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3篇(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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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3篇(范文推荐)

2022-05-27 08:00: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3篇(范文推荐)

  今年,我局认真按照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加强县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事透明度,接受公众及监察机关监督,促进我县环保事业的发展,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完善并充实了环保岐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任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同时要求县环境监察的大队、县环境监测站和局各股室明确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建立信息公开的组织网络,实现信息公开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按照县政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完善了环境信息工作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原则、程序、分工、责任、任务和奖惩办法,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年初,要求各单位、股室每月至少上报信息10篇以上,同时实行奖励措施,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我局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在外部监督上,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服务对象,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自觉接受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及时查找我们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三)多措并举,全面公开。我们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注重用发展的观点和创新的意识做好这项工作。紧密结合环保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政策、新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及部门工作任务和目标等,不断充实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采取多途径、多载体的公开形式。在政务公开的范围上,做到了全方位、多层次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力求形式多样,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换内容,环保信息及时更新。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除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上要求必须公开的内容外,我们还紧密结合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增加了公开的内容,涵盖了环保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做到事前预公开,事中过程公开和事后结果公开,使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取信于民。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180多条,其中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7条,地方性法规10条,工作动态165条。

  (二)公开内容

  1、环保法规方面:《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向社会公开。

  2、“环评”文件审批类型:按职能,将由我局办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环境影响报告表初审或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试运行等审批类型向社会公开。

  3、环境管理:日常开展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监督管理信息。

  总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兄弟单位以及领导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通过抓考核促提高、抓制度促规范、抓督查促落实,抓重点促深化等形式,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 年,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从加快推进省级生态县建设,继续加大流域水环境、大气污染治理,有效落实污染减排,严格环境监管等方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环保大会工作部署,强化大局服务意识,夯基础、攻重点、抓长效,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总结如下:

  *年,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其中全县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主要河流霍口溪、南溪水质良好,水域功能达标率100%;
近岸海域水质、重点流域水质较往年

  有明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1-9月份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一)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为改善周边环境,有效推进石材行业污染综合治理,我局工作人员下企业调研、摸排,多次开会研讨,提出治理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并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石材行业环保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罗政办〔*〕153号),要求在原有基础上巩固提升石材行业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流域水质达标率。*年1-9月份,兰水溪、花园溪、起步溪水质达标率分别为52.8% 、26.3% 、77.4%,中房溪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4–8月份受三宝渣场溃坝影响,花园溪水质达标率严重下降)。

  1. 积极推行差别电价扶持政策。以县政府《关于省市下达建筑饰面石材行业差别电价收入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罗政综〔*〕68号)文件精神为引导,督促企业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在原有基础上查找不足,定期进行“回头看”,提升石材加工企业整体规范化水平。

  2.完善石材加工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白塔乡、西兰乡、飞竹镇、洪洋乡7个石材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均已完成并投运,实现达标排放。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3.加强对在用、废弃渣场日常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石渣堆放场整治的实施意见》(罗政综〔2012〕308号),全面排查西兰乡、飞竹镇、洪洋乡、中房镇4个在用渣场及所有废弃渣场,督促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目前,我县39个废弃渣场已全部完成覆土绿化工作,部分废弃渣场经过绿化美化、景观改造,建设成为村民休闲娱乐小公园;
4个在用渣场建成了环渣场边沟和对尾坝进行了加固处理。

  通过综合整治,全县流域水质与2012年前(兰水溪和花园溪水质达标率分别在30%、6%以下)比较,有了根本性好转,企业规范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石材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研究制定提升我县空气质量的对策措施供县政府决策。6月3日县政府下发《XX县*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通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我县的空气质量从年初全市排名末位,逐步上升到五区七县中上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年1-9月份,我县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 213天,达标率为83.5%。

  1.钢铁行业除尘项目。目前,亿鑫钢铁已完成烧结机机头电除尘设施及转炉二次除尘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闽光钢铁(原三金钢铁)已完成转炉二次除尘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宝钢德盛成品线除尘设施已安装,3#烧结机机尾电除尘已改成布袋除尘,下一步计划改2#和1#烧结机。

  2.水泥行业颗粒物综合治理项目。我县水泥行业企业仅福建源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一家,目前企业粉磨站、水泥仓已配套高效除尘设备,原材料、产品做到密闭贮,装车、卸料也已采取压尘措施,并增加清扫及洒水车辆。

  3.堆场扬尘治理项目。目前,华能海港、罗源湾码头及钢铁企业已完成防尘网和“净车出厂”设施建设,并已安装视频监控与环保部门联网;
闽光钢铁(原三金钢铁)及亿鑫钢铁已完成防尘网设施建设,并增设了喷淋车辆,视频监控设施正在安装;
宝钢德盛已建设原料大棚设施,并配套喷淋降尘措施。同时我局加强了石材行业生产车间及石渣堆放场除尘设备改造升级及规范管理工作。

  4.疏港公路粉尘污染治理。今年2月份,我局具XX县政府,建议加强码头企业及疏港公路综合整治。县政府也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在各相关部门、企业协调配合下,参照山东日照、青岛码头和临港企业环境治理先进经验,督促企业建设“净车出厂”设施,修复受损道路,严格车辆“三超”治理。通过整治,该路段道路粉尘明显减少,成效显著。

  5.清洁生产。截止目前,三金钢铁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亿鑫钢铁、宝钢德盛已具文XX市环保局污防处申请延期;
雄丰纸业、星与涵、宇星实业、宏伟化纤、北美水务、金闽烟叶、德胜能源7家企业正在按续时进度开展,预计12月底前完成中/高费方案及评估意见整改,并通过验收。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根据XX市下达的减排工作目标和我县《*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落实减排单位和项目,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减排工作情况,确保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1.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要求企业完善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减排台账、设备运行记录及故障性情况报告制度。亿鑫钢铁和闽光钢铁拆除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旁路,有效提高了脱硫设施投运率和综合脱硫效率。今年 1-9月份,福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 60m2和90 m2两台烧结机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

  2.污水处理厂减排方面。1-9月份,城区污水厂有效运行266.92天,日均处理水量约1.92万吨。同时,滨海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已完成前期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正在铺设管网。

  (四)金港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

  1.推进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年8月以来,我局与省、市环保部门三级联动,加强监督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对照整改要求,完善设施,加强管理。经省环保厅认定,省督导组对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提出的111项整改意见中,有89项已整改到位,成效较为明显。

  2.规范宝钢公司钢渣处置。在我局积极推动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公安、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对非法钢渣处置点进行断电并关闭取缔。宝钢公司也加强源头管控,停止供应钢渣,重新优选3家按规范整改完成的钢渣处置点作为临时处置场所。同时要求宝钢公司重新选址建设规范化的钢渣处置厂。

  3.华东船厂及码头企业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为有效改善周边环境,我局成立的督查工作小组跟踪督查华东船厂及码头企业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监控相关点位水质状况,邀请县电视台到现场拍摄整改效果。目前,华东船厂及码头企业环境问题涉及到我局职责范围已基本整改到位。

  (五)生态县创建工作

  1.生态细胞创建。目前,我县省级生态县内业材料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全县有10个乡镇通过省级以上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其中凤山、松山、飞竹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碧里、鉴江、中房通过国家级验收,霍口通过国家级验收报环保部待批;
全县有167个村通过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生态细胞创建已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要求。

*年第二季度我县公众对环境总体质量满意度居全市第6位,生态创建知晓度居第5位。

  2.乡镇生活污水厂建设项目。飞竹、白塔、霍口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正常运行,凤山、松山污水接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鉴江、起步、中房、碧里四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主体工程已完工。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4个乡镇(白塔、起步、西兰、洪洋)项目总投资643.67万元。截止目前,4个乡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续,待设计院工程施工图纸出来后进入招标程序。预计最快10月底开工建设。

  今年,我股室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队的精心指导以及局各股室的紧密配合支持下,结合股室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突出监察工作重点,以大气、水和噪声环境执法为工作主线,努力强化环境执法,环境执法、环境监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一是在强化环境宣传的同时联合执法,严查环境噪声污染。对于社会生活扰民噪声问题,在大力宣传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理清了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的监管职责。“双考”期间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们采取了三大措施,严查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一是有计划地对我县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装潢、广告制作、娱乐场所等行业的环保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二是与辖区内涉及的单位签定了责任状。三是公布举报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有关举报。

  二是在认真搞好环境宣传的同时,严查节假日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严查重点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特别对造纸、水泥、化工、医药、食品、热电、机械加工等行业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

  二、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全面提升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

  一是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推行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重大案件主管领导亲自抓、一般案件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作为污染治理的突破口,快速出击,严查快办。依法对3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进行了查处,结案3起,结案率100%罚款30000元。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投诉案件32件,其中大气污染案件19件,水污染案件4件,噪声污染案件9件。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开展非煤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和矿区所在镇共出动各种执法车辆12台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矿山企业11家。从检查的11家矿山企业的情况来看,执行环评的矿山企业11家,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矿山企业11家,其中有9家矿山企业共用一份环评,现在县政府正在针对此事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重污染排放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在2011年、2012年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巩固电镀行业及“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整治成效,扎实有效地对重污染排放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对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企业全面落实环保整治措施,对存在环境安全风险并涉及群众搬迁问题的海螺凤凰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落实环保整治措施,相关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督促其按环评要求时限完成群众搬迁任务,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接受社会监督。经统计,自今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32人次,检查企业79厂次。

  四是开展工业园区调查活动。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关于对全省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陕环法函[*]11号)文件要求,我股室从4月11日至18日利用一周时间对我县工业园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对涉及的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XX县建材工业园园区内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批先建、违法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整治。

  五是开展非煤矿山开采及石料加工企业调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调查企业23户,其中采石场16户、破石厂4户、石粉加工厂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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