,让游客到周边景区游玩,在风景名胜区内与周边景点之间组织一日、二日、三日游等。丰富游赏项目,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

第七章 典型景观规划

第二十一条 典型景观规划原则

(1) 保护典型景观本体及其环境;

(2) 挖掘和利用其景观特征与价值,发挥其应有作用。

第二十二条 植物景观规划

(1)现状概括

(2)各景区植被概况

(3)各景区景点的植被景观保护措施:对于神仙居及景星岩等开发较成熟的景区,植物景观的维护主要以保护为主,对大面积的针叶林,通过抚育逐步丰富其林相。对于尚在起步阶段的景区,植物景观也基本呈现出原始的自然状态。对于植被景观较丰富的地带,以保护为原则。对于植物种类较单一的地段,通过抚育逐步改善其林相植被特征,形成混交林,达到生物多样性的目的。

(4)森林病虫害、火灾的防治: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火灾的防治

(5)古树名木的保护

对于古树名木要进行专门的管理与保护,要登记在册,做到有据可察。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设施的建设。成立古树名木的保护技术小组,开展古树名木的复壮和病虫害防治的科研工作。积极开展对长势衰弱的古树的抢救工作。充分利用媒体, 强化宣传效果,唤醒群众的保护意识。

(6)绿化培育规划:天然植被的保护;
人工绿化的培育;
恢复、扩大本区地带性的常绿阔叶林的面积;
对植物景观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建筑风貌景观规划

应维护一切有价值的原有建筑及其环境,严格保护文物类建筑,保护有特点的居民、村寨和乡土建筑及其风貌。

建筑物的设计、建设要满足居住功能要求,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其建筑形式、色彩、高度等要对自然环境起到衬托、点缀和引景的作用,使选址、布局、风格等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

建筑布局与相地立基,均应因地制宜,充分顺应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对原有地物与环境的损伤或改造。在风景区中,建筑物是满足功能要求的设施。

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的要求:

历史村镇最重要的是要保护村镇的整体风貌和文化环境,而不只是单一的历史遗迹和个体建筑。它不同于文物和历史遗产的保护,必须兼顾其居民的现代生活、生产的发展需求,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迹的前提下,采取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使历史村镇的整体环境及其历史遗迹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文化教育价值不断得到新的升华,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居民点的建筑应采用当地民居风格,保持传统风格,采用乡土材料。建筑采用白墙灰瓦,体量不宜过大,如:建筑表面不能用红砖墙。建筑的体量与位置等要与山体相衬托,与环境的整体景观相适应。层数控制在三层以下,且房屋建设必须先做详细规划设计后,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批后才能实施。

风景区的各类新建筑,应服从风景环境的整体需求,不得与大自然争高低,在人工与自然协调融合的基础上,创造建筑景观和景点。

对宗教场所的管理要求:

对于从事宗教活动的寺庙场所应严格加强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寺庙格局、私自搭建、拆除房屋,不得以宗教活动名义破坏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要指定宗教活动的地点和范围,对宗教活动严加管理。非指定宗教活动场所不得设置功德箱,不得出售香纸。

服务设施的建筑形式应突出风景建筑特色,宜小、宜散、宜隐,以乡土民居建筑风格为主。以能满足游人的基本需要为准,严禁扩大建设用地。对已有的的服务设施进行适当的整治及建筑景观环境的改造。

严禁在景区内建设与景区游赏无关的建筑。景区内必要的服务设施,建筑的体量、风格、色彩必须经详细规划、严格审核后方可建设。

对于景区内的文物建筑,要控制好该区域内的的游客人数,以达到合理分配游人的目的,制定游览路线,对不能触摸的古建筑、文物和古树名木设置指示牌,采取保护措施。

对古建筑、古民居采取各种保护措施

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应设有避雷设施。还应设有防雷电、防灾害、防潮湿、防紫外线、防冷、防热、防虫、防污染等措施。

根据古民居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对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古民居,由县(区)以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为文物保护对象,并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其它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古民居,由县(区)以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告知古民居的所有者、使用者妥善保护,并予以登记和公布。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必须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竖立界桩。所竖界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损毁。

对在原地不利于永久保护的古民居,经批准可以易地迁移保护。经批准拆除或迁移的古民居,应当做好测绘、记录、影相资料收集工作;
迁移的须按原状恢复。

在各级重点保护的古民居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的物品以及举行其他危害古民居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水系景观规划

(1) 对瀑布、溪流等水体上游地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

保证及扩大水体上游地区复层混交林及水源涵养林的面积,丰富上游地区植物种类,以混交林为主。保持生物多样性。如竹林不利保水,注意避免大面积种植。在水体上游地区进行河流截坝,防止下流地区河水干涸现象的发生。严禁在上游地区蓄水发电。

(2) 水景的源头的保护

首先对瀑布及其周围做好保护措施,防止受到人为的破坏,才能创造出好的景观。对于瀑布的源头的保护,应更加重视。在周围做一些提示性标志牌等,使瀑布的水能源源不断。

(3) 对于水系整体景观的保护

对于水的景观,其水质的好坏,是至关重要的。要防止水质受到污染,做好防范措施。对于风景区内的居民的生活用水,按要求排放,以免水被污染。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渣土和其它固体废弃物;
对于前来游赏的游客,应不要随意扔倒垃圾,把垃圾随手带出景区,在沿路给游客做一些适当的提示标记或牌子等设施。

禁止进行水上体育、娱乐等活动;
禁止网箱养鱼及对水质有污染的养殖;
禁止在滩地和岸坡堆放、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
禁止其它污染源水质的行为。

(4) 对于溪流的景观规划

对于景区内沿路的溪流,要确保溪流两岸的植被覆盖率,避免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使风景资源达到永续利用。对于溪流池底较深的区域,在水岸适当设置围栏,避免危险的发生。围栏的材质尽量选用自然材料,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对于河流内的生物及水生植物要采取积极保护的态度,沿路设置宣传牌,提醒游客不要破坏自然环境及捕捞鱼虾等小生物,使景区内的动植物种类更加丰富多彩,使游客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妙。

(5) 追求自然美的景观(瀑布景观规划)

对于瀑布而言,有人为制造的,也有天然形成的。在风景区内,尽量体现给游客的是自然景观,因为人类更喜欢大自然的美好事物及景观。对于人为制造,尽可能的避免,但也不是绝对,因为有些人为的景观也是非常独特的。有时也会带来不同的效果。对于人为创造的景观的材料方面,尽量使用天然的材质,创造出逼真的景观。

(6) 对于下游滩林地区的保护措施

对下游滩林进行保护,首先是扩大上游地区复层混交林及水源涵养林的面积。不得对滩林进行破坏性建设,禁止在此兴建任何构筑物,维护自然面貌和生态质量。在滩林地区可多种植落叶树种,可以根据的季相的变换创造出丰富的植物景观。同时要注意树种引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7) 对于安全的问题

由于人类的亲水性,对于大自然的水就格外的喜爱,很想去接近。在水流很急的地带,要做好安全的设施,如栏杆等,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使游客既可以观看水景,又不会有危险发生。

(8) 防止水土流失的问题

对于瀑布的周围的植物景观,应进行很好的管理与养护。它既可以美化瀑布周边的景色,与瀑布相衬托,还可以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灾害发生。

第八章 旅游设施配套规划

第二十五条 规划目标

旅游设施配套规划是合理组织各项配套设施的综合性规划,形成“一个游客中心、两级服务点,多处配套设施”的旅游设施配套体系。

第二十六条 规划原则

(1) 有一定的用地规模,既应接近游览对象又应有可靠的隔离,符合风景保护的规定,严禁将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保健、机动交通等设施布置在有碍景观和影响环境质量的地段;

(2) 与风景名胜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衔接,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3) 科学合理的预测未来游客数量和游客层次结构的变化特征,处理好布局上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高、中、低三个档次的标准与量的变化以及住宿方式的多样化;

(4) 充分考虑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环境和地貌构景,尽量利用地形、地物,减少工程量,降低工程造价;

(5) 提供优质服务,以优质服务配合游览,吸引众多游客。根据风景资源的多种价值和功能,相应开发丰富多彩的服务项目,以适应旅游发展的需求;

(6) 具有发展弹性,既要满足近、中期的建设需求,也要满足远期发展的要求,同时利于分期建设,逐步实施。

第二十七条 规划要点

(1)床位规模预测与分布

①床位规模预测

近期:0.143万张床位;

远期:0.27万张床位

②分布

床位主要集中分布于规划的游客中心内、白塔游览度假区以及部分农家旅馆,保留各景区现有床位311张,在游客中心内设900张,其中一级床位占20%,共180张,二级床位占60%,共540张,三级床位占20%,共180张;
以满足景区远期发展的需要。

③餐位规模预测

近期:3879个;

远期10200个

(2)旅游配套设施类型

本规划把游览设施分为五类:交通旅行配套设施;
游览配套设施;
餐饮购物服务配套设施;
安全、保健配套设施;
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包括:住宿、购物、娱乐、餐饮、游览、旅行等设施)。

(3)旅游配套设施级别划分与配套设施

①服务基地

规划以现有的仙居县,建立综合服务基地。

有丰富齐全的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包括交通旅行配套设施和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安全保健配套设施,涵盖了“吃、住、行、游、购、娱”的旅游六要素。主要服务项目有:星级宾馆,旅游综合服务咨询中心,邮局、银行、医院、各类通讯网站、停车场、交通站场等。为行政机构,当地居民,游客提供各类服务。

②游客中心

本规划把游客中心设于关后至王户一带。因为这一带地形开阔,是进入五大景区的交汇处,是风景名胜区的接待游客中心。规划在游客中心设立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景区管理处等管理机构。保留现有高档次的接待和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包括交通旅行配套设施,餐饮、购物、娱乐、住宿、安全、保健配套设施。

③景区服务点

景区服务点分布在各景区及游赏区入口附近。主要旅游配套设施有:小型餐饮饭馆、旅游小纪念品商店、小卖部、卫生急救站、停车场、公用电话等,为游客提供方便的配套服务设施。

(4) 沿线的游赏配套设施

去往景区、游赏区的公路沿线和景区内游览线间隔100米及拐弯和分叉口处设置路标,解说图片等游赏配套设施,为游人提供方便。

(5) 旅游服务配套设施

以白龙路沿线的民居民情,开展山村农业生态、民俗文化旅游,农家乐特色餐饮,及体验民俗风情的活动,充分利用当地的一些居民村落,将其作为农家旅店,对游客进行接待的服务,并配有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等,让游客充分体验特色的民俗风情。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配套设施分布一览表

级别

位置

用地面积(m2/处)

游览配套设施

设施内容

服务中心

白塔镇省级旅游度假区内

150000

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安全、保健配套设施,交通旅行配套设施

餐饮、购物、娱乐、住宿、安全、保健配套设施、各类文化娱乐设施,旅游综合服务咨询中心、邮局、银行、医院、各类通讯网站、停车场、交通站场等

服务点

一级服务点

神仙居景区的金桥;
景星岩景区入口处;
十三都景区的官坑;
公盂岩景区的后坑、林坑;
淡竹景区的茅草山

8000

餐馆、旅游商店、文化娱乐设施、游览咨询服务站

可提供正餐的餐馆、旅游商店、游览咨询服务站、卫生急救站、公用电话及补助设施

服务点

二级服务点

神仙居景区的万金、西天门、饭蒸岩、西罨寺旧址旁;
景星岩景区的景星岩岩顶;
公盂岩景区的下坪、苍山;
十三都景区的田清厂;
雪洞游赏区的沙坑;淡竹原始森林内;

6000

交通旅行配套设施,游览配套设施,餐饮购物服务配套设施

小型餐饮饭馆,旅游小纪念品商店,小卖,卫生急救站,公用电话等为游客提供方便的配套服务设施

沿线的游赏配套设施

去往景区、游赏区的公路沿线和景区内游览线

游览配套设施

路标,解说图片等游赏配套设施

旅游服务配套设施

白龙路沿线

餐饮、住宿服务配套设施

相应的配套设施

(6)对现有饭店招待所修整意见

对神仙居景区内的仙人茶庄、神仙居饭庄、神仙居山庄、仙人居宾馆均予以保留,对景星岩景区的奔月楼、梦月楼、望月楼、醉月楼予以保留。

第二十八条旅游发展分析

(1)客源市场分析;
(2)旅游形象构建

第九章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第二十九条规划目标: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将以科学预测和严格限定各种常住人口规模及其分布,使居民社会成为风景名胜区的积极因素。以实现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产业结构向旅游业转化,提高风景名胜区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规划目标。

第三十条 规划原则:

(1) 从有利于风景资源保护角度,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人口规模,保持现有宅基地面积不再扩大,分区控制住宅建筑的外观形象,尽可能保持民居特色,与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相协调;

(2) 引导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向风景名胜区内的乡镇或风景名胜区外迁移。既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又有利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地方政府应在有关方面予以优惠。逐步实现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向乡镇迁移;

(3) 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以旅游业促进居民点农业、副业、农副产品及旅游加工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4) 加强保护风景资源的宣传,培养居民自觉保护风景资源的意识。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法令法规。

第三十一条规划要点

为确保景区风景资源水平,对行政村及自然村中的居民点按搬迁型,控制型两种基本类型对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居民社会调控。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城镇规划,在住房、就业等方面给予优惠。逐步实现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向城镇迁移。加强保护风景资源宣传,培养居民自觉保护风景资源的意识。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法令。以旅游业促进居民点农业、副业、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根据浙江省实施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积极探索城乡联动、互促共进的建设机制。坚持以民为本,整体推进,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 严格控制:对居民人数多,居住较集中,相对来说对现有景区影响不十分大的行政村进行严格控制,如尚仁;
对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各挨近景点的行政村进行严格控制,如前塘、公盂等,除逐年减少居住人口外,居民点的建筑应采用当地民居风格。对于人文探秘综合游赏区的十三都景区官坑地区,保留或恢复一部分有当地民居特色的住宅,并使原有居民点不再新增宅基地,保持逐年递减的居住人口趋势,为近期开发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2) 逐步搬迁:对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除控制行政村外的所有行政村及附属的自然村,都应实施逐步搬迁调控措施,以更好地保护仙居的自然资源。特别是十三都景区的下陈朱,石盟垟和西庄等行政村及自然村都应逐步搬迁,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沿路的水域,避免从事破坏性产业开发的行为发生。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行政村调控一览表

调控类型

居民点调控类型

行政村名

严格控制

控制型

尚仁、前塘、撩车、冯科头、下郑、下芦、林坑、金山、淡竹、黄坦、沙湾、抱上、叶山、王山、山头吾、齐坑、柯西山

逐步搬迁

搬迁型

吴山后、龙潭头、上井、苍山、公盂、西庄、下陈朱、石盟垟、沙坑、俞坑、山背、上项、昔下溪、大坑头

第三十二条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规划

(1) 充分发挥风景名胜区内农、林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开发因地制宜的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种植业、林业。

(2) 旅游业与工业既有相互制约的一面,也有相互促进的一面考虑到风景名胜区的特殊性,本区工业的发展应以与旅游密切的行业为重点,在布局上应安排在不影响游览观光和环境保护的地段。对风景名胜区内在生产的两家工厂应在近期内迁出风景名胜区。

(3) 发展旅游服务业及第三产业。

第十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三十三条规划目标:

道路交通,特别是内部交通应具有方便可靠和适合风景名胜区特点,并形成合理的分级体系。通过本规划使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形成一个“一支两大环五纵”的干道结构和“四小环四叉”的游览步行道结构相结合的交通网络体系。

第三十四条规划原则:

(1) 合理利用地形,因地制宜地选线,同当地景观和环境相配合,既要注意景观效果各有特色,又要注意经济效益,节省造价;

(2) 不得因追求某种道路等级标准而损伤景源与地貌,不得损坏景物和景观;

(3) 避免深挖高填,因道路通过而形成的竖向创伤面的高度或竖向砌筑面的高度,均不得大于道路宽度,并应对创伤面提出恢复性补救措施;

(4) 对外交通要使国内外游人进得来出得去,结合杭州市、仙居县、乡镇交通和区域旅游规划,综合发展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交通形式,沟通对外联系,保证游客快捷、安全和舒适,节约旅途耗费时间;

(5) 限制非风景名胜区内的机动车杂乱进入,步行与车行尽量分离,并与风景名胜区外围路网相衔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6) 步行路的开辟应注重景观特色和游人安全,并考虑游人的体力,结合时间要素,组织合理的游览路线,使游人能全方位地体验风景名胜区内各种价值景观的特色和品位,对风景的感受总量达到最大;

(7) 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便管理。汽车停靠站的选点,应起到疏导游人量、方便游人的作用。

第三十五条规划要点

(1) 对外交通

陆路交通

金华、温州方向的交通:主要依靠金温铁路并于2012年前建成一级公路;
东西走向的交通:缙椒铁路、缙椒一级高速路;
杭州方向和宁波方向以及大台州市范围内的交通:主要利用国道和一级高速公路。

(2)内部交通:规划后的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部交通将形成“一支两大环五纵”的干道结构和“三小环五叉”的游览步行道结构。

旅游专线:

2012年前开辟连接神仙居景区至景星岩景区、十三都景区;
公盂岩景区至十三都景区、淡竹景区的旅游交通专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分别在金桥、东村、官坑、上项、柯思、林坑、俞坑、吴山后设旅游汽车上落站,使游人可直达各景区。

风景名胜区内交通干道规划:

①一支:尚仁——官坑的规划干道。

②两大环:关后-下叶-泥岸-踏道头-柯思-街下-关后;
撩车——吴山后——龙潭坑——撩车。

③五纵:上项-溪迪;
关后-神仙居景区;
东村-景星岩景区;
黄坦-俞坑;
林坑-神龙瀑。

风景名胜区内游览步行道规划:

① 四小环:

四小环指现已修成的神仙居景区步行游览环路,规划中的神仙居景区鸡冠岩至百丈瀑的步行游览环路,景星岩景区雪洞游赏区的飞来石、一线天、雪洞、龙潭坑步行游览环路,朱沙坑森林游览线,公盂岩景区步行游览环路等四个小环路,此四个小环路建成后,游人可极其方便地到达各个景点,避免了走回头路。

② 四叉:

指景区内的四个步行游览线:景星岩景区游览线,已较成熟。除此之外,神仙居景区的饭蒸岩游赏区游览线,十三都景区的官坑游赏区游览线、淡竹景区的俞坑自然保护区。这些游览线应严格按照规划原则中所要求的,使游人全方位的体验景区内各景点及仙居自然地质地貌、生态景观的特点组织合理的游览线路。

(3)出入口与停车场

在规划的十三都景区的官坑游赏区、景星岩景区的雪洞游赏区、神仙居景区的饭蒸岩游赏区、淡竹景区的朱沙坑森林游赏区和俞坑自然保护区设置出入口,建设好各游赏区至主干道或干道的连接路,在入口处设置相应规模的停车场,除内部特定旅游车外,对进入景区的车辆加以限制,协调车行与人行的联系。出入口实行开放管理与封闭管理相结合,标志性大门与管理性大门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三十六条道路景观规划

景区内部道路建设应充分考虑其景观影响,山区道路建设应与景观配套整治同时进行。专门组织设计道路护坡、绿化,注意保护道路两侧植被,并做好行道树的种植。

旅游路路线选择应远离水库岸边,在特级保护区以外,避免景观敏感区遭到视觉破坏。同时道路选择注意视觉景观需求。

规划的两大环路不仅将白塔镇区和田市镇与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各大景区连接起来,同时还肩负“景观视廊”的作用,沿途景观将给游人留下对该地区的初步印象,是游客旅游体验的一部分,因此需要对道路的景观进行设计,目的主要通过道路的路线选择、两侧植被的种植,凸显沿途山川田野乡间特色,使游客在乘车途中,饱览山区大地景观。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道路规划一览表

等级

 

起止点

长度(km)

宽度(m)

路面材料

有关景区

四级

一支

尚仁——官坑

1.5

6

水泥

十三都景区

三级

两大环

关后—下叶—泥岸—踏道头—柯思—街下—关后

40

8

水泥

神仙居景区、十三都景区、公盂岩景区

撩车—吴山后—龙潭头—撩车

33

8

水泥

淡竹景区

四级

五纵

关后——神仙居景区

5

6

水泥

神仙居景区

下塘——溪迪

7

6

水泥

景星岩景区

黄坦——俞坑

2

6

水泥

淡竹景区

东村——景星岩景区

3.7

6

水泥

景星岩景区

林坑——神龙瀑

3.5

6

水泥

公盂岩景区

步行游览道

四环

神仙居景区游览环路

12

1.2

卵石或石板、石材等

神仙居景区

步行游览道

四环

雪洞、龙潭坑游览环路

8

1.2

卵石或石板、石材等

景星岩景区

公盂岩景区环路

13

1.2

卵石或石板、石材等

公盂岩景区

朱沙坑森林游览线

9

1.2

卵石或石板、石材等

淡竹景区

四叉

景星岩游览线

6

1.2

卵石或石板、石材等

景星岩景区

饭蒸岩游览线

8

1.2

卵石或石板、石材等

神仙居景区

官坑游览线

6

1.2

卵石或石板、石材等

十三都景区

俞坑自然保护区游览线

8

1.2

卵石或石板、石材等

淡竹景区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停车场一览表

有关景区

位置

面积(㎡)

车位(辆)

车型

风格

神仙居景区入口

金桥

12000

400

大中小

四周种植,以遮挡视线,内部用种植分隔

饭蒸岩游赏区

万金

3000

100

中小

景星岩景区

入口处

9000

300

大中小

雪洞游赏区

横廊

3000

100

中小

十三都景区的官坑游赏区

官坑

9000

300

大中小

公盂岩景区

林坑

6000

200

大中小

后坑

12000

400

大中小

淡竹景区的俞坑自然保护区

俞坑

9000

300

大中小

淡竹景区的朱沙坑森林游赏区

茅草山

9000

300

大中小

第十一章 基础工程规划

第三十七条规划原则

(1) 着眼于整个风景名胜区的全局,把整个风景名胜区作为一个统一的系统来对待;

(2) 为保护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特点,电信工程设施的布线位置形体等应有严格限制,在游赏区范围内不应有明显可见的通信线路及附属设备,宜选用无线通信方式;

(3) 应保证规划区内供水和生活设施用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对需要安排的各项工程设施的选址和布局提出控制性建设要求;

(5) 对于大型工程或干扰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及其规划,进行专项景观论证、生态与环境敏感性分析,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第三十八条规划要点

(1)给水规划

①用水量预测

2012年, 游客总日用水量为106万升;
2025年,游客总日用水量为208万升。

②供水系统

根据景区位置分布并结合山区水源特点,风景名胜区的给水系统采用风景名胜区内自来水厂、供水站、独立供水点三种模式的供水系统。

(2)排水规划

风景名胜区的游客中心、一级、二级服务点均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各景区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规划在游客中心和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各旅馆和餐饮设施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来满足环保要求,使污水至河流处理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游客中心及服务点等缓坡地段和平地地段设置雨水管渠收集和排放系统,可用明沟和暗道(沟)结合的管道系统。

(3)供电及能源工程规划

住宿游客供电负荷根据住宿床位的档次分别采用不同的供电负荷标准进行预测,规划白塔镇近期的一、二、三级旅馆的供电负荷为1000,800,70 KW,远期一、二、三级旅馆的供电负荷为2960,2200,160 KW。

游散客供电负荷

近期:6000KW 中远期:14400KW

仙居现有电力供应已普及到每户,但随着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的实施,需要在规划关后至王户一带的游客中心增加新的变电所,并配置容量较大的配电变压器。通向各景区内的输电线应保证为10KV,景区内输电线路一律采用地下电缆,并使游览区、宾馆用电分开,路灯单独一条线。宾馆旅馆实施双回路供电,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4)通信工程规划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客房电话及公话按平均1~2部/4床,控制性行政村居民电话按电话普及率65~80%计算。

①规划在白塔镇的邮电所分建为邮政支局、电信端局。在游客中心设置电信模块局,局间中继线采用光纤电缆。白塔镇的电信端局接仙居县电信支局。

②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信以有线通信与无线通信相结合,电信设施现代化,逐步实现传输、交换数字化。

③在游客中心设立移动电话基站,风景名胜区内某些较偏较高的地方,如公盂村、龙潭头与吴山后间的山顶上建无线通信设施,使用特高频无线传输。

④在游客中心、一级服务点和吴山后和俞坑两个二级服务点设立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建设CATV系统,满足游客和聚居居民及风景名胜区内控制型行政村居民收看电视节目的需要,并完善风景名胜区的有线电视系统。

⑤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电信线缆采用埋地敷设,主要沿公路和主游道敷设。当用户引入线相对较多时,也应使电缆埋地引入,仅在不影响景观的地段可采用架空引入。

规划在游客中心建立邮电所。

(5)防灾规划

①防洪规划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洪水主要发生在4-9月的暴雨时期,规划要求风景名胜区内控制上游洪水,稳定河流流态,山区和半山区修建护岸堤,堤坝的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主要保护风景区内的各级文物和旅游设施。严禁各类建筑项目、设施侵占渠洪通道。加强对洪峰期的预测,预报应准确及时。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水库、河流应错开洪峰放水或分期放水,不到危险期不放水,以便减缓景区内河流的涨落高差,有利洪水消退。同时规划沿十三都坑等主要溪坑疏通水道、预留足够的排洪滩涂,严禁各类服务设施,车行道等侵占泄洪河滩。

由于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十三都坑是灵江上游永安溪的第二支流,因此拟在永安溪上游修建十三都水库,从而达到拦洪蓄水,消减洪峰,控制下泄流量与下游区间洪水错峰,使下游河道安全行洪,结合两岸修堤,使洪口归槽,保护河道两岸的农田、村镇不受洪水的淹冲。

除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几条主要河流需要注意防洪外,其他一些小流域河流也须注意防洪。其防治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对于低于50年一遇的河段采取工程措施处理;
超过50年一遇的采取非工程措施。

②防台风规划

一切建筑均要选择良好基础,服务设施位于避风低凹处为宜,施工要求坚固抗风,石板房要加固。

③防火规划

一是设置防火通讯系统。,二是为防止火势蔓延而设置大于15m宽的防火通道。

防山洪规划

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内退耕还林和移民搬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
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山洪特点,编制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建立山洪灾害预防领导、指挥及组织机构,进行山洪灾害普查,明确山洪灾害范围与影响程度,确定避灾预警程序和临时转移人口的路线和地点。

加强山洪灾害风险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

建设监测、通信、预警系统。

根据山洪灾害风险图,调整山洪灾害易发区土地利用结构。

加强河道管理力度,控制水土流失,严格禁止侵占行洪河道行为,疏通洪水宣泄渠道。

建立由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的群测群防组织体系,编制组织结构图。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要求

⑴ 总体目标

在保证大气环境质量二级,地表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质量的基础上,不断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继续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质量。

⑵ 大气环境保护

将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划定为大气环境质量一类区,禁止新建扩建污染源,使大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核心景区的大气质量为国家一级。

⑶ 水环境保护

使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河流、水库水等地表水达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泉水等地下水达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排入未经处理的污废水,禁建排污口。

⑷ 生态环境保护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处于仙居县的生态示范区内,生态环境与旅游经济息息相关,是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继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声音环境保护

风景区的景点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1993)1类或优于1类标准控制。

第四十条:环境卫生规划

风景区内的环境整洁是风景区环境卫生规划的目标。景区应通过各种方式引导游人自觉维护景区公共卫生,保护景区内植被不被破坏。景区指派专人捡拾废弃物。

风景区内应配备与风景区建筑风格和色调协调的各类环境环卫设施,实行垃圾分类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四十一条:水土保持规划

⑴ 保护风景区内植被在原有情况下不被破坏,对于已经被破坏的要进行修复,减少露土面积,减少水土流失。

⑵ 风景区内全部为山林地比较困难,部分坡度比较大的地区,采用草、灌、林相结合。

⑶ 封山育林,严禁滥砍滥伐、毁林开荒,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快速增加植被覆盖,以达到风景区内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第四十二条: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评价

1.规划实施对环境的积极影响

⑴ 通过对风景区合理的规划和分区,确定严禁、限制和允许的范围,最大限度对风景区内的资源予以保护。

⑵ 通过植被抚育规划对植被破坏较严重的地方进行植被修复,对原有植被进行保护。

⑶ 本规划编制了专门的环境保护规划章节,对风景区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卫生、水土保持等提出了较为详细的保护措施和政策,其实施将对风景区及其区域环境起到整体推动和监督作用。

2.规划实施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影响环境质量变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也是十分复杂的,既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人为因素。

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分为三类:一是人口因素,如风景名胜区内的游人量和区内的人口;
二是经济因素,如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收入;
三是技术因素。

⑴ 人口因素对环境的影响

游人量和区内人口增长依比例地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游人量的增长增加了对景区各项设施服务的需求,需求增加将加剧对环境的破坏。游人量的增加也增加对旅游业及其相关事业的需求,这将对自然资源施加额外的直接压力。区内的废弃物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是随游人量的提高而相应上升的,尤其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则是呈指数形式迅速上升。

⑵ 经济因素对环境的影响

随着区内的游人量的增加,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收入与风景名胜区周边从事旅游业及其相关产业的收入也会随之增加,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对区内的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会间接的破坏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力争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⑶ 技术因素对环境的影响

技术因素是影响环境质量最积极最活跃的可变因素。它既是污染物排放的引起者,又是防治污染的创新者。具有双重特征,决定了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及趋势。

环境质量变迁与区内人口转变、经济发展阶段、技术因素变化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由于各风景名胜区不同,其环境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会出现各不相同的特点。但是它们有助于人们对经济活动和环境破坏之间相互关系的更深入理解,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技术变革,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使其对环境的压力及影响降到最小。

影响环境的因素不光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也分为间接的和直接的两种影响方式。其中间接的包括资源枯竭自然破坏、包装材料、废气、能源、废弃物等,直接的包括产品;
废气;
排放的废水、废气;
噪音;
振动;
臭气;
电力;
燃料和其他。

第四十三条:预防和减轻环境负面影响的对策

1.针对人口因素对环境的影响

⑴ 除为本区居民生活及旅游服务的无污染小型加工行业外,禁止一切其他项目在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落户。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企业:淡竹福利厂和淡竹铸造厂要在近期内予以搬迁或关闭。

⑵ 逐步减少并最终禁止使用原煤作为燃料,推广和提倡使用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在电力充裕的基础上应予以优惠电价及政策倾斜。

⑶ 在游客中心、一级服务点设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在二级服务点设立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在关后、尚仁、下塘、公盂、黄坦等生活污水排放处均设置分散污水处理设施。

对于游客与居民扔掉的废弃物要有专人负责集中至垃圾回收站,再统一运至最近的垃圾处理厂进行专门处理。在游客集中的神仙居景区,景星岩景区,官坑、雪洞、饭蒸岩游赏区及朱沙坑森林游赏区和俞坑自然保护区建生态公共厕所,保证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美化、清洁。对于现有的公共厕所应尽快改造为水冲式。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应更广泛地宣传环保意识,逐步使游人自觉将因饮水,用餐等活动产生的垃圾带出景区。减少景区内自然环境的人为破坏。

2.针对经济因素对环境的影响

禁止在风景区周边建设影响风景区景观及环境的相关产业。

⑵ 景区内除游客中心、服务点和必要服务设施外,禁止个人修建临时或永久性服务设施。

3.针对技术因素对环境的影响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采掘业伐木业及大中型水利设施、高等级公路、大型管线及输电线路等大型工程项目及建设。严格保护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状态。

不将工业废水排入河、湖中,以免对水生生态系统产生毒性效应,使鱼类受害而减少甚至灭绝。

污水处理设施以沼气化处理为主,其出水不得排入水体,只可用作农灌或林灌。游客中心的医院及一级、二级服务点的医疗站设置专用污水处理设施。

不要任意砍伐森林,以免造成水土流失,产生干旱和风沙灾害,同时使鸟类减少、害虫增多。

致畸、致癌、致突物质的污染,引起畸形和癌症患者增多,这是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威胁。

第四十四条:污染控制及综合治理措施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

第四十五条:结论

风景区规划以保护为先、保护为根本的规划原则,对现状有损于风景区生态、环境和景观等的予以整治。景区内禁止建设项目和开发,风景区内的违章建筑等将进行综合整治,如需在风景区内建设项目,需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价和水土保持评价等规划审批手续。在保护原有天然植被不被破坏的同时对已破坏的植被进行修复。因此,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带来积极的影响。

第十三章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第四十六条 规划原则

(1) 突出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的重点与特点,扩大风景用地。

(2) 保护风景游赏地、林地、水源地和优良耕地。

(3) 因地制宜的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发展符合风景名胜区特征的土地利用方式与结构。

(4) 风景名胜区内以山地为主,土地利用以积极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按风景名胜区的景观质量要求兼顾居民的生活需要,以及旅游活动的需求进行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第四十七条 规划要点

(1) 恢复、扩大山林地的面积

首先需要很好地保护现有山林地及抚育更新,并在自然条件适宜的范围内扩大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山林地面积。通过对特级保护区进行封山育林及其它保护措施,并结合风景资源的开发,种植有观赏价值的自然景观林带,创造新的景源,在现已开放的神仙居景区、景星岩景区及待开发的雪洞、饭蒸岩、官坑游赏区、俞坑自然保护区及朱沙坑森林游赏区的入口等客流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规划。

(2) 恢复荒山地植被,提高土地利用率

仙居一带山地土壤较贫薄,有零星露岩,而且坡度大,全部作为山林地会有一定难度,应草、灌、林结合,在北部地区,相对来说,植物生长条件良好,适宜封育种植阔叶及针叶林。全面地提高恢复植被覆盖。

(3) 逐步退耕还林

鉴于自然条件和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要求本区的农业应以精细农业为主,陡坡度在25度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旱地应逐步退耕还林;
起耕的土地应尽快恢复林草。

(4)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类型包括: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居民社会用地、交通与工程用地、林地用地、耕地、水域、滞留用地。

第十四章 分期发展规划

第四十八条 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以保护为核心,全面整顿风景名胜区秩序,治理风景名胜区环境。提高风景名胜区的接待服务水平,实现风景名胜区的稳步发展。

第四十九条 规划目标、期限

近期目标:

(1) 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

(2) 对现有破坏文化自然环境的旅游设施予以拆除。

(3) 清理整顿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加强基本设施建设,治理生活和旅游污染,提高旅游服务档次。

(4) 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的管理,逐步实现居民向服务基地和游客中心搬迁。引导其开展第三产业,搞活经济。

(5) 开发新的游赏区,实现分布合理内容丰富的游赏格局。

(6) 确保2012年游人规模实现目标。

远期目标:

(1) 建立完善的风景资源保护体系及景观展示体系。

(2) 建立满足现代人旅游观光要求的接待服务体系。

(3) 提高风景区内居民的生活、生产水平,建立符合风景资源保护的社会经济结构体系。

(4) 协调好风景区内社会、经济、环境综合发展目标。

规划期限:近期:2007年——2012年;
远期:2013年——2025年。

第五十条 规划要点:

(1) 进行景观重整恢复

主要是指对十三都景区的沿河路两边的居民点进行景观重整恢复,对位于道路红线10m以内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将现有建筑风格统一成当地民居特色风格,为十三都景区提供良好的景观背景,同时保证景区内的水质。以恢复风景名胜区山清水秀,峡谷幽深的原有特色,带动整个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为远期建设打下基础。

(2)完善道路交通系统

增加景区内部用于连通景区或通往景点的八条干道:万金——下叶;
尚仁——官坑;
撩车——吴山后;
上项——溪迪;
泥岸——踏道头;
踏道头——柯思;
黄坦——俞坑;
龙潭头——吴山后。修建近期内开发的雪洞、饭蒸岩游赏区、朱沙坑森林游赏区、公盂岩景区及官坑游赏区的步行游览线。

在近期开发的游赏区入口处即横廊、万金、吴山后修建停车场。

(3)逐步实施居民社会调控

规划后的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除控制型行政村外,近期将紧挨着游赏区周边的行政村和自然村进行逐步搬迁。让居民迁至规划的白塔镇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白塔镇。使其聚集生活,引导其开展第三产业,搞活经济。

(4)改善旅游配套设施;

现有神仙居、景星岩景区已具备一定的旅游配套设施,但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使其达到一级服务点的要求。在近期开发的朱沙坑森林游赏区的茅草山新建一级服务点。在近期开发的雪洞游赏区的上项、饭蒸岩游赏区的万金建设二级服务点。进一步加强白塔镇省级旅游度假区内游客中心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新建接待床位1600床。

(5)加快风景游赏体系的建设

近期开发以下游赏区:神仙居景区:饭蒸岩游赏区;
景星岩景区:雪洞游赏区;
十三都景区:官坑游赏区;
淡竹景区:朱沙坑森林游赏区、俞坑自然保护区;
及公盂岩景区。游客中心。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应加强俞坑的原生常绿阔叶林的保护培育;
对各景区内景点的重点处理,加强居民点、宾馆、公共设施的绿化。对裸岩山体地区进行地被保育,增加植被覆盖率。

(7)加强基础工程建设;

给水、供电在仙居已得到彻底解决,但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还不能很好的得以实施。在近期开发的游赏区入口处建设垃圾回收站,各景区内的垃圾必须装袋清运出境。在现有接待的宾馆和旅馆以及近期建设的游客中心建污水管及污水处理设施。另外,随着旅游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对电讯事业一定会有更高的要求,因此还应改善现有设施,增加增强通讯电波的覆盖率,使游客在不同的海拔高度都能收到通讯信息;
在近期开发的游赏区增加公共电讯服务设施,如公用电话。为游人提供更多的方便。

(8)合理协调土地利用。

根据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中确定的近期建设项目进行建设。

第五十一条 投资估算

考虑到风景名胜区建设中有许多不可预见因素,不可预见费取20%的较高值,因此近期建设总投入共需8972×0.2=1794.4万元。

投资分为国家投资(主要集中在交通、电力、能源、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地方自筹(主要集中在景区资源及环境保护、景点建设、区内游览道路和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规划对近期旅游业直接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到2012年,旅游人次为150万,人均停留2天,日均消费80元/人,旅游业收入为1.8亿元,利润为0.6亿元。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近期发展建设范围及内容

建设调整范围

近期发展建设主要内容

景观重整区

对景星岩景区的一些游览设施以及修建的盘山道路的周边环境和植被进行整治处理,处理明显可见的电线。

道路交通系统

修建八条干道:万金——下叶;
尚仁——官坑;
撩车——吴山后;
上项——溪迪;
泥岸——踏道头;
踏道头——柯思;
黄坦——俞坑;
龙潭头——吴山后。修建近期内开发的雪洞、饭蒸岩游赏区及朱沙坑森林游赏区、公盂岩景区及官坑游赏区的步行游览线。在横廊、万金、吴山后修建停车场。

居民社会调控

除控制型行政村外,近期将紧挨着游赏区周边的行政村和自然村进行逐步搬迁。

旅游配套设施

改善神仙居、景星岩景区旅游配套设施,达到一级服务点的要求。在吴山后新建一级服务点,在上项、万金建设二级服务点。在游客中心新建接待床位1600床。

风景游赏体系

完善俞坑自然保护区,开发饭蒸岩游赏区、雪洞游赏区、朱沙坑森林游赏区。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对裸岩山体地区进行地被保育,增加植被覆盖率;
河道疏浚30公里,清理淤积150万立方米;
退耕还林、还果。

基础工程建设

建设垃圾回收站、污水管及污水处理设施,增强通讯电波的覆盖率,增加各景区的公共电讯服务设施。

协调土地利用

根据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中确定的近期建设项目进行建设。

近期建设投资估算表

类别

项目

规模

单价

投资额(万元)

景观重整恢复

拆除违章建筑

——

——

100

整改建筑外观

——

——

100

完善道路交通系统

新建公路

上项——溪迪

约18公里

60万元/公里

1080

踏道头——柯思

万金——下叶

改建公路

尚仁——官坑

约34公里

20万元/公里

680

关后——神仙居景区

撩车——吴山后

泥岸——踏道头

黄坦——俞坑

新建停车场

开发的景区、游赏区入口处

16500平方米

80元/平方米

132

实施居民社会调控

搬迁紧挨着游赏区周边的行政村和自然村

——

——

200

改善旅游配套设施

建设一级服务点

3处

100万元/处

300

建设二级服务点

2

70

140

游客中心新建接待床位

1600床

10000元/床

1600

加快风景游赏体系的建设

游赏区

3处

——

1000

俞坑自然保护区

1处

——

200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实施山场绿化

40公顷

50万元/公顷

2000

整治河道

疏浚30公里

20万元/公里

600

退耕还林、还果

——

——

100

加强基础工程建设

建设垃圾回收站

6处

10万元/处

60

污水管及污水处理设施

 

——

300

增强通讯电波的覆盖率

 

——

200

增加公共电讯服务设施

 

——

80

合理协调土地利用

根据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中确定的近期建设项目进行建设

 

——

100

 

合计

——

——

8972

第十五章 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管理体制建议

根据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中对管理机制的要求,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当地政府应当按照有利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利用,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有利于监督管理的原则,设置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政府部门各司其责,定期与不定期开会研究风景区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

第五十三条 管理法规系统

(1)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

(2)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可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定风景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规体系。

(3)法规系统的层次可分为:国家法令-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总则-各类管理实施细则-各行业、地点、设施的管理办法。

(4)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5)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定执行。

(6)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单位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7)对规划管理中违反法定程序和技术规范审批规划,违反规划批准建设,违反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内容等行为,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责成责任部门纠正。对于造成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对于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同时应认真落实规划管理公示制度,规划管理部门要将批准的各类规划、各类建设项目以及重大案件的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广大公众了解规划,监督规划,并且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受理社会公众对违法建设案件的举报。

(8)制定相关法规条例,逐步使风景名胜区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今后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制定风景名胜区的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根据国家《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的要求,制定相应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条例;
并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进一步编制各景区、景点的详细规划和设计,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建立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9)实施《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

2000年12月28日起实施的《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是浙江省第一部旅游地方性法规,标志浙江省旅游业走上了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轨道,对浙江省、台州市及仙居县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行业的法制观念;
加强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实行旅游两级执法体系,划清执法职责;
建立区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量化执法指标,细化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力度,惩处违法行为。

(10)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

建立必要的市场准则和行为规范,实现对旅游企业行为的规范管理。实行旅游涉外定点管理等市场准入制度;
完善包括审批、年检年审、评比等内容的动态管理体系。

对饭店、旅行社、游赏区(点)、定点旅游企业的具体管理目标是:

饭店宾馆:进一步推进饭店标准化服务,明确涉外资格和星级标准,与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接轨。

旅行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对旅行社的管理;
年审年检规范化,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按照ISO9000标准实施。

游赏区(点):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6月颁布、1999年10月实施的《风景区(点)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依法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定点旅游企业:对定点餐馆、商店、车船公司、服务公司、医疗咨询机构,明确定点资格,对定点单位授予旅游定点标志。

第五十四条 资金的筹集

采取合作筹资,利用区内、区外各种渠道在风景名胜区规划指导下拟定合作项目进行招商引资,在多种领域开展合作。

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理顺行政管理和发展经济的关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为风景名胜区今后的管理、发展及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

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促销、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发展战略研究、从业人员培训等费用的支出。

多渠道筹集旅游发展资金。

第五十五条 人才的培养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旅游人才的供给。教育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手段。

在规划期内逐步健全和实施一整套既与国际接轨,又比较适合仙居县情的旅游教育培训制度和措施,建立培训基地,使旅游人力供给在数量结构和素质上基本适应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业进一步发展和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要求。加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培训、培养。采取措施,吸引与旅游业相关的导游、宣传、经营、推销、广告、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前来发展,并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队伍,优化软环境。促进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经过“高级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岗位培训工程”和“提高员工素质培训工程”计划的落实,达到以下规划目的:

(1) 到2012年有3%的高级管理人员为研究生学历;

(2) 到2012年实现全行业岗位职工达到“持证上岗”要求;
在岗培训达到100%的职工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主要技术工种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要达到高级工以上占技术工人的10%以上,中级工占30%以上。

第五十六条 宣传

(1) 形象宣传和推广的重要性

(2) 旅游形象宣传推广的手段:① 广告策划;
②网络媒介;
③节事活动;
④其他信息方式

第五十七条 加强规划意识

风景资源保护的关键和重点在于把好规划建设关。《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一经国务院批准,即成为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性法律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修改(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因此,必须在风景区范围内,加强总体规划的宣传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总体规划搞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项目,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持续性。为了确保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仙居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总体规划的分期时序,尽快编制各景区的详细规划以及专项建设规划,保证风景区各项建设工作都能纳入到规划控制之中。

第五十八条 加强经营管理,增大保护投入

实行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征收资源有偿使用费。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经营性单位,包括宾馆、饭店、营业性交通工具等,无权无偿利用风景资源,谋取自身利益。开征风景资源有偿使用费所得应全部用于风景资源保护。

实行政企分开,区分风景名胜区的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对于属于风景名胜区行政管理项目,包括:1.规划实施监督执法;
2.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3.活动的组织开展;
4.景区内各类经营项目和从业人员的特许;
5.景区门票管理和游人数量的控制;
6.景区基础设施骨干管网和骨干道路网的控制等,应由仙居县人民政府执撑,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相应的管理职权转让或委托给企业经营者。而对除上述内容外的其它管理内容,如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环卫等经营管理,可以在准确界定责任、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授权,特许经营。

基础设施建设应与风景区建设同步协调发展,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

第五十九条 严格审批

加强风景区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管理。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定点和设计方案,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分级审批。

第六十条 几点建议

(1) 在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上进行开发和利用

有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山水,才有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业。把自然景物、人文景物保护好,并对植被环境进行全面地恢复。

(2) 发挥综合效益

应长远地看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业的效益,不能仅仅局限于景区门票等直接收入,而应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及间接效益。

(3) 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

旅游业只是支柱之一而不是唯一支柱,经济要发展根本上还要靠工业等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关键在于优化产业结构,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

(4) 全面利用资源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应尽快增加除自然景观以外的景区开发,同时突出现有自然景观景区各自的独特性。

(5) 丰富游览内容

结合人文探秘综合游赏区及饭蒸岩游赏区大力发展人文旅游和自助探险旅游,给游人以更多的参与、选择、体验、感受的机会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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